1月9日,有媒体消指出或有不超过5家币圈交易所进入香港证监会监管沙盒,你所知道的那些所谓世界级大平台,99%都不能进入名单之内。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已经进入了牌照最后审批阶段。下一步,交易所需补办的7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十类金融牌照之一,即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一时间,关于香港证监会监管沙盒的管理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香港10类牌照范围)
香港区块链协会HKBA共同主席、环球证券通证有限公司GlobalSTOx.io总裁唐仪Tony Tong 在接受金色财经采访时指出:“香港证监会SFC.HK 暂时还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 VATP SFC Type 7 Automated Trading System License 7号牌照,目前只是接收申请材料。预计至少还需6~12个月,证监会网站 SFC.HK 才会正式公布持牌机构名单。而根据规定,目前这5家公司的详细信息不能公开,且申请流程以及与证监会的沟通细节也不可公布。另外,按照保密协议,进入沙盒监管的企业是不可对外公布其公司情况,因此外界目前无法了解哪些企业已进入沙盒监管。”
动态 | 美国国会起草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 明确监管数字资产联邦机构:12月19日,福布斯发布文章《国会在新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中考虑联邦密码监管机构》称,随着国会假期的到来和Libra监管争议,新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浮出水面。美国国会正在起草和讨论《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其目的是澄清哪些联邦机构可以监管数字资产。福布斯透露该法案初步审核内容有:1.将“联邦数字资产监管机构”或“联邦加密监管机构”的定义分配给三个机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TF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 。2.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货币、加密商品和加密证券。3.联邦加密货币监管机构属于以下类别之一,并被定义为唯一有权监管以下内容的政府机构:CFTC-加密商品;SEC-加密证券;FinCEN-加密货币。4.要求每个联邦加密监管机构向公众公开并保持最新状态,以列出创建或交易数字资产所需的所有联邦许可,证明或注册。5.要求美国财政部长通过FinCEN建立类似于金融机构的规则,以追踪加密货币交易的能力。此外,该法案还对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加密安全性、去中心化的Oracle、储备支持的稳定币、合成稳定币等加密术语做了定义。[2019/12/20]
此外,唐仪强调指出:“2019年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香港证监会(SFC)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在公开论坛上发布了相关条文,目前证监会网站上也有条文规定。在申请牌照的细节和规则发布之后,已经有多家公司进行申请。所有公司都可以根据要求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并且遵从其细节来运作。出台政策后,已经不再提沙盒监管这个称呼。”
动态 | 美国国会议员呼吁SEC对加密货币进行明确监管: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报道,美国国会一群议员致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杰伊·克莱顿,呼吁对加密货币进行明确监管。据CNBC报道,十多位国会议员要求克莱顿告诉投资者,SEC计划如何监管数字货币。议员们要求,除了对SEC将用于向该领域的创新者提供更具体指导的工具进行描述外,还应澄清将数字令牌识别为“投资合同”以及证券的标准。[2018/9/29]
金色财经由此查证: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下称《监管框架》),针对数字货币等虚拟资产投资发布新规。
这份《监管框架》为有能力并愿意依循严格标准与作业手法的平台营运者提供一个合规途径,并将持有牌照与不打算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区分,提出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监管沙盒管理再发放牌照。
声音 | OSL行政总裁:像日本有明确监管规定的市场加密货币交易将更加规范和成熟:在今日CoinDesk共识大会新加坡站上,数码资产经纪公司OSL行政总裁Wayne Trench:像日本这种有清晰明确监管规定的市场里,加密货币交易,甚至是场外交易都比之前更加规范和成熟。[2018/9/19]
成为持牌平台的具体路径是:首先在初步阶段,香港证监会并不向交易所发放牌照,而是与申请者沟通监管标准(包括反、反恐怖主义融资等要求)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真实运作情况;其次,将部分交易所纳入证监会的监管沙盒,基于这些平台在沙盒中的表现,严谨地判断其是否适宜受证监会的监管,然后再发放牌照;最后,拿到牌照还需进入沙盒下一阶段,平台需要更频繁地作出汇报、受到监察和审查,以便它们在证监会的密切监督下,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12个月后才可申请退出沙盒。
中国政法大学李爱君:数字货币亟待明确监管部门:《法制日报》近日刊文称,数字货币高收益的背后不仅伴随着极高的投资风险,还有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从目前来看,在国内具体应当由哪个部门牵头对比特币进行监管并不明晰。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如果是虚拟商品的话,应当不属于金融系统监管范畴,可以由工商局进行监管。但如果是虚拟货币的话,应当由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她还指出,“央行下一步要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应该说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是开放的。但是,对于ICO而言,则是严厉禁止。”李爱君认为,ICO如果要监管的话,则由证监会监管比较适合。[2018/5/20]
值得注意的是,时隔一年,2019年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证监会指出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在投资者保障方面引起了严重关注。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主要的发牌条件包括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此外,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证监会因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采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的严格监管标准,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突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发出牌照。
当时,香港证监会(SFC)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在香港金融科技周宣布今天晚些时候(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将发布新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指引。香港金融科技集团 HashKey Group 行政总裁李启泰(Michel Lee)表示,香港证监会宣布了非常明确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我们看到该框架将着力于保护投资者、确保资产托管安全和确保市场诚信,对于香港和亚洲金融科技、区块链和数字资产行业而言,这将起到极其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 Dovey Wan发表评论称,这对整个加密货币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考虑到火币已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这将使火币成为香港第一家持牌交易所。
总体而言,少数加密交易所在香港走向了牌照最终审批阶段,如进展顺利,我国即将迎来首批持牌加密资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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