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就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办商的建议规定展开谘询。
根据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注1),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销的集中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须获证监会发牌。
证监会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拟议监管规定,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注2)下现行制度的监管规定制定的,与对持牌证券经纪和自动交易场所的规定(注3)相当。证监会亦借此机会建议修订现行制度的部分规定。
域名boredapes.eth以6.9 ETH成交:1月26日消息,据NFTGo数据显示,以太坊域名“boredapes.eth”以6.9ETH成交(约合10,603.4美元),卖家为walshy.eth,买家为jameslikesart.eth。[2023/1/26 11:30:55]
在谘询过程中,证监会特别就是否允许持牌平台营办商为散户投资者服务,以及如果是的话,除建议的一系列稳健投资者保障措施外,应采取哪些措施,包括确保客户进入及Token准入的适当性(注4)。
标普全球加密货币报告:挂钩货币比稳定币更稳定:金色财经报道,标普全球发布的一份报告得出结论,稳定币比与之挂钩的法定货币更不稳定。标普全球比较了三种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Tether、USDC和DAI,以及港币(HKD),后者也是一种与美元挂钩的法定货币。港元的波动明显减少。
另一方面,加密货币比股票的波动性要大得多。比特币、以太坊、币安币和瑞波币的波动率在过去30个月里都保持在60%以上。(ledgerinsights)[2022/11/11 12:46:21]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正如我们自2018年以来的理念一样,我们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出的要求,包括遵循『同业务、同风险、同规则』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投资者。」「鉴于最近的动荡和世界各地一些领先的加密交易平台的崩溃,全球监管机构对虚拟资产领域的监管达成了明确的共识,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充分保护,关键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将于明日启动数字资产工作组,并讨论数字资产框架法和ICO:8月16日消息,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将于 8月17日启动数字资产工作组并召开首次会议,工作组将讨论制定数字资产框架法和引入各种投资者保护措施。
《数字资产框架法》旨在将虚拟资产(加密货币)、NFT等各种数字资产正式纳入制度体系。此外,数字资产工作组还会讨论 ICO,FSC 计划通过引入 ICO 规则来防止资不抵债的公司发行代币。(韩国经济新闻网)[2022/8/16 12:29:29]
拟申请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包括已有的平台(注6))营办商应开始检讨及修订其系统及管制,为新制度作好准备。不打算申请牌照的企业应开始为有序关闭在港业务做准备。
证监会拟在其网站上公布资产增值交易平台的不同监管情况,并会继续与投资者及金融教育局合作,加强对香港公众的投资者教育。
有兴趣人士可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透过证监会网站(www.sfc.hk)、电邮至VATP-consultation@sfc.hk、邮寄或传真至(852)22934004向证监会提交意见。
注:1.根据《2022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修订)条例》,任何人士如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即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或自称经营该业务,均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2.2019年,证监会为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通证交易服务的集中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引入了监管框架。请参阅香港证监会于2019年11月6日发出的《关于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立场文件》。3.这些要求涵盖了资产安全保管、了解客户、利益冲突、网络安全、会计和审计、风险管理、反/反恐怖主义融资以及防止市场不当行为等关键领域。4.除了确保进入客户和Token准入的适当性外,其他关键建议还涉及Token尽职调查、治理和披露。5.香港证监会自2018年起认定,与虚拟资产活动相关的风险不仅限于,还包括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担忧。请参阅证监会于2018年11月1日发出的《关于虚拟资产组合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办商的规管架构的声明》。6.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若在2023年6月1日前在香港经营,并有实质业务,则被视为「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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