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纵华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注:原标题为《下好区块链应用的司法先手棋》
下好区块链应用与依法治网有机结合的先手棋,在区块链司法应用过程中,推进诉源治理;在区块链融入现有法律进程中,优化解纷资源配置,将区块链应用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诚信建设。
2019年10月,总书记在中央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有序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强区块链应用管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科技支撑。为此,人民法院应当把握时机,下好区块链应用与依法治网有机结合的先手棋。
观点:寻求立即获利的投机者推动YFI 48小时涨逾112%:加密交易员称,富有交易员点燃了DeFi资产YFI的大规模反弹,而该资产正是大空头的目标。据CoinGecko数据,YFI在从11月5日的低点7716美元升至11月7日的高点16373美元后,成为头条新闻。YFI在48小时内上涨逾112%。
分析师The Crypto Dog表示,那些希望立即获利的投机者是这个加密交易史上最残酷的卖空行为之一的催化剂。“这种YFI挤压是当你把数百个最富有的堕落者放在一起,并将其指向一个目标时发生的。”在强劲反弹之前,由于YFI从9月中旬的历史高位43678美元开始其下行螺旋,YFI空头不断累积。交易者做空yearn.finance,通过在DeFi借贷平台Aave上使用大量稳定币或WBTC作为抵押品,从而借入YFI以将其出售给交易所。随着YFI处于下降趋势,交易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买回代币,偿还债务,并从价差中获利。被称为ySqueeze的巨大空头挤压迫使借款人以更高的价格回购YFI并承担损失。(The Daily Hodl)[2020/11/8 12:01:24]
要在区块链司法应用过程中,实现推进诉源治理的新突破。诉源治理往往表现为从各领域各环节着手,防范引发纠纷的风险点,并在产生冲突时尽早调和。在签订传统合同的模式下,如一方违约,相对方将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收集证据以捍卫权利,相对于较低的违法成本,权利保护成本高、周期长。2018年以来,区块链以存证平台的方式在三家互联网法院分别上线。因为智能合约的应用,矛盾纠纷的化解可以提前到合约意向最初产生阶段。
观点:比特币今年表现不佳 不能作为一种分散投资工具:Bloomberg TV知名主持人、经济学家Joe Weisenthal概述了他认为比特币今年表现不佳的六个原因:1.最近的市场行动消除了有关经济危机有利于BTC的说法。2.鉴于比特币与股市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它已被证明不是一种很好的分散投资组合的工具。3.比特币的表现与以太坊大致一致,削弱了比特币具有“独特的‘数字黄金’特征”的论点。4.比特币减半并没有导致价格上涨,相反,“影响不大”。5.美联储的“资产负债表扩张”并没有导致许多比特币爱好者预测的那种货币崩溃或通货膨胀。6.年轻人再次通过Robinhood这样的平台发现股票市场,这意味着更多的投资竞争。(CryptoNews)[2020/6/16]
智能合约将合约条款编译成一组计算机代码,该代码在交易双方签署后自动运行。一旦满足约定条件,立即触发产生相应结果。整个交易流程、履约状态和对应处理,都由内置在基础联盟链中的智能合同系统自动完成。其过程透明,难以伪造,有利于保障合同依法依约履行,减少矛盾纠纷。
观点:加密货币相关推文数量减少,但情况有所好转:The TIE首席执行官Joshua Frank表示,从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几乎所有加密货币的相关推文数量都有所下降。“2018年1月,比特币30天的平均推文量达到峰值,每天略高于80500条。自历史高点以来,该数据已下跌66%。也就是说,比特币相关推特数量的下降大部分发生在2018年,比特币相关推特数量目前徘徊在与2018年10月相同的水平。”他补充说,今年到目前为止,情况有所好转。“就对加密货币的兴趣而言,Q1实际上是一个积极的季度。”(Cointelegraph)[2020/4/17]
目前,上链法院可联合有关单位或部门,结合合同范本,在以往的合同纠纷案件中,锁定关键节点,提取关键词,从而可以在司法区块链中将当事人的合意转化成可以执行的法律语言,进而确定对应条件是否成就,则相关约定条件引发责任义务履行等过程就有可能全自动实现。这是深化司法区块链应用的关键节点,也可以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一个切入点。
Bitcoin.com发文反驳金融邮报的文章观点:加拿大《金融邮报》23日刊登名为《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就像Bre-X 股票——它们会击碎投资者的希望》的文章,警示加密货币交易风险。今日Bitcoin.com对此发表评论,称该文为今年最不准确的加密货币文章。Bitcoin.com称,涉及比特币时,非加密货币领域媒体犯错是很常见的,对于专门研究金融新闻的出版物,其错误则更为显著。[2018/2/26]
要在区块链融入现有法律进程中,实现解纷资源配置的再优化。科技创新与制度建设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两轮双翼。2018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区块链应用已经渗透到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环节。在近期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除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外,电子数据存在“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了“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其中可以发现区块链应用与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交叉与冲突的苗头。在不久的未来,区块链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减少公证证据的数量。
但就目前而言,区块链司法应用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上链数据资源本身的真实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上链前期统筹包括司法资源在内的矛盾纠纷解决资源配置,根据实践对存证可信性的要求,启动全链条存证,意即:人民法院等矛盾纠纷解决主体共同上线联盟链,作为确保数据不被篡改的一方而存在。在解决纠纷方面,可以由第三方解决的问题无需人民法院过早介入。
要重视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区块链应用,找准完善诚信建设的切入点。诚信体系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原有社会行为习惯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只能借助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新兴事物向社会生活各领域渗透、通过设立惩戒制度进行威慑等,逐步修正原有认知。
据了解,目前区块链的8个关键节点中有30%达到一致就可以篡改,尽管需要一定成本,双方或多方串通加以篡改不能完全避免,与之关联的就是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前面多元解纷主体共建联盟链、全链条存证的思路得到解决。全流程存证避免了自说自话的可能,对主体行为定性和评价亦可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区块链应用与社会诚信建设体系建设可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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