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

本文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7年,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这些平台常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比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而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通过对部分平台的交易数据抽样分析,4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日换手率超过50%,在币种交易单价和市值均不高的情况下刷出巨额交易量,还有平台直接采用粗陋手段,爬取其他平台信息,完全复制伪造交易量。

互金协会声明:警惕机构冒用协会名义办金融科技、区块链等活动:据互金协会官网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现并同时收到一些会员机构反映,社会上有些机构冒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名义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收费活动,还有机构在宣传中谎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人出席论坛研讨会演讲,如“YHBH 2020中国金融科技国际峰会”“区块链领军人物·北京研讨会”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声明:如需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请前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会员管理系统等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如仅见其他渠道宣传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承办”“协办”“授权”“指导”等各类活动信息,请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核实查证。敬请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对冒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名义等侵权行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2020/6/26]

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一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消费者财产。二是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实际交易情况。三是平台常通过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而损失惨重。

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消费者需要提升对伪数字金融的判别能力: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在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提到,我国消费者数字金融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针对ICO、现金贷、虚拟货币交易等情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并通过公益广告、网站专栏、知识重塑等方式助力提升消费者的数字金融素养。(腾讯财经)[2020/5/18]

须注意的是,由于“出海”经营,这些平台运营主体较为隐蔽,其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声音 | 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我国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总体处于早期尝试向深入探索转变的过渡阶段:金色财经报道,11月20日,“金融进化论:2019新京报金融科技论坛”上,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杨农表示,当前,我国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已在供应链金融、金融数据共享和金融信息存证等场景中形成了一些落地案例,总体处于早期尝试向深入探索转变的过渡阶段,且呈现出探索性应用数量较多、参与主体较为多元、底层技术原创有待加强等特点。同时,区块链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也面临着如下几个方面的挑战:技术层面仍难以兼顾部分金融应用场景对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要求;研发层面自主创新有待加强,对国外开源程序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技术依赖风险;业务层面部分金融应用环节尚存在模糊地带,部分机构在开展区块链应用创新时缺少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意见作为参考;治理层面存在法律规制困难,如链上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方面的法律有效性界定不清晰。[2019/11/22]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会员机构还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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