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交易”能被识别出吗?

随着去中心化金融行业爆炸性的增长,大量用户开始使用DeFi治理代币进行收益耕作,与此同时,Uniswap推出治理代币UNI也推动了平台交易量大增,使得Uniswap一直保持着与美国头部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激烈竞争的势头。与此同时,“去中心化交易”热潮也引发监管机构的关注。

就在8月30日,去中心化交易Uniswap迎来了历史性的时刻,日交易额首次超过CoinbasePro。到了九月份,Uniswap交易额已达到153.71亿美元,而同期Coinbase的交易所仅为136亿美元。不得不感叹,去中心化交易所处理的加密货币交易额已经开启了超越主流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时代。

在这之后,尽管收益耕作和治理代币热潮略有消退,许多去中心化金融代币价格也开始下降,收益耕作用户活动不断走弱,但市场研究人员并没有将其视为市场看跌信号。统计数据显示,去中心化交易所交易额在九月份相比于八月份增长了100%,已打破记录,而且九月内每周的交易额都高于八月高峰周的交易额。由此可见,绝大多数投资者还是对以太坊充满了积极情绪的。从始终保持高位的交易额也可以看出,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交易上升趋势是可持续的。

FShares Club日本巡回沙龙“去中心化交易平台的未来”圆满结束:11月21日,由日本最大FShares Club团队主办的精品线下巡回沙龙圆满结束。本期活动主要围绕“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如何服务用户,布局DeFi生态”主题进行分享交流,百余位FShares Club成员和区块链爱好者纷纷参与。

会议现场,FShares Club日本团队表示: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必然是未来的趋势,但打造优质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需要通过构建完善的去中心化生态作为依托。而FShares集团和FDEX交易平台愿意发挥生态合作的链接作用,从而推动去中心化生态的良性发展。

FDEX是FShares Group旗下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可信数字资产交易服务。[2020/11/23 21:46:03]

其实,去中心化金融治理代币热潮从六月份就开始显露苗头。当时Compound首次提出了发行治理代币COMP的想法,让整个加密社区大吃一惊。现在回过头来看,整个过程其实也相对简单,那就是让用户通过使用各种加密货币来“耕作”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治理代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去中心化金融协议会用去中心化的方式将其治理代币分发给相关用户。而一般去中心化金融用户“收益耕作”之后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持有所得的治理代币,直到这些代币在中心化交易所上线交易。由于头部中心化交易所上线代币往往会评估许多要素,比如市场流动性、往绩记录、开发人员活动等,但对于DeFi治理代币来说几乎不可能满足这些要求,结果显而易见,Uniswap这种去中心化交易所最终成为DeFi代币交易的首选平台,因此其交易额也迅速飙升。

动态 | “去中心化交易所”混入EOS假币 用户损失数万美元:据thenextweb消息,攻击者创造了一种全新的EOS代币,并将其命名为“EOS”,EOS账户oo1122334455发行了10亿个EOS假币。经测试发现攻击可行之后,该账户开始挂出大额买单,用11800个EOS假币购买BLACK、IQ和ADD这三种代币。Newdex透露,攻击者拿到了4028个EOS(价值2万美元)。Newdex dApp因此承受了5.8万美元的损失。[2018/9/19]

金融监管法律适用于去中心化交易所吗?

美国联邦法律《银行保密法》是一部监管美国金融机构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交易所必须进行KYC检查,要求他们有义务收集客户身份和交易的某些信息,并在《可疑活动报告》中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报告所有可疑交易。这些上报的相关数据起初只有从事传统金融服务的企业,如保险公司和银行,但后来其监管范围拓展到了当铺、、加密货币托管机构和交易所。而根据CoinCenter反复论证,《银行保密法》唯一能够触发对加密货币监管义务的对象是:对他人或其客户的加密货币具有实际控制权,并代表他们行事活动的一个人或企业。

声音 | 阳光保险白雪石:绝对的“去中心化”与网络效率提升相违背:阳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宏观配置中心投资总监白雪石发文表示,绝对的“去中心化”本质上是与网络效率提升相违背的。在面临这样的演化困境时,互联网顺应竞争逻辑选择了后者,而数字货币看起来为了理念的坚守而要追随前者。[2018/9/13]

然而所有这些数据收集、保留和报告完全是在没有担保或其他特定情况下进行的。与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监管相似,受监管的银行对个人美元账户拥有实际控制权,而加密货币行业也应这样:仅要求托管钱包和中心化交易服务提供商遵守《银行保密法》,而那些“非第三方托管方”并不应该受到《银行保密法》的约束,包括个体加密货币持有人、软件开发人员、矿工、完整节点、多重签名提供商。也就是说在金融监管法规层面,如果你设计了一个促进去中心化交易的软件,而且永远不让第三方托管加密货币,仅仅匹配P2P交易的用户,那么该软件的开发商不会受到《银行保密法》约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加密行业应该与统一法律委员会合作开发模型语言来定义托管行为,这样就不会混淆法律约束范围了,因为只有那些“能够具有代表客户单方面执行或无限期阻止加密货币交易能力”的人和企业才应该受到监管。不仅如此,虽然这个模型语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但其实在任何与加密货币托管和控制相关的情况下都能适用。

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区块链的出路在于平衡“去中心化”与“价值创造”:瑞波币的“中心化”之争总是热议话题,近日两则消息分别反映了瑞波币的被diss与反diss的日常。在世界最大的虚拟货币论坛BitcoinTalk上有一名叫leopard2的用户写到瑞波币(XRP)并不是加密货币,争论主要集中在瑞波币并不是去中心化的、瑞波和瑞波币的关系很模糊、银行没理由采用瑞波币三个主要方面;而在4月9日,瑞波币创始人ChrisLarsen则将重点放在和价值创造上,他说,目前全世界在区块链方面的噪音都非常多,其中90%都是废料,未来将面临整合,但是基础的变革也在发生,其中最重要的是价值互联。资产和货币的价值的转移会像此前20年的数据转移一样快速,对世界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力。

那么区块链的发展,“去中心化”、“价值创造”哪个才是根本呢?金色财经认为,缺少任何一个,区块链都将没有价值。市值最高的比特币也因为交易的实用性欠缺为改善其创造价值的功用而被分叉。各种币也一再解决实际交易的问题,真正实现“没有中间方赚差价”的快速稳定交易,试图改变整个生产关系。但总体来讲,如今去中心化跟价值创造似乎很难以平衡,过于分散能够实现“民主”却在算力上和激励机制上很成问题。区块链的未来,在于实现一个人人可以看到的民主,同时确保其创造价值的效率。[2018/4/11]

其实早在2013年,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监管指南中就提到,如果软件用户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那么这些用户不会受到《银行保密法》约束。到了2019年5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发布指南又明确指出“对客户资金没有独立控制权”的实体将不受《银行保密法》的注册和监管要求约束。具体条款是这样说的:如果某人仅提供支付汇款的交付、通讯或网络访问服务,那么他将不会被认定是“货币转移服务提供商”。与此豁免相一致的是,如果可转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仅提供一个论坛,让可转换虚拟货币的买卖双方在这个论坛上发布价格和要约,而交易双方自己则通过外部场所进行交易结算,交易平台不会被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法规认定为“货币转移服务提供商”。由此看来,这也算是金融监管与去中心化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取得的一些成果吧。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报告称数字货币可能使银行面临“去中介化”困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日前发布的题为《金融科技发展对银行和银行监管者的影响》的报告多次提及数字货币,报告认为数字货币可能使银行体系面临“去中介化”的困扰,并指出数字货币会给反及打击金融犯罪带来新的挑战。[2018/2/20]

证券法规适用于“去中心化交易”吗?

既然《银行保密法》无法约束去中心化交易所,那么是不是“去中心化交易”就无法被监管了呢?要知道,美国还有一部《证券法》,该法规中对于交易所的定义比《银行保密法》中的定义更为广泛和灵活,不仅不依赖第三方托管的概念,而且还扩展没有托管权但匹配买卖双方或促进交易结算的人。也就是说,证券法规可能适用于利用去中心化交易所进行某些活动的人。如果代币被视为证券,就不能再未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的注册证券交易所或替代交易系统上合法交易。因此,一旦有人使用去中心化工具交易的代币被认定为证券,那么这款工具就可能会受到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约束。

对于交易方来说,《证券法》只在你所交易的资产被认定为“证券”时才适用,而“证券”的定义即复杂又灵活。自2015年以来,监管机构和行业智库就一直在研究是否应该将数字货币视为证券。如果没有发行方、且持有人依赖获得未来利润的代币将不会被视为证券,反之则会被认定为证券。比如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18年的时候发现,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EtherDelta上交易的几个代币就属于证券类产品,所以即使EtherDelta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托管业务,也不受《银行保密法》和其他金融监督法规约束,但根据《美国证券法》依然会被认定为非法证券交易。

由于没有“中央发行方”来管理网络,发行方也没有促进和出售初始代币,因此比特币及类似的加密货币都不属于证券。所以类似支持比特币这种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才能即不受美国《银行保密法》也不受《证券法》的约束,不过在现实情况中很少有交易平台能够做到。不过,在去中心化网络上存在着一个灰色地带,那就是某个网络最初销售的代币可能属于证券产品,但随着网络逐渐去中心化,最终在网络上运行的代币可能不属于证券。比如EOS,EOS发行方已经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和解,他们承认预售的代币是一种证券,但当前在网络上运行的代币并未被视为证券来监管。

此外,如果开发人员正在向公众创建和发布去中心化交易软件,同时开发人员也未提倡非法使用该软件,只是向使用该软件的人收取费用,但最终却被其他人用来交易证券而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法》或其他金融监管法律,那么此软件发布应该会受到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和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要分清工具与实体

说了那么多与“去中心化交易所”有关的政策,其实并没有一个被称为“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东西,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这一类事物,有的只是交易软件、开放式区块链、以及互联网,你不过是利用这些工具做了一笔去中心化交易而已。当我们使用免费软件和开放式区块链网络直接与另一个交易者互动,将一个代币兑换成另一个代币时,其实就已经参与了去中心化交易。

我们正在把软件工具错误地描绘为具有代理和法律义务的个人或企业。要知道,只有具有法人或自然人代表的公司、以及个人实体才具有代理和义务,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软件工具没有,也不需要对任何行为负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某种方式使用这些工具的人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但同时也不能因为有人使用这些工具从事非法活动就打击这些工具,就像互联网本身不能被视为监管对象一样。因此,我们应分清工具与实体,不要使用“去中心化交易所”这个术语来描述任何服务或事物,“去中心化交易”只是一个动作,不应把其当做一个实体名称。

我们发现,2019年去中心化交易市场的政策正在发生转变,监管机构已经期望从一种加密货币到另一种加密货币的任何交换都通过受信任的第三方进行。由于需要受信任的法人实体来维持银行业务关系以处理主权货币,因此主权货币与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换方式不太可能改变,但同样的情况可能不会发生在加密货币与任何其他区块链资产之间的交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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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MakerDAO越来越依赖中心化抵押品

2018年和2019年间,领先的去中心化金融协议MakerDAO在增长上遇到了困难。该协议为用户提供以多抵押美元稳定币DAI支付的去中心化贷款,其合约内锁定价值却在3亿美元止步不前。 这种情况从最近几个月开始有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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