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数字化中的“货币幻觉”与“货币错觉”——货币系列谈?2》
作者:周子衡,首发《财经》杂志,节选之一,略有改动
导语
数字货币离我们的社会经济现实已越来越近,特别是数字法币,已然渐次渗透进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本文从概念、理论、政策、实践四个层面分析了数字货币,认为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将面临数字货币所带来的更为紧迫的实践挑战与理论冲击,亟待更为深入而成熟的理论思考和更为充分而积极的策略应对。
认识上,不宜将数字货币与数字资产、数字支付等概念混为一谈,由此方可避免一系列“货币幻觉”或“货币错觉”对数字货币实践的干扰。
观点:在中国基于公链做数字藏品是不行的,底层技术一定是联盟链:3月26日消息,数字藏品的全球趋势与中国创新的直播中,数藏中国创始人兼CEO王鹏飞在题为《合规是中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的牛鼻子》的分享中称,所谓的合规有三点。第一,数字藏品要注重版权。第二点是链的选择,在中国做数字藏品基于公链是不行的,在中国一定是联盟链,大家不要怕联盟链做不好,它具有成为技术基础的条件。第三,二级市场流转的合规,2022年会成为二级市场合规的竞争年。“我认为这个市场的监管一定会来。”他说。(8btc)[2022/3/26 14:19:31]
一.?把数字资产等同于数字货币,是一种“货币幻觉”
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列明了人民币的银行货币与数字货币的两种形态,即“一法两币”。具体来说,“一法”即指,人民币作为定价、计价乃至记账单位的法定唯一性不发生变化;“两币”即指,货币形态包含数字形态和非数字形态。所谓的“非数字形态”,即银行货币,包含银行账户货币、现钞与硬币。
观点:期权市场数据表明投资者预计比特币在盘整后迎来牛市:Longhash在微博表示,经过了近期的回调之后,比特币期权市场的投资者似乎正在期待BTC价格的上涨。虽然比特币出现大幅回调,但期权市场的投资者可能依旧对其中期前景充满信心。
根据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货币期权交易所Deribit的数据,当11月26日比特币跌至16000美元区域时,期权市场的投资者在积极囤积比特币。自那以后,比特币一直没有再回落到16000美元区域,这表明交易者在该区域有很高的购买需求。期权和零售交易所的交易者可能对比特币的中期前景充满信心,这有几个主要原因。最明显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接受比特币作为一种价值存储手段。[2020/12/15 15:16:54]
相较企业等机构而言,个人往往并不需要支付记账,对于使用何种定价、计价及记账单位等不敏感,所受限制也不多;企业等机构的财务活动则须严格依法合规进行,没有自行选择使用定价、计价及记账单位的记账自由。各国中央银行法律等均充分保障法定货币的地位,不受其他类货币与资产的妨害。
观点:2020年亚马逊股价表现胜过过比特币但不如以太坊:据crowdfundinsider分析,2020年迄今为止,亚马逊股票表现优于比特币但不如以太坊。根据价格数据显示,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1月1日对亚马逊股票和比特币分别进行1000美元的投资,那么现在从亚马逊股票中获得的收益将高于比特币。不过,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1月1日将1000美元投资以太坊,现在获得的收益将比亚马逊股票高出57%。就市场价格而言,今年比特币与传统股票的走势似乎“更紧密”。具体而言,1000美元投资比特币的话将会获得约660美元收益、投资亚马逊股票将获得约667美元收益,而投资以太坊则会为投资者带来约1041美元收益。[2020/8/17]
须明确的是,数字加密资产没有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取得法定货币地位。所谓各种“币”的称谓,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数字加密资产,我国尚未作出法律界定,持有与交易数字加密资产既无明文禁止,也无明确司法保障,针对代币发行融资则明定非法。毋庸置疑,以“货币”来命名的加密资产,丝毫不意味着它是“货币”,更不代表它可以法外发行与流通。世界范围来看,对于加密资产,基本上都是渐趋以资产作为法律定位的。
观点:区块链在供应链大有潜力 可帮助减缓数据失控的感觉:5月5日消息,世界经济论坛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项目负责人Nadia Hewett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块链确实具备帮助供应链建立弹性和透明度的品质。在数据分享方面,区块链作为一种供应链技术有着巨大的潜力。可以以一种保护隐私的方式共享数据,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有许多供应链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利益相关者,会发现他们对数据失去了控制。这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缓解这种失控的感觉。当供应链组织部署区块链解决方案时,他们有真正的灵活性来确保解决数据保护和隐私问题。但也必须意识到这仍然存在的法律和监管障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际合作。(Cointelegraph)[2020/5/5]
观点:比特币期货的溢价凸显市场的不确定性:根据Arcane Research最近的报告,比特币期货市场最近变得极其动荡。目前,比特币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低于比特币的现货价格,市场上没有通常保持正值的正常溢价。这种悲观情绪主要反映在衍生品行业,尽管比特币在过去24小时内攀升了16%,但投资者仍保持谨慎态度。这种负面情绪也渗透到了比特币未来估值的问题中。比特币在6月底突破1.3万美元的概率已降至4%。这与3周前计算出的概率相比,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当时的概率指数显示,比特币有16%的几率突破2019年创下的13880美元的高点。最近的低迷严重削弱了比特币的看涨情绪,因此,交易员和投资者在未来几周内仍会持怀疑态度。(AMBCrypto)[2020/3/15]
数字资产,特别是加密数字资产,有着一系列的数字技术功能与潜在市场价值,对数字经济的拓展与提升意义巨大,对其应持开放态度及支持立场。但是,穿凿附会地称数字资产为“货币”,极易在经济社会中望文生义般引发“货币幻觉”,偏离其数字资产的创新方向,图利公众,引致严厉监管……
货币史上,资产上升为通货,是有先例的。阻碍加密资产成为“数字通货”的致命缺点,主要有三:一是它的法币价格波动频繁,甚或剧烈,影响到其与银行货币关系的稳定性,不适合作为定价或记账单位,也不利于支付;二是支付效率低下,特别与既有的数字支付平台体系相较,完全不具备市场优势;三是场景缺失,这是加密资产落地应用成果不彰的主要根源,这也表明其资产属性远远大于通货的工具属性。
在所谓“宽容监管”的条件下,加密资产并未取得货币方向上的实质进展,而催生了两个“变种”:代币与稳定币。
货币史上,民间自发“代用币”多有出现,往往是铸币不足的产物,或者特定商品或管制交易下的选择,诸如“盐引”、“茶引”等。其中,纸钞也曾被称为“钱引”,作为铸币的代用币,为官府所垄断发行。数字代币,有其促进经济数字化的积极作用,作为数字账户活动的辅助记账手段而发生、发展,其使用范围往往各自孤立,根本谈不上广泛地流通。在数字法币发行之后,私人数字代币将逐步而全面地退出。
稳定币旨在满足支付——特别是跨境支付等——的需求,是跨境支付安排中的新的工具或数字手段,它也不是“货币”,而类近于“过桥资产”。稳定币的市场表现往往并不那么稳定,没有根本上解决加密资产法币价格波动的问题。
过去十年来,加密资产距离“升格”为“数字货币”的方向,是越来越远了,而非日益靠近。期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资产的法币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由此,“加密货币”是否较法币而更具优势与接受度呢?恰恰相反,这正标示出“加密货币”资产属性的局限。正因如此,过去十年间,各国有关当局陆续明确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资产属性,而否定其货币功用。如果坚信只有价格不断攀高的资产才适宜充当货币,这种“执念”是没有事实与理论依据的“想当然”,不足作评。
必须指出的是,基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加密资产具有一个突出“优长”在于,它是可以实现跨数字货币社区的流通,甚或冲破一系列的人为阻隔,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如此预判固然合理而重要,但它是预设在数字货币社区体系之上的,没有建构出相对成熟的数字货币社区体系,而跨跃性地建构跨社区的数字货币,是为“空中楼阁”,也是一种别样的“货币幻觉”。如何构建出相对成熟的数字货币社区呢?关键是满足经济数字化的现实需求,从实际出发,而非囿于这样或那样的货币执念。
二.?将数字货币局限于数字支付,是一大“货币错觉”
以个人的货币经验来看,很容易将货币功能锁定在支付上,由此,自觉不自觉地将数字货币的功能局限在数字支付上,特别是个人或零售端的数字支付;进而认为,只要数字支付获得市场体系的接受与认可,且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无须再由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事实上,这是将支付从诸多的货币功能中抽离出来,并凌驾于货币本身之上,甚或只要满足了支付需求,货币本身便可有可无。
无疑,这是一大“错觉”。它导致了一系列的误判,有如,错将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所提供的数字支付服务认定为“货币发行”,那么,就没有必要再由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了,否则,便加剧了不平等的市场竞争……
作为数字支付平台,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账户体系是“数字支付工具”,不是银行类账户,其账户余额是“数字支付指令”,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不可“错认”为数字货币或银行货币。根本而言,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不是货币发行机构,无从自行发行更无从阻挡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
应当看到的是,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所提供的数字支付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个人端,企业或政府机构只是作为收款方,且其收支流程仍处于银行支付体系的规程之中。也就是说,数字支付仅限于个人或居民家庭部门,没有真正触达到企业部门和支付部门。另一方面,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之间的竞争是垄断性的,彼此封闭是常态。因此,现有的第三方数字支付体系是一个不健全的,对公场景是封闭的,对私场景是割裂的。这就需要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打破这种局面。
发行数字法币的关键在于,在既有银行账户体系之外,另行设立数字法币账户体系。该账户体系支持对公与对私两大场景,且支持账户为主体的数字决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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