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财经
作者:王峰编辑:耿雁冰
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检察机关、人民银行对犯罪不放纵、从严惩治的司法态度。
比特币成新现象
其中一起利用比特币跨境案,代表了当前利用虚拟货币的新趋势。
这起案的上游犯罪是一起集资案。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注册成立意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本息和个人挥霍,后期拒绝兑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
比特币全网未确认交易数量为21549笔:金色财经报道,据BTC.com数据显示,目前比特币全网未确认交易数量为21549笔,全网算力为293.54 EH/s,24小时交易速率为3.15交易/s,目前全网难度为43.05 T,预测下次难度下调1.11%至42.58 T,距离调整还剩12天2小时。[2023/2/28 12:32:58]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2018年年中,陈某波将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账至前妻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陈某枝、陈某波二人离婚。
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陈某枝明知陈某波因涉嫌集资罪被机关调查、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将上述300万元转至陈某波个人银行账户,供陈某波在境外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到参加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达到了支农支小(含个体工商户)等考核标准,政策目标已实现,有关金融机构统一执行最优惠档存款准备金率,这样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金十)[2021/12/6 12:54:14]
另外,陈某枝按照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陈某波目前仍未到案。
Riot Blockchain财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和比特币的总额为1.954亿美元:8月24日消息,比特币矿业公司RiotBlockchain报告称,第二季度的收入增长至创纪录的3430万美元,而去年同期仅为190万美元。净收入为每股22美分,而2020年第二季度每股亏损31美分。周一公布业绩后,Riot股价在周一盘后交易中上涨2.4%至36.58美元。由于比特币的价格在当天早些时候上涨至50,000美元以上,这是三个月以来的首次。年初至今,Riot股价上涨了近117%。(coinDesk)[2021/8/24 22:33:0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枝以银行转账、兑换比特币等方式帮助陈某波向境外转移集资款,构成罪;陈某波集资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其潜逃境外不影响对陈某枝犯罪的认定,于2019年10月9日以罪对陈某枝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枝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枝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A股收盘:深证区块链50指数上涨0.21%:金色财经消息,A股收盘,上证指数报3225.12点,收盘上涨0.02%,深证成指报13420.96点,收盘上涨1.39%,深证区块链50指数报3799.36点,收盘上涨0.21%。区块链板块收盘下跌0.63%,数字货币板块收盘下跌0.55%。[2020/11/2 11:26:27]
办案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示虚拟货币领域犯罪风险,建议加强新领域反监管和金融情报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将本案作为中国打击利用虚拟货币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经验。
据介绍,虽然我国监管机关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
可疑交易报告258万份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犯罪惩治力度。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221人,提起公诉707人,较2019年分别上升106.5%和368.2%。
中国人民银行反局负责人介绍,金融系统的反职责体现在预防和协助打击两个方面。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依法履行反义务,包括建立反内控制度,开展风险管理,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依法协助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有关资金交易等。
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反监督管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收集、反监测分析、反调查等职责,并配合侦查、监察机关针对相关案件开展反协查。金融系统可为侦破和相关犯罪案件提供精准的金融情报和资金流转证据。
2020年,人民银行下设的中国反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报送可疑交易报告258万份。各级人民银行发现并接收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926份,开展反调查7804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5987次;配合侦查、监察机关对3321起案件开展反协查,协助破获涉嫌等案件710起;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罪宣判案件数量是前一年的3倍多,配合严惩犯罪成效显著。
2020年,人民银行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反义务机构开展了专项和综合执法检查,依法对537家义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处罚金额2468万元。
加大打击罪力度
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新增“自”行为构成罪的规定。
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不再作为后续处理赃款的行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单独构成罪,加大了对从犯罪中获益最大的上游犯罪本犯的处罚力度。
为贯彻新规定,最高检正在会同最高法研究修改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解释,对长期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争议点予以明确,对不适应执法司法实际情况的部分规定进行调整。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自”入罪是刑法对犯罪作出的重大调整,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以及办理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犯罪的工作程序中,要强化打击“自”犯罪意识,认真审查上游犯罪分子是否有“自”行为,发现遗漏认定罪的,应当要求相关部门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的,可直接以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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