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比特币抢劫案看定价问题 两高应出台司法解释

日前四川乐山市中区法院判决一起比特币抢劫案。

2020年10月,被告人梁某无力偿还外债,伙同被告人王某友、袁某抢劫其朋友之妻骆某玲账户内的比特币。三人冒充生鲜外卖送货人员,将被害人诱至停车场,并带至一空地,采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被害人登录手机“火币交易所”APP账户后,将账户内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币转入自己账户。次日,梁某、袁某售卖比特币未果。遂报警投案自首。

国家区块链技术(海洋经济)创新中心启动建设:金色财经报道,国家区块链技术(海洋经济)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区块链国创海洋经济中心”)正式启动建设。这是继能源领域后,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布局的又一个行业创新中心。

按照建设方案,区块链国创海洋经济中心将开发性能领先的区块链底层软硬一体核心技术,用于支持解决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难点,部署建设大规模海洋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支撑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现代海洋产业、海岛综合保护开发、陆海统筹发展高质量示范区,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23/7/8 22:25:56]

最终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到十年不等,并处罚金。

Olympus DAO社区投票购买更多ETH以支持OHM代币:金色财经报道,去中心化存储项目Olympus将在成员于周五批准新的储备金金库框架后,购买更多以太坊以支持其OHM代币。根据提案,目前POL池中部署了大约1600万美元的DAI和2000万美元的ETH。虽然财务团队认识到资金池的重要性,但它建议将OHM/ETH资金池减少1000万美元(并可能增加OHM/DAI资金池)并增加可用于LSD或其他ETH机会的资金,ETH流动性可以通过BLE资金库和/或其他第三方流动性来补充。Olympus财务团队的匿名分析师Relwyn表示,其目标是75%的稳定币和25%的定向敞口,略微增加ETH敞口是朝这个方向迈出的一步,同时不会破坏OHM在短期内支持的相对稳定性。[2023/4/15 14:05:06]

这个判决很有意思,尤其是涉及到价格鉴定部分。经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被抢走的比特币价值人民币264.48万元,以太币价值人民币334.31万元。

知情人士:比特币矿商Northern Data将于10月推出数千万欧元的股票回购计划:金色财经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德国比特币矿商Northern Data正在考虑回购价值数千万欧元的股票,可能会在10月份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推出股票回购计划,而今年以来该公司股价已下跌70%。(彭博社)[2022/8/31 12:59:53]

之前的Plustoken案,盐城物价局曾对涉案虚拟货币做出了对应法币的估价。当时判决一出,火小律就和朋友讨论过,民事判决中都很避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对价问题,但刑事判决却公然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评估,是不是很矛盾。

想起火小律仍在体制时,曾经历一起涉以太币的案件。当时业界对虚拟货币的性质没有太深入的研究,究竟属于商品、虚拟财产、数据还是其他,众说纷纭,公检法三家都很头疼,开了多次内部研讨会,最终还是认为根据监管层文件,不能轻易定价处置。

这事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年,但不可否认,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刑事案件承办人对监管层的政策并不熟知,也不了解相关的民事判例。加上网络信息的不断炒作,本能的认为虚拟货币价值高昂,尤其是主流货币。一旦发生类似案件,通常都会直接考虑定为侵财犯罪,那么,物价局鉴定便成了必经的办案流程。

说实话,这个趋势必须引起重视。

关于虚拟货币和法币的价值转换问题,民事判决相对谨慎。圈内人基本都有共识,民事判决中,币本位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法币本位属于禁忌。

典型的两起案件。一起是去年上海一中院一起返还比特币案件,该案中法院明确CoinMarketCap.com网站并非我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另一起是深圳中院一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该案中因为仲裁裁决直接参考okcoin.com网站公布收盘价将涉案BTC和BCH兑换成人民币,等于变相支持了比特币和法币的兑换、交易,被法院认定违反政策文件精神,最终撤销了上述裁决。

回到刑事案件,其实无论是民事、刑事案件,都应该尊重监管层的政策文件,保持基本的统一性。在民事判决谨慎回避法币本位的大背景下,刑事判决却一再直接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显然是不妥当的。更会造成公众对司法混乱的认知。期待两高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币圈法律案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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