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i 平台风险在哪里?

近期,DeFi项目蓬勃发展,已然一跃成为全球币圈的热点。

截至当下,DeFi项目的服务范围已覆盖信用支付、借贷、去中心化交易所、稳定币等领域。虽然经营DeFi项目的平台多注册在之外,但这并不代表该等平台不会受到中国刑事法律的规制。

本文旨在介绍DeFi借贷项目的中国刑事法律风险,为币圈平台合规与发展提供思路。

DeFi的文本含义是指去中心化金融,与中心化金融CeFi相对应。常见的DeFi项目包括MakerDAO, Uniswap, 某pound, Aave等。

DeFi收益平台Texture完成500万美元融资:金色财经报道,DeFi收益平台Texture完成500万美元融资,P2P Capital 和 Sino Global领投。Wintermute、Semantic Ventures 和 Jane Street Capital等参投,本次融资以稳定币USDC筹集,据悉,Texture是一个运行在Solana链上的DeFi平台,已进入内测阶段,目标在年底前全面推出。[2022/11/4 12:17:57]

在常见的DeFi借贷模式中,贷款人可以将自己的数字货币抵押给平台,平台按智能合约向其给付稳定币或其他资产,合约期限届满后,贷款人将借贷的币种归还,从而换回抵押财产。

SUPER CONSENSUS将开启DeFi生态挖矿:据官方消息,SUPER CONSENSUS将于北京时间4月22日18:00正式开启挖矿。SUPER CONSENSUS基于TRON底层协议搭建的智能合约,打造DeFi去中心化金融“超级共识联盟”金融平台,聚合全球社区力量打造超级共识生态,打造DAO社区自治,用户提供流动性及消费可获得贡献值算力,通过贡献值算力可获得UPS代币。[2021/4/21 20:44:32]

以MakerDAO为例,该平台与用户签订DeFi协议,向其提供锚定单位美元的稳定币DAI作为贷款,而贷款人则是需要提供贷款价值150%以上的ETH等代币作为抵押与对价,当抵押代币的价值过低时,平台将清算抵押品,以保持资金流的稳定。

Candaq CEO林子昊:推进Defi的发展还存在“三座大山”: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金色财经主办的 “金色沙龙第59期上海站:“DeFi-2021发展形势与投资价值分析”的活动现场,Candaq集团创始人&CEO 林子昊发言指出:推进Defi的发展还存在“三座大山”。第一,区块链技术的吞吐量的问题,如合约部署成本高,Gas费高等,这些是必须要解决的;第二,未来1-2年之内可能会出现跨平台性类的底层操作系统,如何把不同系统的资产打通,如何跨平台调用指令集和合约,这是未来Defi世界当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第三,虚拟和现实的碰撞,如:链上的需求产生了链上的资产,然后再由链上面的资产映射到线下,很多的需求是基于虚拟的一种需求,不是基于现实的需求。而今年出现了一个趋势,链上资产的价值会开始跟链下形成有比例的调整,甚至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个下链的过程。[2021/1/22 16:47:18]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某pound平台操作DeFi借贷项目的方式,除一般的利息收益外,某pound会向用户分发治理代币作为奖励,用户可以通过治理代币行使去中心化平台的部分权力,从结果上看,治理代币更是吸引了大量资产的进入,使得某pound在去中心化金融的领域独揽头筹。

Kadena与稳定币制造商Terra合作以扩展DeFi平台:金色财经报道,混合区块链平台Kadena正在与稳定币制造商Terra合作,旨在扩展其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Kadena宣布,将在其去中心化交易所Kadenaswap中添加Terra的Luna稳定币。该交易所于9月初宣布,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推出。[2020/11/11 12:15:04]

究其本质,DeFi项目多是传统金融业务在区块链领域的复刻,而平台经营DeFi借贷项目的行为本身正是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因DeFi借贷项目而形成的流动性资金池以及锚定法币的稳定币兑换渠道正是平台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在不具备金融牌照的情况下,平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将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入罪金额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考虑到经营DeFi借贷项目的平台通常资金体量较大,一旦被司法机关以上述罪名立案侦查,平台及控制人在构成要件的认定上很难有突破。

部分DeFi平台自认为注册地或经营场所在国外,不会受到国内法律法规的调整。但是,依照我国《刑法》对管辖的规定,平台在下列情形中仍存在风险:其一,根据《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的规定,经营场所在国内或犯罪结果发生地在国内的,应当适用我国刑法;其二,如平台的管理层是中国国籍的,根据《刑法》第七条属人管辖的规定,可能适用我国刑法;其三,如使用平台的客户是中国国籍的,根据《刑法》第八条保护管辖的规定,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判断用户国籍的问题上,平台不得单纯以国内互联网无法访问作为平台未对国内用户开放的证据。通常而言,司法实践中要求经营者尽到谨慎尽责的审查义务。对于从事区块链业务的经营者来说,判断用户是否使用VPN登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因此,如果平台确实存在大量使用VPN的用户,经营者在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

部分区块链平台不直接经营DeFi借贷项目,而是提供DeFi平台接口,我们认为,这种行为不能规避刑事责任。

一旦第三方DeFi平台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作为业内人士,平台提供接口的主观情况将被认定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在提供接口的同时,二平台之间往往存在利益输送。据此,不直接经营项目的平台亦可能因提供接口被认定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助犯。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金融可以通过密钥将资产控制在私人用户手中,相较于信赖传统金融——一味制造银行一类不受个人控制的庞然大物,具有金融民主化特征的DeFi项目更为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

但是,在金融监管部门未予首肯的大环境下,DeFi项目在国内尚不具有推广发展的土壤,近期更是被其隐蔽性所关联的犯罪所累,口碑不佳。

坦诚的讲,我们理解金融市场稳定的价值,故而监管部门愿为此背负保守的骂名。但是,我们更钦佩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者们,因为在长夜破晓时,更需要一些勇气。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银河链

[0:15ms0-1:86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