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越加成熟,区块链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受到重视,目前区块链技术已在金融等领域率先应用起来,但其风险也因区块链逐步放大。如何防范区块链行业的风险,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
2020年9月22日,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标准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区块链分会作为主办单位协同多家机构对《区块链行业应用反一般性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最终达成下一步成立“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技术联盟”的共识。
对此,9月29日,金色财经邀请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风和做客「金色相对论」直播间,讨论分享了国家在区块链领域开展的反专项举措!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风和
直播中,王风和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所面对的挑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重点介绍了区块链行业反的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反的对象范围是什么?第二、如何进行反?第三、反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最后就区块链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做了分析。
金色相对论 | 孙泽宇:区块链透明可追溯等特性完美契合公益慈善领域:在本期金色相对论中,针对“您更看好区块链在哪些方面的落地?”的提问,创世资本创始合伙人孙泽宇表示:这次疫情中,群众可能更关心的是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所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引发的慈善信任危机。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透明可追溯的特性完美契合公益慈善领域。能够确保大家能够全程透明的看到物资的流向,提高大家对慈善的信任度与参与感,再配合上IOT,也将会对紧缺的人力有极大的帮助与改善。其他方面,除了物联网与溯源,数据安全存储跟数据共享等会是比较相对应的落地方案,对抗疫也会有很大的帮助。[2020/2/13]
王风和表示,对区块链反标准的挑战,首要解决区块链技术在共识标准上统一的问题,对于区块链行业反,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机制,让金融客户的身份信息接入到一条主链上,可以被准确识别身份,并对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存证,形成可信的时间戳。对可疑的交易,要加码标记交易者身份并自动对区块链地址染色,进而达到对可疑交易身份的识别。另外对可疑信息建立红黄灰蓝绿等分层管理,完善建立对可疑身份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和紧急处理机制。
金色相对论 | 刘思宇:STO通过证券化通证融资,比IPO流动性更好:本期金色相对论中,Top Fund区块链基金创始人刘思宇就“STO来袭将如何影响市场”的问题发表看法,刘思宇表示,当前全球投资环境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产价格的不断下跌,以及基金所拥有的资金不断减少,加剧了整个全球投资寒冬的程度。
STO通过证券化的通证融资,相比于IPO,STO具有更好的流动性,协议层自动化管理,24小时交易,交易单位灵活等优势。相比于ICO,STO具有协议层合规,通证融资合法化,打开机构投资市场,让通证本身价值与BTC/ETH脱轨,以未来现金流挂钩,反应资产价值等优势。
从美国注册的公司角度来看,STO即合法合规的ICO。STO只是证券融资的一种新的形式,与ico相比,融资模型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比如增加合规方面的合约等。但其对区块链本身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形态的影响,还没看到有太大的变化。[2018/10/12]
其次,应当考虑如何依法对区块链从业者进行法制宣传,如何建立科技从业者技术和法律的教育培养机制?区块链行业发展要创新,也需要监管,但同时还要有一个能够兼容创新和监管的系统——区块链运行的风险管理人系统。
金色相对论 | 黄乐军:激励系统在经济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期金色相对论中,对于无币区块链和有币区块链各自的优势及各自应用场景,中海基金督察长、《区块链与通证:重新定义未来商业生态》作者黄乐军表示,激励系统对于当今社会的各种经济体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区块链中,需要被激励的生态参与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源提供方,主要指基础网络架构的提供方,其中包含网络带宽,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等等。二是内容、数据和服务提供方。三是新用户和发展新用户的老用户,即对生态扩大的奖励。
对于无币区块链而言,资源提供方一般是无币区块链的组织者和发起者,往往是达成无币区块链共识的基础。激励方面,无币区块链着重需要考虑的是对于内容、数据和服务提供方的激励,在缺少Token的机制下,无币区块链可以参考传统的会员组织,采用会员费或交易手续费的方式,对无币区块链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维持无币区块链运转,同时可以考虑采取链外激励的方式,根据贡献的大小对内容、数据和服务提供方进行激励。[2018/9/29]
以下为直播内容详情:
金色相对论 | 陈云峰:没有明确的边界,币改和链改概念属于新瓶装旧酒:本期金色相对论中,在关于“ 链改,为什么?改什么?”这一问题上,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表示:在没有明确边界和基础的条件下,单纯从概念上讨论币改或者链改这个话题,基本上属于新瓶装旧酒的做法。那么基于什么情况下币改、链改有意义呢,首先,要为币改和链改正名,就是要改成什么样的币,以及如何将传统行业和区块链进行有价值结合;然后,确定币改的合法有效,以及应用场景的必要性,基于以上原因,所以才要进行币改、链改。
法律监管上很多国家“币”尚且没有合法地位,更谈不上币改了,这就是前面说的法律基础保障。目前都是支付工具,流通凭证。不具有任何股权、债权、收益权属性,否则很容易引起证券调查。[2018/8/10]
王瑜琨:区块链是一项新兴的技术领域,本身具有一定的门槛认知,这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形成了哪些挑战?标准的建立要注重哪些方面的考量?
王风和:区块链是一项新兴的技术,本身有一定的技术门槛,这个行业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有哪些挑战呢?我认为首先有一个挑战就是如何让大家形成区块链的技术共识,比如对数字资产的概念、数字钱包的界定等。目前技术行业和法律界对区块链技术存在着不同认识,因此区块链的监管就需要在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以及技术层面达成共识,这个共识要有共同的标准,也希望这个区块链标准能够尽快出台。
金色相对论丨何永:每个领域的AI算法都有可能和区块链结合:在本期金色相对论上,在谈到区块链和AI如何融合时,深脑链CEO何永表示,两个大逻辑:是用区块链解决AI行业问题,还是用AI解决区块链行业问题,第一个逻辑,从AI三要素为切入点,算力、算法、数据,从算力角度区块链可以让计算节点分布式管理,从而形成分布式AI算力,从算法角度:这个结合点就非常多了,每个领域的AI算法都有可能和区块链结合,从数据角度:区块链可以帮助产生数据、保护数据隐私。第二个逻辑,目前看来结合的机会有限。[2018/7/17]
关于建立区块链反标准的挑战,我认为是区块链监管应该如何进行?换句话说,它首先要依法进行,不能乱了章法。
中国的区块链反标准要符合中国的《反法》。我们国内的《反法》是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它是我国目前统领所有反任务、技术、规则、国际反合作和法律责任的基本大法,其次,法律层级上还有金融机构反的具体规定,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可疑性的行业管理规定等这些反的规定,组成了国内反的法律体系。
我们现在谈的区块链,在国家层面把它定位为一个技术范畴来看待,而社会上对这种技术规范的属性很不敏感,比如近几年不断发生的互联网犯罪案件,很多是由技术原因导致的。所以,区块链反标准建立的另一个挑战就是如何对区块链技术从业者进行有效的社会宣传,尤其是网络技术工程师等技术大拿,让他们认识到在互联网上不是进入无人区,网络上也有法律禁区。
王瑜琨:此前,就是否执行韩国政府的新“KYC及反”法令,在韩国加密交易所方面引发了混乱局面。尽管许多交易所已经建立了合规基础设施,以让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但交易所仍不确定其在这方面的法律义务。区块链反标准建立的法律意义有哪些?对于交易所交易行为的界定有哪些?哪些区块链交易有望合规化?
王风和:关于韩国政府新的反法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我从个人角度试着解读一下。
首先我说一下反在一个主权国家监管的法律层级,第一层是政府监管,如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令;第二层是行业的自律,如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等,每一个行业都有行业协会,在行业协会出台的行业自律的规范性文件,也会成为监管的主要法源;第三层面就是机构监管,我们中国的《反法》实际上重点执行机构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这也符合全球的潮流。除了这三方面,其他的层面就比较辅助了,比如说通过社会监管等等。
《反法》的监管主要讨论三个问题,第一是反的对象是什么?第二是如何进行反?第三是反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
第一,反的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反体系来看,反主要是针对通过隐蔽方式运作的犯罪,包括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行动、走私、跨国贪污贿赂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破坏金融监管秩序一类犯罪,包括金融等。这些都是反必须要遏制的重点,重点是打击国际犯罪、防止对主权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全球都是这样。
第二,是如何进行反?首先是能够做到预防,如何做到预防呢?
首先要有一套预防体系,现在国际犯罪的方法不断演进,技术方法多样,越来越隐蔽,传统方式不易察觉,甚至在区块链项下进行反,根据最新的跨境监管思路,要以技术监管技术,所以就要建立一个基于区块链的主网或主链,预留接口或节点,将这些节点接入到金融机构、国家外汇监管部门、有关司法部门等,这个非常有必要。
其次是监控,对于国际跨境的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行为,非常具有隐蔽性,但这种犯罪活动大多伴随着大量的资金流动,这些资金在国与国之间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大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流转的,对于这种行为需要在网上密切监控。在搭建区块链的系统下,监管部门需要建立相关机制,使金融客户的身份信息从链上可以被异地或异国准确识别,并对交易数据进行存证,每一次交易都自动形成可信的时间戳。对可疑的交易,要加码标记交易者身份,如对其区块链地址染色,进而达到对可疑交易身份的识别。另外,还可以建立红黄灰蓝绿等分层等级预警,完善建立对可疑身份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和紧急处理机制。
总结来说,反首先要有预防措施,其次要进行监控,对可疑身份进行准确识别,可以对交易记录的存证和可疑交易检查,最后对可能发生的行为进行处理。
最后,关于韩国的反法令简称“特金法”,全称叫《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它的出现使得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加密货币在韩国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它界定了虚拟资产的范围。韩国《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定义了虚拟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是可以用电子交易的方式转移的资产,而代金券、游戏币以及公司股票、电子票据等这些都不属于虚拟资产的范围。
王瑜琨:您如何看待区块链创新与监管的关系?针对区块链创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您认为后续会重点关注区块链的发展有哪些期望?
王风和:区块链的创新与监管像是一对孪生兄弟,如何看待这一对孪生兄弟,是摆在金融监管机构和国家技术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社会上对于区块链的创新和监管有着高度的关注,尤其是涉及到一个新兴行业,新兴行业的创新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另一方面又必须进行监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需要在技术创新和监管中寻求一种平衡,这种平衡非常难以实现,经常会失衡。
区块链的监管和区块链生态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
首先,对区块链行业的监管要有正确的认识。因为不论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还是创新型的技术,都不能没有监管。如果把区块链创新的事业比作高速行驶的轿车,创新就是轿车的动力系统,而监管就是轿车的刹车系统,只有创新而没有监管,就相当于轿车只有动力系统而没有刹车系统,一旦前方遇到险沟,就会车毁人亡。网络空间的技术领域也不能任意自由,虚拟空间里也应该存在红区。
除此之外,区块链生态中还要有动力平衡系统。同样以轿车为例,一辆车除了动力系统和刹车系统,还要有一个能够兼容动力和刹车的系统,即动力平衡系统,这套系统在一个科技公司里就是一个风险管理系统,即能保证公司能够健康运作,也能保证他的安全不出事故。
现在的中国比较缺少的就是法律监管和区块链创新中间的“动力平衡系统”,我也希望有人组织区块链行业长期研究的学者专家,能够在中国建立一套这样的系统,让法律监管和创新科技二者相融共生、相互滋养,让区块链科技在中国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实现科技与制度的公序良俗、绿色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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