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区块链11月8日讯美国基础设施法案已经获得国会批准,该法案对“经纪人”的定义做了更改,类似Coinbase这样提供托管加密服务的交易平台也被囊括在内,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在美国国税局的“瞄准镜”下,“好日子”可能要到头了。
内容概要
1、一旦新的基础设施法案获总统批准,美国国税局将能够通过对加密货币征税,额外获得28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分析 | 金色盘面:BTC期货合约持仓变化:金色盘面综合分析:OKEx的BTC期货合约持仓达到BTC102608。做多账户63%,做空账户36%;主力多头平均持仓比例为24.65%,主力空头平均持仓比例为18.65%。目前,看多人数占优,但平均持仓比例差距不大,说明双方都比较谨慎。截至发稿,OKEx现货价格为6430,期货合约BTC0928价格为6292,贴水38点。(数据来源OKEx)[2018/8/15]
2、美国国会最终以228-206票通过了该法案。
3、对于加密货币用户来说,有关数字资产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还未得到满意的解释。
分析 | 金色盘面:PROPY/ETH 持续走强:金色盘面分析师表示: PROPY/ETH平台整理,与多数币走势不同,他在触底后形成了一种稳步走高的趋势。[2018/8/5]
近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备受关注的1.2万亿美元基础设施法案,试图借此改善美国的基础设施,与此同时也将对加密货币经纪人进行征税。最终,该法案以228-206的投票结果在国会通过,这也标志着美国加密货币历史性时刻的到来。值得一提的是,在起草该法案时,参议员加入了一项条款,那就是将国家税务局对于“经纪人”的定义做了修改,将“从事加密资产交易的组织”也囊括在内。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首支深圳天使母基金战略投资的区块链专项基金成立: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首支深圳天使母基金战略投资的区块链专项基金在2018全球首届万国区块链技术博览会上成立,深圳天使母基金在今年3月24日成立。之前杭州有区块链基金26天内募集100亿元人民币,不过深圳对于区块链产业的投资和关注不弱于杭州,这支区块链专项基金是政府引导,合规打造区块链\"强关系\"生态社群。挖掘和培育优质区块链项目,致力成为行业领导者。 该支基金首期5亿元人民币,深圳市政府出资占比40%,其中深圳天使母基金战略投资2亿元人民币。[2018/4/22]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该法案获拜登总统批准签署,那么像Coinbase这样的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也将被视为“经纪人”范畴,必须直接向美国国税局纳税申报。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局长李忠诚:依法监管是必要的 要留出试错空间: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全球首届万国区块链技术博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局长李忠诚发表讲话,他指出:互联网如同巨大的磁石,可与相关产业结合,并产生巨大创造力。区块链技术具有多重特性,引人关注,但为监管提出新课题,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主要有“刑法”等。试错空间方面,依法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应该给予必要的发展和试错空间,依法监管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相关法律规范具有滞后性。广大消费者权益脆弱,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着眼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应该做到指导意见先行,机动灵活的指导意见会发挥重大作用。我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等到发生重大问题时候才出手,而应该防微杜渐。[2018/4/21]
根据法案,经纪人必须提交1099表格,并列出其客户的姓名和地址。而且,根据该提案,美国政府将能够通过加密货币额外获得28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就在起草该法案时,加密公司对“经纪人”的新定义表示出了担忧。由于新定义过于宽泛,加密矿工、验证者,甚至加密钱包公司和dApp开发人员都会包含在内。而鉴于加密货币去中心化匿名性的特点,要想遵守严格的申报制度是不现实的。
高达1.2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法案是如何通过的?
早在8月初起草法案时,参议院就否决了一项修订案,该修订案是想将非托管加密组织排除在新的税务申报范畴外。Toomey-Warner-Lummis-Sinema-Portman修正案认为,矿工、验证者、钱包供应商和协议开发者等属于非托管参与者,他们无需向美国国税局进行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参议员RichardShelby还试图将他自己的修正案——增加500亿美元的军费开支——附加到Toomey-Warner-Lummis-Sinema-Portman提案上。随后,参议员Toomey要求大家一致通过,但参议员BernieSanders予以了反击。
紧接着,参议员TedCruz要求取消有关加密货币的规定。而参议员Shelby试图将他的军费开支修正案附加在Cruz身上,在遭Cruz拒绝后,Shelby也反对了Cruz的提案。
更多连锁反应
有一个名为权益证明联盟(POSA)的加密机构组织,其成员包括Solana和CoinbaseCustody,该组织于9月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详细解读了基础设施法案中包括的另一项修订税法的第6050I条规定。这条规定适用于超过1万美元的当面现金交易,基本上要求收件人核实发件人的个人信息并记录他们的社会安全号码、交易性质和其他信息,并在15天内向政府报告交易情况,否则就是重罪。
也就是说,现在美国人在投资加密货币时已经像做任何其他传统投资一样,必须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他们的加密收益。
更重要的是,对第6050I条规定进行修订甚至可能被视为是违宪。目前,税法要求任何收到10,000美元现金的人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根据货币中心研究主任PeterVanValkenburgh的说法,对于法定货币来说,这项申报义务是符合宪法规定的,因为银行可以充当第三方,但加密交易却是点对点的,因此政府需要这个第四修正案来作为监管的依据。
尽管美国财政部已经澄清,法案中对于“经纪人”的新定义不会包括非托管加密参与者,但加密投资者对于该法案并不买账,美国政府显然仍有许多事情需要澄清。不管怎样,一旦总统批准了该法案,那么对于美国国税局来说就是既成事实了,加密货币参与者会被监管机构征收重税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本文部分内容编译自decrypt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