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五月加密世界一连串的大事件以来,无论是虚拟币还是NFT数字藏品,甚至是元宇宙和区块链底层技术的发展都正在进入寒冬期,自2020年起,火了约两年的各类加密资产中本身就存在大量的问题,只是在市场发展的过程被非理性狂热所掩盖,现如今一一于大浪淘沙中层层浮出水面。
要说Web3顶流,就不得不说到热度破圈的“无聊猿”与其背后的YugaLabsLLC。在加密资产的风口上,Yuga公司成功的通过设计精良、文案诱人的BAYC项目赚取了第一桶金,且在随后的运营中通过较为开放的商业使用条款赋予了NFT项目更多的可能性和商业价值。雪球滚动之下,Yuga公司已经树立起一个在Web3世界中足够巨大,且能与实体商业良性互动的IP帝国。
但是,飒姐团队注意到,一方面,NFT已经成为Web3世界中,与虚拟货币并驾齐驱的最成熟且稳定的应用,但另一方面,法律发展的滞后和对虚拟资产的定义模糊正在严重制约NFT行业,甚至是整个Web3世界的发展。
数据:以太坊相对于比特币的价值呈下降趋势,目前已触及0.0615:金色财经报道,根据 TradingView 的数据,自本月初以来,以太坊相对于比特币的价值一直呈下降趋势,目前已触及 0.0615。这种关系的减弱反映出比特币在过去一个月的价格上涨更为强劲。比特币在此期间上涨了 10%,而以太坊则上涨了 1%。
Pastel Network联合创始人Anthony Georgiades表示,由于将某些数字资产标记为证券的监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监管机构看来,比特币是唯一保持充分去中心化的数字资产,而且肯定不是证券。
Georgiades指出,如果没有外部冲击,例如信贷危机,市场可能会预期某些投机或交易轮动会推动资金从 BTC 流入 ETH。以太坊的独特之处,例如其促进从 DeFi 到 NFT 等广泛应用的能力,是与比特币的关键区别,并提出了独特的价值主张。[2023/6/23 21:55:13]
今天飒姐团队来与大家聊一聊,作为Web3“顶流”的无聊猿是如何为“行业之痛”买单的。
OpenAI CEO:GPT-5根本不存在,只是在GPT-4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工作而已:4月1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4月13日,OpenAI CEO?Altman在接受视频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并没有训练GPT-5,目前只是在GPT-4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工作而已。有人认为,这一串发言,完全就是欲盖弥彰,把GPT-5这个名字改成GPT-4.5不就完事了么。[2023/4/15 14:05:25]
一、Yuga公司起诉某艺术家商标侵权案
今年七月,某海外艺术家大规模公开发行涉嫌侵犯无聊猿版权的NFT项目且指控无聊猿项目方Yuga公司与二战中某反人道组织存在特定关联,从而导致“无聊猿”项目方Yuga公司正式对该艺术家提起联邦诉讼,此一事件在NFT和Web3世界里引发大量关注。事实上,与艺术家的侵权行为和严肃指控相比,让吃瓜群众最好奇的,是在该起事件中Yuga公司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一系列迷惑操作。
美司法部已扣押部分与FTX相关的Robinhood股份和Silvergate账户中约9300万美元资金:1月5日消息,美国司法部律师Seth Shapiro在特拉华州虚拟法庭听证会表示,美国联邦政府已经或正在扣押一些可能与破产的FTX有关的资产,包括价值约4.5亿美元的Robinhood的一些股票。他表示其中一项动议与Robinhood股份有关,联邦政府也没收了这些股份,我们认为这些资产不是破产财产中或受到豁免,这意味着它们不必像大多数FTX资产那样被冻结以等待清盘,与此同时多家银行的资产已被扣押,其中包括与FTX密切相关的Silvergate,美国联邦法官 (Katharine Parker) 已下令没收FTX Digital Markets在Silvergate账户中约9300万美元资金。
美国司法部计划提交一份扣押通知,以详细披露政府持有的资产,被扣押的资产可能会面临民事或刑事没收程序。[2023/1/5 9:53:46]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可以基本确定,某艺术家与Yuga公司之间的纠纷主要源于该艺术家的三个行为:公开发行与无聊猿BAYC项目极其相似的其他项目,涉嫌侵犯无聊猿系列作品著作权;在同一领域,未经授权使用无聊猿项目方Yuga公司的商标,涉嫌侵犯商标权;公开宣称Yuga公司与二战某反人道组织存在特定关联,涉嫌侵犯Yuga公司名誉权。也就是说,Yuga公司实际上被侵犯了三项权利,但大家疑惑地发现,Yuga公司对某艺术家侵犯无聊猿作品著作权且获利数百万,以及对自身与反人道组织存在关联的无端指控的行为充耳不闻,反而大张旗鼓地对该艺术家提起商标权侵犯诉讼,给人一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感觉。
美国法院要求已解散的加密货币交易所退还比特币:金色财经报道,佐治亚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已下令现已解散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CampBX 退还其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比特币。据 WSBTV报道,该订单是在交易所停止运营四年多后发布的。CampBX 是美国第一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多年来有超过 70,000 名用户在该交易所交易比特币。然而,基于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的平台于 2017 年停止工作,用户无法访问他们的账户。该决定标志着法院首次要求实体退还比特币。(cryptoslate)[2022/5/12 3:09:02]
注:左边为某艺术家使用的商标,右边为Yuga商标
Coinbase Cloud与Acala基金会合作支持流动性质押:官方消息,Coinbase Cloud宣布通过与Acala基金会的合作启动支持流动性质押,首先是在Karura上进行KSM流动性质押。[2022/4/27 5:13:44]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Yuga公司长期以来由于在项目团队中缺乏法律背景专业人士的支持,导致自身合规建设和知识产权管理存在漏洞,时至今日BAYC的注册商标申请还在走相关流程中,Yuga公司尚未真正拥有该商标。但这并不影响Yuga公司获得该起诉讼的胜利,只要Yuga公司可以证明某艺术家未经授权使用的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该艺术家的NFT项目价格与自身BAYC相挂钩即可,目前来看二者并不难证明。
二、避开著作权,Yuga为何打不还手?
先给结论:我们认为现阶段,避开著作权诉讼,转向商标权诉讼是明智之举。
如果Yuga公司想要起诉某艺术家侵犯自家无聊猿项目著作权,首先就要自己就要直面法院的严肃审查:无聊猿项目本身到底有没有著作权?换言之,无聊猿项目中如此多相似而不相同的作品,是否都构成受美国著作权相关法律项下,受保护的“作品”?
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NFT项目一般存在三种形态:彻底非同质化型:一个项目中仅有一个作品;相对非同质化型:一个项目中存在多个类似但各不相同的作品;同质化型:一个项目中存在多个仅编号不同的相同作品。按照这个分类标准,无聊猿项目实际上就属于第二种“相对非同质化型”,这种类型的作品集合体,其单一个体是否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单一作品持有人是否享有相关权利?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难以给出明确结论,存在巨大争议。
从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来看,认定NFT为作品,首先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同样,《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也对作品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可见,在我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至少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独创性。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能表现自己思想和感情的智力成果,没有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即可。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式固定、记录下来,并且可以被大量复制。作品不违反法律规定。
那么,无聊猿项目中如此多相似而不同的作品是否每一个都满足条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飒姐团队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极有可能仅将无聊猿项目中最“原始”的IP形象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其他由此衍生的作品由于缺乏“独创性”要素而无法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一旦法院在审查中对无聊猿项目做出上述认定,那么这将导致Yuga公司出现无法接受的损失:作为无聊猿买家最核心利益的“IP所有权”及其他商业授权将变得毫无意义。无法主张的权利非权利,这将直接导致无聊猿项目丧失其核心商业价值,出现Yuga公司所无法接受的后果。
写在最后
可以说,现阶段Yuga公司避开著作权诉讼,以防止法院对其项目作品进行著作权审查是一个明智之举,但该举是否会为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创造一个温床,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使得Web3顶流沦落为一文不值的数据尘埃,是难以预测的。
飒姐团队在常年服务Web3行业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现阶段的法律与Web3世界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匹配,而这种不匹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理学研究的滞后性导致的,而这种理论研究的缺失,需要监管、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的积极对话才能解决。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目前来看,这种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荒谬事件绝不会是个例,在不远的未来将会是大多数Web3企业将要长期面对的问题。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