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今日正式发布《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政府的政策立场和方针。
细览《宣言》全文,注意到以下细节:
一、《宣言》使用“虚拟资产”一词,回避使用虚拟货币的表述。而虚拟资产的含义,尽管未有明确定义,但非常明确的是,与业界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异,容后再述。
金色快评 | 花旗推出DAR:降低华尔街大买家投资加密货币风险:花旗银行开发了一种称为数字资产收据(DAR)的工具。它的工作方式与美国托管收据(ADR)非常相似。这一工具的推出意味着,花旗银行提出了一种可能是最直接的投资加密货币的方式,而无需真正拥有加密货币。DAR相当于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美国存托凭证存在的意义是外国股票由一家银行持有,然后由银行签发存托凭证,让美国投资者能够投资那些不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外国股票。而DAR工具的体系下,加密货币由托管方持有,DAR由花旗集团发行,这将把加密货币置于现有的监管体制下,并让资产管理公司和对冲基金等华尔街大投资者以一种风险较低的方式投资于加密货币市场。[2018/9/10]
二、《宣言》使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的表述,回避使用去中心化。
金色快评:慈善+区块链 用技术特性弥补行业缺陷:加密货币软件KryptoPal将与瑞士非政府组织Help2kids合作,提供接受加密货币捐赠的软件。区块链是一项“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簿”技术,用区块链做善款追溯可行、可靠,善款本质上是一项数字资产,通过点对点、时间戳、非对称加密和可编程资产等技术特性实现善款的可视化记录、善款数据的不可篡改,并可保证善款的去向信息对被授权方公开透明。区块链结合慈善领域能够避免传统慈善模式中的一些弊端,真正做到专款专用。[2018/6/27]
三、虚拟资产仅包括以下三类:
金色快评:强监管袭来,柬埔寨决意肃清境内ICO乱象:大约半年前,2018年3月13日,柬埔寨《金边邮报》报道,柬埔寨副总理萨姆?安最近宣布启动数字货币Entapay,并鼓励该公司遵守法律,同时禁止金融机构从事数字货币交易,随后在4月1日,《金边邮报》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柬埔寨的虚拟货币行业正在向前推进,但柬埔寨加密货币的监管归属还模糊不清。针对此事Khmer Crypto基金会的创始人表示:“它可能属于[柬埔寨国家银行(NBC)]或[柬埔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C)],但尚不清楚它将是哪一个。”
由于柬埔寨对于区块链与代币发行(ICO)监管模糊不清,越来越多的ICO项目选择在柬埔寨进行注册,并借助当地扶持政策拓展应用场景空间,也造成了新一轮ICO乱象,让部分具有欺诈性质的ICO项目卷土重来。
眼下,这种狂欢将落下帷幕。6月19日,柬埔寨国家银行、柬埔寨证券交易委员会、国家警察总署发表联合声明,郑重宣布所有在柬埔寨宣传、流通、交易的未获主管部门颁发执照的加密货币均属于非法行为。这一举动意味着柬埔寨已经确定要肃清境内的ICO、加密货币乱象的决心,也宣布了柬埔寨境内加密货币强监管时代的到来。[2018/6/19]
1.NFT。意味着今后在香港发行NFT会被合法化,并将纳入政府监管。
2.代币化资产的所有权,代币的价值由其标的资产决定。此前泰国出现的分时度假房产代币,以及不少香港创业项目正在探索的黄金、石油、碳排放额度,以及艺术品和收藏品、古董物件代币化均属此类。这次港府推出的“绿色债券代币化”,也是代币化资产的一种,代币价值由绿色债券决定。
3.稳定币和数码港元。稳定币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数码港元可能是由政府授权发行的。可以拭目以待港府在哪些公链上发行数码港元,或者港府会主导单独推出一条公链?
四、虚拟资产不包括以下几类:
1.区块链项目发行的功能代币(utilitytoken);
2.?区块链项目发行的证券代币,但是本次纳入试点的绿色债券代币化,也可以视为证券代币的一种。尽管绿色债券代币是政府主导发行的,其试点也可以乐观地视为给证券代币在香港的合法化开了一条口子。
3.稳定币和数码港元之外的任何虚拟货币,均不在合法化的范围内,这或许受到了内地监管思路的影响。
五、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不会包含功能代币、证券代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看上去只可交易NFT、代币化资产,并以合规稳定币和数码港元为对手货币。
六、对零售投资者的保护:与新加坡保护零售投资者的作法相比较,新加坡是严格限制向零售投资者发售代币,而香港是限制交易品种。由于在香港只能交易上述三种虚拟资产,其价格波动性远低于普通虚拟货币或代币,从结果上也就杜绝了散户投资者投资于虚拟货币。
总之,香港本次新政,依然是相对保守和审慎的,但为今后业界的创新,留下了一些口子,尤其是在证券代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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