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香港财政司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订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
宣言表示,中国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对全球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政府现正与金融监管机构缔造便利的环境,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得以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将采取“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也将会适时订出所需规限,按照国际标准缓减实际和潜在风险,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
香港财政司司长:会为在香港发行批发及零售层面央行数字货币加强准备: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2021财新夏季峰会表示,虽然经历社会事件及疫情冲击,但香港竞争优势仍很强,国际投资者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仍具有信心。香港特区政府要继续用好一国两制给予的特殊优势,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他还提到,新股上市仍非常热闹,今年在港上市新股募资逾1800亿港元,按年增长6倍,第三季将会咨询市场,考虑引入香港版SPAC。他又透露,会加深央行数码货币使用的研究。除了在跨境贸易支付层面继续试用外,会为在香港发行批发及零售层面央行数字货币加强准备,包括研究港元数字货币在本地零售层面的应用,并继续与央行合作,就数字人民币在香港的使用进行技术测试。[2021/6/24 0:03:01]
监管方面,宣言称,政府认为通过一致、明确和清晰的整体监管框架,有助奠定稳固的基础,以迎接由全球虚拟资产急速发展所带来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发展。在加紧筹备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的同时,也乐意联系全球虚拟资产业界,邀请有关交易所在香港开拓商机。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署理局长:CBDC仍需进一步研究:据ethnews.com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署理局长陈浩濂表示,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以及市场委员会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说明,CBDC(央行加密货币)与现有基础设施大体相似,但并不明显优于现有基础设施。并且零售CBDC将不得不与“私人零售支付产品”竞争,而仅仅是发行零售CBDC的可能性“就会引发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和挑战”。因此,陈浩濂认为,CBDC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更多概念验证工作以确定其支付应用的可能性。[2018/6/1]
与此同时,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将会就新发牌制度下零售投资者可买卖虚拟资产的适当程度展开公众咨询。对于可否在香港引入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政府抱持欢迎态度。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探索区块链应用可能性: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2018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谈及区块链时表示,金融管理局较早的时候进行了一个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研究,深入探讨了在按揭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以及电子身份管理这三个业务范畴的应用情况。目前香港已经有银行使用区块链的技术把按揭贷款之中物业估值这个程序电子化,缩短了银行处理按揭贷款申请需要的时间,和减低了人为失误的风险。[2018/5/27]
据宣言介绍,过去数年,中国香港政府和监管机构以“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制订了一套整体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同时也已推出监管制度,以“选择参与”的方式为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牌。在资产管理方面,监管机构就虚拟资产基金和全权委托账户的管理事宜发布指引。
此外,香港监管机构就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或提供有关虚拟资产的意见等方面,向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指引。
根据宣言,政府对于日后检讨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抱持开放态度,以便利其在香港的发展。
“我们现已向全球市场清晰表达对于虚拟资产的政策立场,表明我们与全球虚拟资产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承担和决心。”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政策宣言详细解释了愿景和策略、监管制度、对于开放投资者接触虚拟资产的取态,以及为把握虚拟资产带来的技术优势推出的试验计划。
稳定币是本次宣言的另一焦点所在。宣言称,有鉴于稳定币据称能够维持价值稳定,而其使用情况愈益增加,例如作为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的交易媒介,因此亦具潜力能够与传统金融市场互相建立关联。汲取了虚拟资产市场近期出现的危机所带来的经验,国际间已有共识,须就稳定币的不同范畴包括在管治、稳定和赎回机制等方面订出适当的监管。?
对此,香港金融管理局稍后会就稳定币的监管制度发布咨询结果和下一步工作。
目前,中国香港政府和监管机构正研究推出下列试验计划,以测试虚拟资产带来的技术效益,并尝试把有关技术进一步应用于金融市场。这些试验计划包括为2022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行非同质化代币、绿色债券代币化及数码港元。
根据宣言,债券代币化有助提升债券发行和结算的效率,减低成本,并为市场吸引更多投资者。随着香港金管局和国际结算银行在香港设立的创新枢纽中心早前完成ProjectGenesis,香港金管局现正展开试验计划,发行政府代币化绿色债券,供机构投资者认购。
此项计划的目的旨在测试香港的金融基建及法律和监管环境是否适合以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处理整个发债周期,并为市场参与者日后发行同类债券提供指引。政府稍后会公布更多细节,向业界和公众交代计划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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