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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虚拟货币经销商”,是指作为中央对手方,利用稳定币的市场正常价差,高频的买卖虚拟货币,从中赚取差额利润;“币圈”行业内称之为“虚拟货币承兑商”、“币圈OTC”。
经测算:如果USDT价差在1分钱,每个USDT以7元人民币计算,“虚拟货币经销商”从事虚拟币交易的利润率约等于0.1428%,这意味着1000万的流水,交易一轮的收益约1.5万元人民币。
01
什么是“虚拟货币OTC交易”?
声音 | Nigel Green:加密货币市场的波动与其他金融市场没什么不同:deVere Group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Nigel Green表示:“所有金融市场都有高峰和低谷,加密货币市场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不同,每当市场下跌或加密货币出现一轮波动时,那些讨厌加密货币的人就会宣称数字货币完蛋了——结果它们又经历了一轮上涨。在大多数其他金融市场,这些人不会做出如此极端和毫无根据的声明。”(彭博社)[2019/11/28]
在我看来:“虚拟货币OTC交易”——就是“中间商赚差价”,低价收取卖家的币,然后向买家高价卖出。
泰达币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的代币TetherUSD,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类似于:在场所中用作投注的替代品,它在用来代表现金,一般情况下设计成类似硬币般的圆形筹码。
声音 | BB:为什么Facebook不构建在区块链上?:Block.one CEO Brendan Blumer今日转发Facebook CEO马克.扎克伯格关于“言论自由” 看法的推特,并评论称:马克理解人们自由表达看法的重要性,但是为什么Facebook不构建在区块链上呢?难道是有太多东西不能公开透明化? (MEET.ONE)[2019/10/17]
就好比某的筹码官方定价是7元一枚;当你进拿现金找中介兑换时,中介按照7.1元一枚兑给你;当你赚钱了要出,需要将筹码变现成现金时,中介回收筹码的价格为6.9元一枚;这样一来回,中介每一枚筹码就赚了两分钱。
数字货币OTC商家的生财之道,就在这里!
声音 | 赵长鹏: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不接受加密货币支付: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刚刚发推表示:对于任何基于互联网(非物理)的业务,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不接受加密货币支付。与传统的支付网关相比,(加密货币)集成更容易、更快和更便宜,同时减少文书工作,覆盖更多样化的人口和地理。[2019/2/3]
如上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到:
买卖泰达币的商家众多,购买单价在人民币在7.15与7.16之间,卖出单价却在7.10到7.17之间。
看到这币圈之外的人,一定会疑问:
“USDT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而是出现这几分钱价差,让这些OTC商家来投机赚差价呢?”
投票上币被质疑 何一回复“不是什么都需要区块链+”:微拍创始人胡震生与何一就“数字货币交易所投票上币”话题展开讨论。胡震生认为“投票上币”交易所没有公开投票地址,同时也未公布投票算法,他表示“作为参与方认为平台有修改数据的驱动力和可能性”,认为这“就不是一个优秀的区块链项目”。何一回复称币安的投票项目都会经过审核,且投票数据每次都会清洗;交易所本来就是中心化平台,每个组织有自己的规则,而她一直的观点是“不是什么都需要‘区块链+’”。[2018/2/28]
为什么大部分消费者不选择OTC商家中卖的最便宜的跟他买?然后,选择收的价格最高的,跟他卖?
这是因为:消费者拿人民币等法币买卖数字货币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比如说,买币的时候,一般都是消费者先打款,然后,卖币的商家再发币;但是,之前确实有商家收到钱之后不发币,存在违约;所以,消费者不仅仅看哪个商家的价钱低,还要看哪个商家的信誉好。
另外,尤其消费者在“卖币换成人民币”的环节中,有可能收到赃款,一旦收到赃款,就容易被机关冻结银行账户,即使后面提交交易记录能够解冻,但是跟机关沟通也是较为繁琐。所以,选择一个靠谱的“客户”来卖币,就显得尤为重要。
所以,USDT的商家收购价和卖出价出现价差,纯属虚拟货币行业里面的特性。这就意味着:“商家”的信誉越好,选择与该商家交易的消费者就越多,该商家的差额利润就越多。
02
“虚拟货币经销商”的业务模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1、在某个单一的主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平台上,注册成为平台上的OTC商家,可以一边挂“买单”买进,另一边挂“卖单”卖出;买卖双方都是自由撮合的;
2、在几个主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平台上,都注册有账号,成为几个平台的OTC商家,在几个平台上挂“买单”和“卖单”,赚取跨平台间的币价差额利润;
3、在主流的大交易所平台挂“买单”,但是在小交易所平台挂“卖单”,因为小交易所的“卖单”通常比大交易所的“卖单”成交价高;
4、“买单”与“卖单”,都是在小交易所成交的,这样的话,相较于大交易所:“买单”与“卖单”的成交价分别是“更低”和“更高”,很显然,利润更大;
5、不通过第三方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平台”注册OTC商家撮合交易,而是通过境内或者境外的“聊天软件”来发布“买单”与“卖单”的信息,在“聊天软件”中通过群友来完成交易。
03
投资买卖USDT赚取差价违法吗?
根据2017年9月4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但是,并没有禁止民间持有、投资买卖数字货币。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更提及,“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纯买卖USDT不算违法,只是存在法律风险,但是以此为业买卖数字货币大量挣取差价是否涉及到“非法经营”的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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