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拿着现金来交易
来了以后
他们拿着铁棍子
把我们给抢了
突然袭击
2021年5月12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接到报案,报案人杨某和王某称,他们携带的300万元现金被人抢劫了。
两名报案人告诉,2021年5月初,他们的老板司某想投资一些比特币,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比特币卖家,对方开出条件,要现金交易。因此,司某委托他们带着300万元现金,来到钟山县双方约定的酒店,与对方进行交易。
一男子打开此前遗忘手机PIN码的钱包,重获300万美元狗狗币:一位退休卡车司机在2015年购买了价值1500美元的狗狗币,随着狗狗币价格上涨,这1000万枚狗狗币现在价值约300万美元。然而唯一的问题是他忘记了安卓钱包的PIN码。他试图联系钱包回收服务公司KeychainX,该公司试图通过询问这名男子对他有意义的数字来缩小可能性,然后设法缩小了范围,最终打开了钱包。(Ubergizmo)[2021/8/10 1:46:14]
由于携带的现金太多,杨某和王某担心卖家会抢他们的钱,或者进行虚假交易。为保险起见,二人决定,先由杨某拿着50万元现金在指定房间内和卖家见面,王某则带着250万元现金躲在酒店走廊的拐角处,见机行事。
动态 | 科罗拉多州两名男子因使用比特币在暗网交易被捕判刑:据美国国土安全局官网显示,两名来自科罗拉多州的男子使用比特币在暗网上买卖可卡因被捕,科罗拉多的美国检察官杰森·邓恩对其进行审判,以交易和罪分别判处两名罪犯4年零2个月监禁和3年有期徒刑。[2019/11/30]
卖家派的3个人来房间验钱时,杨某只给他们看了50万元的现金,买卖双方的第一次交易谈判没有成功。
双方老板协商后,司某让王某带着250万元现金回到房间,让卖家验钞。
没想到,卖家验完钞后找了个理由,提出要转到旁边的酒店去交易,因司某等人急需这批比特币,就答应了卖家的要求。
杨某和王某与卖家派来的人刚走出之前的酒店,就遭遇了抢劫。
动态 | 澳大利亚金融情报机构拘捕涉嫌提供未经注册的加密交易服务的男子:澳大利亚的金融情报机构——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C)与维多利亚共同宣布,AUSTRAC的侦探今日拘捕了一名加密男子,因后者涉嫌提供未经注册的交易服务。作为调查的一部分,相关侦探人员还从Braybrook的一家购物中心没收了一台加密货币ATM。(financefeeds)[2019/11/12]
连夜行动
从现场的公共视频中看到,杨某和王某走出钟山县某酒店还不到50米时,黑暗中突然出现一群手持棍棒的蒙面男子,冲向了他们所在的位置。
虽然因为遮挡,杨某和王某所说的抢劫过程在视频中无法看到,但大约20秒钟后,两名报案人装现金的提包和行李箱全都落在了这伙男子手里。
动态 | 男子拖欠滞纳金 日本警察首次扣押虚拟货币财产:7月12日消息,日本兵库县县警于11日宣布,扣押拖欠违章停车罚款滞纳金的59岁男子所持有的价值约10万日元的虚拟货币。这是日本警察第一次扣押虚拟货币,对于此类情况,通常没收的是银行账户和工作单位的工资、生命保险等,但该男子的情况是不知道工作地点,也没有存款,于是在将虚拟货币定义为财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处置。截止到7月末为止,若该男子没有交付滞纳金,则以当时的汇率将扣押虚拟货币兑换成现金,并支付给县警察。若兑换结果超过滞纳金数额,则超过了滞纳金的部分将返还给该男子。[2018/7/12]
由于涉案数额巨大,为尽可能减少赃款的流失,贺州市局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了专案组。
现场的公共视频显示,杨某、王某和卖家共5人走出宾馆后,卖家当中的一人开始打电话,在挂掉电话后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跑到了马路对面,越跑越远。十几秒后,那伙来抢劫的蒙面人就出现了。由此怀疑,前来谈判的卖家和抢劫的蒙面人之间可能存在着联系。
根据王某用手机拍摄的交易现场视频,很快锁定了其中的一名卖家,陆某。通过追踪陆某乘坐的黑色面包车,掌握了他的行踪,并在其家中将其抓获。
在审讯中,陆某对自己伙同其他卖家和蒙面人抢劫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他们的幕后老板陈某,以及其余十几名嫌疑人的身份和去向。
根据陆某提供的线索,立即对其余的嫌疑人展开追踪,通过摸排和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经过36个小时的努力,贺州将此次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追回赃款2463600元,其余50多万元赃款已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购物、和偿还债务。
“钓鱼”陷阱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向供述,交易比特币只是幌子,他真实目的是抢劫。陈某说,自己曾听说抢劫购买虚拟币的买家的钱,买家是不敢报警的,于是便起了歹念,开始开始制定“钓鱼”抢劫计划。
首先,陈某等人声称自己持有虚拟货币,想要出手,在网上寻找买家,被害人司某随后与他们取得联系,并表示愿意出价300万元购买。之后,陈某派了几个人去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跟买家进行所谓的交易谈判,再将对方出酒店,同时,又让埋伏在酒店附近的打手实施了这次抢劫。
2021年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涉案人员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6年不等。
正在对被害人司某的300万元进行核查,若证实其不是通过非法渠道或犯罪得来的,将把追回的赃款归还给司某。
普法时间
Q:
普通人是否可以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相关法规对虚拟货币是如何规定的?
A: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在监管政策层面,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其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态度,但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对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并非一概否定,而是只有违背公序良俗的交易行为,才是无效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明确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但并未否定虚拟货币作为民法中财产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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