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大家的网络消费越来越多。不少消费者都发现,要想在一些网络平台消费,需要购买平台上的虚拟币,然后再通过这些所谓的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可一旦消费者不想消费需要退款时,却困难重重。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部分网络平台消费先要购买专属虚拟币
01:52△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栏目视频
最近,湖南长沙的黄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为了请平台上的“答主”能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黄先生在知乎网络平台充值了100元,购买“知乎币”。可是,当受邀答主未进行回答,黄先生联系客服想退款时,却遇到了麻烦。
Rodeo:黑客攻击损失约170万美元,当前追回81万美元:7月13日消息,Arbitrum上的杠杆收益协议 Rodeo Finance 发布黑客攻击事件事后报告,7月11日因价格预言机操纵导致黑客从Rodeo协议中窃取了约170万美元,目前约81.6万美元以 unshETH 形式收回。该团队目前正在与安全研究人员和白帽人员一起对该漏洞进行取证分析,并向黑客提供针对返还资金的白帽赏金,呼吁黑客与团队协商返还被盗资金。[2023/7/13 10:52:51]
Cosmos生态模块化结算层Dymension获得67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金色财经报道,Cosmos生态模块化结算层Dymension在种子轮融资中筹集了670万美元。Big Brain Holdings和Stratos领投了本轮融资,Matchbox DAO、DraftKings的Shalom Meckenzie等参投。Dymension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Yishay Harel表示,该资金是通过SAFT代币获得的。[2023/2/9 11:57:34]
湖南长沙消费者黄先生:我本来充的是钱,但是知乎就给我强制退回成虚拟“知乎币”了,“知乎币”又不可以提现。
法院批准SEC将诉讼答辩时间延长至11月30日的请求:金色财经报道,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的地区法官Analisa Torres周五批准了SEC的请求,将所有各方提交答辩状的日期从11月15日延长至11月30日,并将答辩状的页数限制从45页修改为55页。此前,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在内的一些加密货币公司和组织最近向法院寻求许可,以提交一份支持Ripple公司的非当事人陈述。
2020年1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Ripple公司及其高管提起诉讼,称XRP的销售构成了价值超过13.8亿美元的未注册证券的发行。(forkast)[2022/11/8 12:30:20]
黄先生告诉记者,在他多次投诉之后,平台终于做出了回应。
ErisX推出OTC加密交易结算服务:金色财经报道,Cboe Global Markets旗下的ErisX今天宣布,它已推出ErisX结算服务,这是一个新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旨在帮助消除场外交易 (OTC) 加密交易的结算风险。
新产品扩展了ErisX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的工具套件,使他们能够使用透明的美国许可加密现货市场与其他ErisX客户结算场外交易。[2022/9/8 13:15:10]
湖南长沙消费者黄先生:他说要找客服去联系一下,就可以把钱退回来。然后我操作了,知乎说近期退给我。
随后,记者也尝试联系了知乎网络平台的人工客服,咨询购买“知乎币”后的退款程序。
知乎客服:这个需要帮您审核,您先把您的扣费截图和您的问题发送给人工的小管家。
记者:退的钱是可以退回到我原来的支付账户里吗?
知乎客服:这个需要审核。
然而,当记者按照人工客服要求,希望向所谓“人工小管家”申请退款,得到的回答却始终是“请在站内搜索或者提问”。随后,记者又将该问题,按要求在站内搜索,得到的回答是“在知乎应用内使用‘知乎币’支付的付费项目,如果用户要求退款且知乎同意退款的,退款会返回‘知乎币’账户。”
多家网络平台称不支持退款或买币后不能退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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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在很多网络平台购“币”时,都有明确的要求条款,这也是消费者退款难的原因。那么,这些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呢?消费者又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记者在多个网络平台充值后尝试进行退款,发现在购买的过程中,每个平台都有自己的条款。有的直接声明不支持退款;有的则是直接要求买“币”,然后在平台内用“币”消费,买“币”之后,不能退现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源:消费者要求退款,网络平台就应该承担退款的责任,并且这种退款责任是不能添加任何条件,或者是添加任何阻碍地去执行。
律师告诉记者,事实上,这些网络平台所谓的“币”其实是一种平台的积分,并不能用于变现或者流通,更不能等同于货币。这些“币”往往只能在平台内部使用,有的甚至连在同一平台内购买商品时,也会受到限制。然而,在消费者选择申请退款时,却以协议规定等借口,以返“币”代替退款。律师表示,网络平台充值只是让消费者的钱暂存于平台,消费者理应享有退款自由,平台“返币不退款”涉嫌强制消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源: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的过程中,应当对和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提示和告知,比如说提供服务的种类期限、民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都应当进行重点提示,如果没有尽到重点提示的话,这样的条款显然是无效的。
专家建议,如果消费者在和网络经营者发生争议的过程中,首先和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尽可能减少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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