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会集体发声 直击虚拟货币炒作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的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5月18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韩国证券存管局宣布推出证券代币平台的计划:金色财经报道,韩国证券存管局(KSD)宣布推出证券代币平台,作为其中长期路线图的一部分。KSD首席执行官Lee Soon-ho表示,KSD将尽最大努力帮助证券代币和部分投资代币顺利进入市场。??KSD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些细节,包括一家公司跨多个区块链发行证券。?

此外,釜山正在启动釜山数字资产交易所,该交易所将支持加密货币和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包括商品)的组合。预计它将很快公布其详细计划。[2023/6/15 21:39:57]

资料图,新华社发

比特币波动指数跌至56.52,创自2020年10月以来新低:12月27日消息,由金融指数公司 T3 Index 联合比特币期权交易平台 LedgerX 推出的 BitVol(比特币波动)指数已跌至 56.52,创自 2020 年 10 月以来新低。据悉,BitVol 指数衡量从可交易的比特币期权价格中得出的 30 天预期隐含波动率。

注:隐含波动率,是指实际期权价格所隐含的波动率。它是利用 B-S 期权定价公式,将期权实际价格以及除波动率σ以外的其他参数代入公式而反推出的波动率。期权的实际价格是由众多期权交易者竞争而形成,因此,隐含波动率代表了市场参与者对于市场未来的看法和预期,从而被视为最接近当时的真实波动率。[2022/12/27 22:10:30]

监管从未离场

挪威政府将在Decentraland设立元宇宙税务局和办事处:10月27日消息,挪威政府机构Br?nn?ysund注册中心和挪威税务局(Skatteetaten)在周三的Nokios会议上宣布,他们正在与咨询公司安永 (EY) 合作,在Decentraland设立元宇宙税务局和办事处,旨在建立Web3足迹的同时为年轻的技术爱好者提供服务,Br?nn?ysund还在探索其他Web3服务,例如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DAO)、钱包、智能合约等。

安永北欧区块链负责人Magnus Jones在LinkedIn的一篇帖子中表示,他希望与挪威当局的合作将通过向用户传授与去中心化金融 (DeFi) 和NFT相关的税收知识来帮助引领加密教育。(CoinDesk)[2022/10/27 11:47:41]

2020年以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大幅波动,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有所抬头。中国居民盲目跟风,通过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参与交易炒作,易产生较大损失。

美股三大股指跌幅收窄:行情显示,美股三大股指跌幅收窄,纳指转涨,道指跌0.28%,标普500指数跌0.1%。[2022/9/8 13:17:37]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从未停止。比如,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显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17年9月,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下,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指导各地集中取缔173家平台,此后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累计清退38家境内新增平台。

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监管部门早已明确,任何为中国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个人或交易所均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但不少个人或“交易所”仍铤而走险,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目前,我国明令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按现行监管规定这一要求对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同样适用。

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而言,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及相关业务,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除提供渠道以外,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户识别以及信息展示,也都存在法律风险。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场外交易商的定义,业内人士表示,场外交易商类似于网贷机构,具有撮合功能,并且提供交易展示,其专门服务于身在境内但想要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投资者。“卖方在场外交易商发单,买方在此处进行购买。场外交易商的平台可能是网站,也可能是微信群、QQ群等。”

购买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自身价值根基比较脆弱,可以看作是一种非常不成熟的金融资产,其价格易受少数几个虚拟货币巨鲸账户以及监管和舆论影响且波动十分剧烈。比如,今年2月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发声质疑比特币、马斯克宣布特斯拉不再支持比特币交易后,比特币价格均在短期内出现了较大跌幅。

尤其是火币、币安、OKEX交易平台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服务器不停更换,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同时,部分互联网企业、社交媒体账号等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宣传营销服务,为社会公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了便利,诱导社会公众参与投机炒作,提升了互联网舆论对虚拟货币行情的关注度。

据了解,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商和大部分交易所不受监管,虚构交易、操纵价格、侵吞客户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境内已经没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场所,“翻墙”在境外买比特币没有消费者保护措施,投资者受到损失只能自负。尤其是参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个人和企业不被法律保护,交易合同属于无效,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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