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币圈的火爆程度让人瞠目结舌,在引发市场争议的同时,也引起监管关注。
5月17日午后,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在社交媒体上回复别人说:特斯拉没有出售比特币,随后,比特币价格迅速反弹,1小时暴涨2000美元;而在一天前,马斯克在推特上暗示,这家电动汽车制造商可能已经出售了其持有的所有比特币。这让几日来跌跌不休的比特币,因为这一评论再遭重击,大跌近10%。
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集体发声,“币圈”迎来监管重拳整治。当晚,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的情况,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监管封堵
Brave高管:网络去中心化存在三大威胁:Brave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Brendan Eich和Brave高级隐私研究员Peter Snyder在CoinDesk联合刊文称,网络去中心化存在以下三大威胁,这需引起人们关注。首先,去中心化分发系统的增长有害于网络去中心化。第二,很明显,网络的未来是默认隐私。现有的去中心化的监视经济正尽最大努力降低隐私的速度。最后,他们认为,目前(在网络上和在网络外)广泛收集和建立个人档案的做法与去中心化的潜在目标是对立的,且不道德。[2020/10/23]
2020年以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出现暴涨暴跌,引发全球瞩目,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亦有所抬头。
5月17日,比特币一度跌破4.5万美元,大跌近10%。而在此前的5月12日,比特币凌晨突发大跳水,导致上百亿美元资金灰飞烟灭。
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集体发声,“币圈”迎来监管重拳整治。
BlockVC徐英凯:区块链三大应用“局”Dapp,STO和DeFi已被全部“戳破”:BlockVC创始合伙人徐英凯今日在微博上表示,区块链三大应用“局”:Dapp,STO和DeFi,现在看来已经全部被“戳破”了。从本质上来看,因为共识机制导致数据篡改成本提高,所以区块链解决了信任问题,这个与是否“去中心化”无直接关系。因此区块链的“不可篡改” 才是核心目标,而 “公开透明” 是实现这个目标之后的 “副作用” ,一旦公开透明之后,技术的风险敞口就会暴露在公众之下,难免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按照过去十年的发展周期,目前为止比特币(以太坊)、平台币和稳定币的故事还可以继续讲下去,他们的底层资产分别对应了商品、证券和货币,同时这3个类别也均是开放式金融中非常成功的杀手级应用。[2020/4/20]
一直以来,虚拟货币都未被中国监管部门接纳。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并将代币发行融资定位为违法犯罪活动。据悉,自2017年9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以来,人民银行已指导各地集中取缔173家平台,此后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累计清退38家境内新增平台。
现场 | 袁煜明:目前区块链面临三大挑战与困难:11月10日下午,在重庆工商大学主办的2019密码经济研讨会上,火币中国CEO兼区块链研究院院长袁煜明在会议中发表了《如何把区块链应用到实体经济中》的主题演讲,袁煜明表示从2018年到2019年,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在接触区块链,但真正形成落地业务的比例仍然不高。由此袁煜明认为区块链目前面临三大挑战与困难,分别是:链下数据信息如何上链、如何让多方加入区块链系统并积极贡献、如何在去中心化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就三大挑战与困难,袁煜明提出了推动区块链发展的三大动力,推动力一:形成商业模式的良性循环,推动力二:政府/资本推动示范工程与生态建设,推动力三:全民了解学习区块链。[2019/11/10]
早在2013年12月初,央行、原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定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行情 | 百余只区块链概念股涨停 三大指数放量上涨:据财联社今日午评,早盘三大指数放量震荡上涨,创业板指涨逾1%。区块链板块爆发涨停潮,百余只个股涨停。大基金二期刺激集成电路板块拉升,猪肉股出现明显分化。盘面上看,区块链、电子发票、数字中国等板块涨幅居前,养殖业、银行、农业服务等板块跌幅居前。截至午间收盘,沪指涨0.72%,报收2976点;深成指涨1.38%,报收9794点;创业板指涨1.63%,报收1702点。沪股通净流入13.08亿,深股通净流入12.46亿。[2019/10/28]
2017年9月,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下,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
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明确规定,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并列举了五种类型,其中明确点名虚拟货币,要警惕虚拟货币局。
现场 | 陈九金服创始人:金融、企服、文娱是区块链应用落地的前三大领域:金色财经3月31日讯,今日,由浙江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主办,中金国际承办,陈九金服、金色财经特邀支持的2019中国区块链技术应用高峰论坛在杭州开幕。陈九金服创始人陈九在会上表示,区块链技术应用目前有很多伪落地,大多的落地集中在B端,与C端有关的落地应用并不多,应该在B端落地的基础上通过C端应用让区块链在整个社会发挥更好的积极性。我认为金融、企业服务、文娱是区块链应用排名的前三位,只要符合“在现实世界中做减法,在虚拟世界中做加法”这一方向,就能成为好的落地应用。[2019/3/31]
场外交易将被判“死刑”
比特币的非理性涨跌,助长了多家币圈交易所,这些交易所通过各种方式躲避监管,鼓励投资者交易。
比如,在境内平台清理后,一些境外交易所仍在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其中就包括欧易、火币、币安、泰达币交易所等交易平台。
同时,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境内所有交易平台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后,一些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开始转战海外,场外交易的口子由此打开。
资料显示,场外交易分为两种,一种是C2C交易或OTC交易,指买卖双方通过中心化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进行法币交易前,买卖双方都需要向平台提供个人的身份和交易信息。买家通过线下转账的方式,直接转账给卖家,资金不需要经过交易平台。但交易平台会记录每个订单的数据,从而统计出市场上的最近成交价格。另一种是双方通过网络联系、熟人介绍等私下交易渠道进行交易,具有很高的风险。
在境内,虚拟货币投资者通过场外交易的方式,完成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再入场炒币。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一业务模式涉嫌违反《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居民盲目跟风,通过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参与交易炒作,易产生较大损失。
协会发文中列举了以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如: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
除提供渠道以外,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户识别以及信息展示,也都存在法律风险,涉嫌非法集资。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协会发文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风险隐患极大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自身价值根基比较脆弱,其价格易受少数几个虚拟货币账户以及监管和舆论影响,且波动十分剧烈,风险隐患极大。
今年2月,美国财长耶伦发声质疑比特币,“比特币是一种极为低效的交易方式,处理这些交易所消耗的能源惊人,同时还经常被用于非法融资”。
耶伦这一言论发表后,加密货币全线重挫,比特币一度下探至4.8万美元,日内下跌近18%。
除监管影响外,马斯克飘忽不定的立场,也多次引发币圈暴涨暴跌。
今年3月,马斯克发布Twitter称,消费者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特斯拉,这一发声进一步推高了比特币涨势;日前,马斯克宣布,特斯拉已经叫停用比特币购车,称担心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导致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耗用飞速增长,煤炭是所有化石燃料排放中影响最恶劣的,受此消息影响,当天比特币迅速跳水。
协会强调,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部分交易所诱导投资者参与杠杆交易,极易发生巨大损失。根据比特币家园信息,仅5月12日一天全球就有近20万人爆仓,损失合计112亿美元。5月17日,又有20多万人爆仓,最大爆仓损失达9000万美元。其中,火币、币安、欧易等平台爆仓比例较高,占比分别为31.14%、18.27%、12.61%。
参与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庄家野蛮收割,投资变成投机,炒币风潮下,缺乏辨别能力的投资者成为围猎目标。但需注意的是,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个人或企业并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对于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案件,各地法院依据公告规定,判处有关交易合同无效,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受损投资者的起诉不予支持。
第一财经记者从裁判文书网看到,2019年3月,徐州男子金某在买卖虚拟货币过程中遭受损失,将北京火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火币公司赔偿其损失123424.78911USDT,约合人民币80万元。
而由于在该案中,金某诉请指向的标的物是比特币,法院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院认为,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比特币产生的债务,均系非法债务,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大行业协会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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