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Web3创始人、加密领域的律师和金融监管机构来说,2022年是一个多事之秋。破产、欺诈指控等等各种事件都在2022年出现…那么,未来可能会有什么样的事件?
有几点是肯定的:首先,监管机构将对加密领域采取采取严厉的措施,曾经可以通过离岸司法管辖区躲避法律制裁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如果Web3创始人足够聪明且有长远的眼光的话,会意识到,目前项目的必须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PWC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阿联酋在全球加密货币市场的份额增加了500%,早已超过了250亿美元的交易额。
世界上已经有几个国家已经公开宣布,会致力于在Web3和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这块起到主导作用,从而为普通用户、行业创始人和投资人提供具备确定性的环境。在这块,阿联酋拥有很多自由经济区和自由金融区,通过发行「许可证」吸引行业内的创业者。
Aave社区发起关于添加Centrifuge真实世界资产市场的提案:8月25日消息,Aave社区发起提案决定是否在Aave协议上推出Centrifuge真实世界资产(RWA)市场。这个市场能够使Aave储户针对稳定的、不相关的真实世界抵押品赚取收益,同时Centrifuge资产发起人可以从Aave借入资金。投票将于8月31日6:00 pm截止,目前共有2655枚AAVE投了赞成票。Centrifuge是一个基础设施供应商,使资产发起人能够通过Tinlake创建一个链上资产基金,为贷款提供资金。[2021/8/25 22:35:56]
那么,如何从司法和监管的角度,思考阿联酋对Web3和加密货币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规章和条款?
阿联酋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会对阿联酋的金融服务活动进行金融监管。因此,假设你的Web3项目和传统的金融活动,如银行、经纪、托管、支付服务或投资管理等活动有关,大概率会属于阿联酋金融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
Liquefy与法国巴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及CAIA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另类投资代币化未来的论文:香港代币化平台Liquefy与法国巴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BNPParibasAssetManagement)和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协会(CAIA)联合发布关于另类投资代币化的论文。该论文在技术和金融领域进行了广泛探究,内容涵盖了区块链技术基础和代币化在特定资产类别(如私人债务、风险资本、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领域)中的应用。文中强调了投资者、银行、财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全面分析另类投资未来时应重点关注的当下和未来趋势。[2021/2/4 18:51:28]
阿联酋
本土或在岸公司:指的是在7个酋长国其中之一的经济部门进行注册的公司,迪拜经济部、阿布扎比经济发展部
经济自由区:阿联酋共有有40多个自由区,仅在迪拜就有30多个自由经济区;DMCC:最大的一个经济自由区,CryptoCentre已经成为阿联酋的旗舰,有500多家加密、Web3公司在这里办公。
DFI.Money(YFII)发起关于如何分配Balancer奖励提案:9月3日,聚合器项目DFI.Money(YFII)收到首批Balancer(BAL)奖励,共计BAL 679.83个,价值21,814美元。该奖励来源于YFII/DAI矿池,后续每周都将收到。关于奖励如何分配,社区发起提案进行投票:放进循环挖矿池;换成yCRV给投票人激励参与投票;注入社区基金。[2020/9/8]
金融自由区:阿联酋目前有两个金融自由区,分别是阿布扎比全球市场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离岸司法管辖区:阿联酋有两个自由经济区属于离岸司法管辖区:即JebelAliFreeZone和和RAK国际企业中心。
对于阿联酋的「本土」或「在岸」公司,由下列金融监管机构:
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负责监管阿联酋大陆以及阿联酋各自由区的证券发行;
阿联酋央行是阿联酋银行和保险部门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
关于BTCC矿池支持比原链(BTM)主网挖矿公告:BTCC矿池比原链(BTM)挖矿现已支持主网地址,主网地址最小支付单位为1 BTM。与此同时,BTCC矿池将继续支持ERC20 Token挖矿。如切换主网地址挖矿且ERC20 Token帐号余额不足最小支付额度(40 BTM),提现时需支付提现手续费1 BTM。[2018/5/22]
在阿联酋的两个自由金融自由区,拥有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分别是: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负责监管独立于阿联酋本土的迪拜金融自由区:分别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活动;
金融服务监管局负责监管阿布扎比全球市场的金融活动。
除了负责本土管辖权和两个自由金融区之外,阿联酋还有40多个自由经济区。不过,针对为特定的商业活动发放许可证这块,每个区的自主权不同。
其中有2个自由经济区,需要按照离岸司法管辖权,因此比较适合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会的法律架构设置。
Gemini发表关于建立“虚拟商品协会”的提案:双子星交易所Gemini发布公告,概述了关于虚拟商品协会(VCA)的一项提案。虚拟商品协会将成为美国的一家行业资助的加密货币行业自律组织,特别为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商(统称为“平台”)。 VCA将是一个非营利的,独立的监管机构,不运营任何市场。不会成为行业协会,不会提供证券令牌或证券令牌平台的监管计划,同时还将符合自律组织的全球标准和最佳实践。该协会还将鼓励检测和威慑操纵及欺诈行为,将与监管机构,特别是CFTC合作,酌情分享或提供信息。[2018/3/14]
当公司在阿联酋成立时,将获得贸易许可证,是一种能够反映公司成立性质的文件。注意,TradeLicense有时被简称为「许可证License」,常与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的监管批准文件相混淆。
我们经常会听到某个有人会说:「我的Web3风险投资基金持有AirportFreeZone的License」。首先,AirportFreeZone不属于阿联酋的金融监管机构,不能为风险投资金颁发许可证。其次,这里的TradeLicense只是一个公司成立的证明文件,其中仅仅有部分商业活动,可能大体上与投资活动较为相似。
注意:这一点对参与的投资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要被名称误导,看到公司持有TradeLicense,就以为自己是在投资某个受监管的实体,其实并不是这样。
阿联酋的加密货币监管与法规
2020年,阿联酋ESCA发布了第23号决定,提出了《加密资产活动条例),旨在规范阿联酋加密资产的发售、发行、上市和交易以及相关金融活动。不过,近期ESCA告知,加密资产条例还没有正式生效。
VARA
两年后,2022年3月9日,迪拜发布了4号关于虚拟资产监管的法律,建立名为虚拟资产监管局的全新监管机构。VARA的职权范围,包括监管整个迪拜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但DIFC不受VARA的监管,因为DIFC是一个自由金融区,有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VARA尚未公布法规细则,但是它们对任何和自己业务相关的管辖业务范围内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具备管辖权。不过,VARA已经对多家公司进行了业务试点性质的批准,最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包括FTX。
阿布扎比的ADGM(theAbuDhabiGlobalMarket)
2015年发布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条例(The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sRegulations)》构建了ADGM的金融服务立法和监管框架。2018年,ADGM对FSMR进行了修订,旨在监管「加密货币活动」。多家公司获得了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或加密货币托管服务的许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我们都知道的那家。
这块更适合进行:受到监管的Web3风险投资公司、加密货币托管业务供应商、投资于Web3项目股权的公司具备管辖权。
迪拜的DIFC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最近在DIFC实施了「加密代币制度」。
加密代币制度扩大了许多现有金融服务活动的范围,适用于提供与'加密代币'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然后他们将加密代币的使用限制在DFSA「认可」的范围内。目前,DFSA承认的加密代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和莱特币,公用事业和NFT被明确不属在金融监管范围,隐私币在DIFC是被禁止的。
这块更适合进行:投资于加密货币的对冲基金、家族办公室、传统的金融服务活动、和比特币有关的金融活动
迪拜的自由区
有3个非自由金融经济区最近开始组建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的非金融公司,宣布了「加密货币中心」,并与ESCA签订了未披露内容的谅解备忘录。
DMCC:迪拜多种商品中心
DWTC:迪拜环球贸易中心
IFZA:国际自由区管理局
有趣的是,上述自由经济区之间也会有竞争,宣布会与领先的Web3和加密货币项目建立各种伙伴关系,并且都积极参与各种宣传和营销活动。
DMCC是值得关注的,他们建立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加密中心,已有超过500家公司注册,如果计划去一个充满活力的加密社区,DMCC加密中心可能是你的选择。
这块更适合进行:Web3、Metaverse或NFT项目的启动;个人控股公司,自有加密货币资管、或经验丰富的加密货币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的投资;成立单一家族办公室。
天气、税务、地缘等环境都不错,可以满足家庭和商业生活的基础设施,因此阿联酋正在成为Web3和加密货币创始人的首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比如说像推出实用性代币这类业务,阿联酋就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地点。推出代币,需要设计公司架构,同时进行法律上的研判,因为要向监管机构说明该代币是一种实用代币,不属于金融服务法规的管辖范围。同样,成立DAO时候的治理代币,也属于实用Token。
具备经验的优秀投资者,通常会准备让项目将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构建发行Token,当然,他们也会充分应用阿联酋司法管辖区提供的所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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