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token数字货币第一案:主犯提现1.27亿全家共享?

涉案148亿的“PlusToken”平台数字货币大案于11月19日迎来终审判决。11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终审判决结果予以公示。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对15名涉案人员处以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判决结果,事实清楚,定罪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值148亿?400亿?还是500亿?

“PlusToken”网络案大名鼎鼎,因为其头顶多项光环:“PlusToken”平台本身被称为“币圈第一资金盘”,主犯被抓之时,比特币价格一度狂跌30%;该案件是我国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犯罪案;该案件同时也是“猎狐2019”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消息最早曝出,是6月29日,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每日邮报报道《6名中国人面临放逐》,称周四晚瓦努阿图警察部队逮捕了至少六名中国籍人士。据报道,这些瓦努阿图护照持有人被中国部门认定是从维拉港的一处房产中对中国人进行非法互联网局。据悉,其中有一名是已跑路的plus钱包操盘手。

7月底,官方消息发出:按照部统一指挥部署,机关立案侦办“PlusToken平台”网络案,先后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组织。该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央视财经:Plus Token联合创始人仅为外籍留学生:据CCTV-经济半小时微博消息,Plus Token联合创始人Leo,这个有着前Google阿尔法狗算法研究员身份的人,在2018年10月22日,高调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数字经济论坛,并且发表了关于Plus Token未来规划的主题演讲。随后Leo参加“股神”巴菲特晚宴的照片,也迅速在虚拟币圈里传播开来。但实际上Leo的真实身份,荒诞而又简单。此人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外籍留学生,2015年9月份来到中国,就读于湖南长沙的一所大学,他的Plus Token虚拟币钱包项目联合创始人的身份,完全是被团伙包装出来的。[2021/4/9 20:00:32]

9月初,新华社一篇报道显示,在一年多时间里,这个平台收取的会员比特币达31万余个,另外还有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这些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

涉案数额在判决书中,又有了新的表述。判决书显示,2018年初,陈波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活动,截至案发,注册会员账号达269.3万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Plustoken平台上的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亿元。

也就是说,其涉案数额,有了148亿、400亿、500亿三种说法,其奥秘,就在于数字货币市场行情不断发生变化,关键看以哪一个标准来计算。这也正是该案与其他网络案相比的特异之处。

Plutus CEO Arnie Hill:Plutus DeFi可使用户在获得一定资产透明度的同时,保障用户隐私不受影响:7月26日消息,在今日举行的“霍比特E姐有约”中,霍比特全球商务副总裁Elsa与Plutus CEO Arnie Hill进行了主题为“乘风破浪的PlutusDefi,打造协议级别匿名隐私”的线上AMA。在谈及PlutusDeFi独到之处时,Arnie Hill称 Plutus DeFi的Bl3nd3r混合交易使用零知识证明技术,以隐匿用户及其资产。使用智能合约,存款人可以获取一定程度的透明度,得到第三方认证的合约可照常工作,同时保障用户的隐私不受影响。最重要的是,作为去中心化匿名软件,不设第三方托管资产,或为了中断进程而进行管理员操作,因此用户资金不会被没收。

此外,PLT将于7月27日正式上线霍比特交易所。

「霍比特E姐有约」为霍比特交易所线上AMA直播栏目,旨在为社区用户提供一个直观、清晰、便捷的平台了解项目,同时为项目方提供一个直接触达社区用户、与社区近距离交流的渠道。[2020/7/26]

主犯声称已丧失我国国籍,无权审判?

据了解,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及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对外宣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资金的数量,将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该平台设置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主要收益方式,以此进行返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研究:以太坊天价手续费转账地址或与庞氏局PlusToken有关:对于“以太坊天价手续费转账事件”,加密货币研究员FrankTopbottom表示,其中两笔交易都连接到一个发件人的地址,动机也很可能也是一致的。第二笔交易发送者通过大量的一次性随机地址向Upbit热钱包送资金,这可能与加密货币混合器(mixer)有关,并且牵扯到韩国个人或实体交易所。在有关该混合器的交易追踪期间,发现了与庞氏局PlusToken的联系。PlusToken的ETH转账过程可能被错误标记为交易所的地址,其实是通过混合器从各个PlusToken钱包中收取了资金,为了混淆对该地址的调查,还发布了一个未知的WOR代币,此代币随后从混合器地址中分发,分发结束后,该代币不再使用。两次交易的地址可能是一个僵尸程序,而僵尸程序的大部分交易是到多家韩国交易所的取款和存款。据此前报道,PeckShield分析称以太坊天价手续费转账与韩国庞氏局交易所GoodCycle有关。[2020/6/19]

作为Plustoken案的主犯,在一审中,陈波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陈波等6人对于结果不服并提出上诉。据陈波的主要辩护意见,陈波从2019年6月28日至今已丧失我国国籍,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相关数额不应认定。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ChainPlus.One联合创始人曹明修:区块链尚未达到成熟应用场景: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联盟链的未来暨瑞链科技区块链产品发布会”上,在现场问答环节中,ChainPlus.One联合创始人曹明修指:从应用层项目的数量上而言,中国一年的项目数量是其他国家加在一起都不能相比的,但质量上而言,最好的1%项目出自中国的却并不多,来自中国的资金确实占据了世界上最顶尖20%-30%的比重。区块链尚未达到一个成熟的应用场景,比特币或者区块链在经济学做出的尝试比较少,还是很古典的、基于密码学的东西。比特币没有基于博弈的东西,而是假设了多中心化不存在任何通胀,它还假设了通胀是不好的,但这两种假设具有比较强的主观色彩。[2018/5/31]

对此,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驳回。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在本案中,陈波虽取得瓦努阿图国籍,但后被该国吊销国籍,且陈波并非定居外国的人员,故陈波在从事犯罪活动整个过程中并未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仍具有中国国籍。原审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波定罪处罚并无不当,其在境外所涉犯罪金额应一并计入到本案涉案金额。

技术人员不知情,不为罪?

在上诉的6人中,与其他5人不同的是,王仁虎属于平台的“技术人员”。在一审判决中,王仁虎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在王仁虎看来,自己不具有与陈波等人共同实施组织领导活动犯罪的主观故意。据其上诉理由以及上诉辩护意见:王仁虎接受陈波聘请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赚取固定的技术服务费用。同时,王仁虎不是该组织的内部成员,其技术团队与该组织内部成员有明确的界限和区别,也未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活动。其次,王仁虎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客观上,其并非平台架构搭建者,更非策划者和权属所有者,仅是根据陈波具体需求为该平台提供日常技术支持。

韩国移动支付平台Metaps Plus将引入Cardano(ADA)支付:据Prtimes消息,Cardano相关应用开发公司EMURGO5月9日宣布,将同韩国移动支付平台Metaps Plus展开合作,在Metaps Plus平台中引入Cardano(ADA)支付服务。合作计划自今日起至2018年第三季度结束,在Metaps Plus超过3.3万家合作店铺中允许使用ADA进行支付。[2018/5/9]

在终审判决中,法院驳回了王仁虎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王仁虎受丁赞清的推荐接触到陈波的平台,受陈波安排负责平台技术维护,按照陈波的构想需求,通过提供技术予以实现。在技术维护、优化开发新模块升级的过程中,王仁虎逐步认识到该平台的运营模式,也明知该平台的不断优化升级将吸引更多的会员加入,以实现陈波等人利用平台进行活动的目的。即使存在将部分维护和开发事项如去中心化钱包、币融等模块转包给他人制作行为,也是出于实现组织领导活动的目的。王仁虎及其转包人员为Plustoken平台提供的一系列行为诸如兼容安卓和LOS系统、去中心化转币自动处理、币融模块抵押数字货币、提升运行效率等,都是为活动平台的优化架构、顺利运行和不断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支持有明显区别。王仁虎与陈波等人具有从事活动的共同犯罪故意,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且在共同犯罪中,对平台的运行、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示,被告人陈波每月向王仁虎支付价值40万元的数字货币作为运维费用,另支付其14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开销。被告人王仁虎除收到陈波给付的运维等费用外,另以安家费、奖金的名义从陈波处非法获利人民币155万元。

除王仁虎外,另一名与技术相关的被告人是郑敬。一审法院对其认定,对组织的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主要犯罪事实有:2018年3、4月份,为PlusToken平台开发APP和建立网站,2018年5月至12月,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2018年底将平台运维工作交接给王仁虎团队后离开平台。被告人陈波共支付给被告人郑敬合计人民币165.1万元,被告人郑敬从中非法获利25.5万元。

1.27亿元赃款去了哪里?

涉案如此之多的数字货币,都去了哪里?介绍,机关虽查获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还是被团伙用于支付“拉人头”奖励和日常开销与个人挥霍。

挥霍的去向,从查明的一项犯罪事实可见一斑。据悉,截止到案发,陈波除以数字货币支付相关平台推广费用外、支付其他平台工作人员费用外,另通过变卖数字货币进行了变现,其中,通过卖币给付继森、游上椿等人变现人民币1.45亿元。

现有证据查明,1.27亿元用于陈波本人及亲友挥霍。其中,转给袁园父母总计1047万元购买房产;

250万余元用于购买玛莎拉蒂等三辆汽车;

1902.85万元用于购买房产11套;通过向陈谦控制的户主为文爱群、刘海斌、刘帅的银行卡及陈谦妻子刘娟银行卡转账给陈谦人民币1730万元;

给陈兆平银行卡转账221万元、给唐翠英银行卡转100万元;

以877.8070万元的价格为袁园、丁赞清、彭一轩、王仁虎购买金边公寓共7套等。

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袁园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活动。为方便在国外“发展业务”,陈波还以刘帅的名义投资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友谊区的土地开发、建设与运营等,共投入1460万元;15.231.415万元用于为丁赞清、彭一轩、陈波、袁园等人办理瓦努阿图绿卡;466.419万元用于办理陈波、袁园、彭一轩等人的瓦努阿图护照。

截止2020年7月31日,部分赃款已退回。其中,陈波的亲友累计协助退赃人民币2579.609万元、袁园的父母协助退赃365万元等。

关于如何查清资金流向,寻找450个比特币的过程,可从中看到此案的烧脑之处。承办检察官核查涉案数字货币去向过程中,发现有450个比特币不知去向。

而这450个币的原始持有者——陆某某始终辩称“助记词忘记了,无法找回”。经过全面梳理陆某某、陈某某、刘某等人口供,发现450个币的最终去向均指向了一个人——陆某某的弟弟陆某龙。陆某龙在币圈有一定知名度,曾是“币知财经”的创始人。后经多次审查,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和10万多个柚子币(由其转移的249个比特币兑换而成),合计价值人民币近3000万元(行情变化)。

最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陈波、丁赞清等共14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金12万至600万不等。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获刑清单

一、被告人陈波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二、被告人丁赞清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三、被告人彭一轩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四、被告人谷智江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五、被告人袁园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六、被告人陆姣龙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七、被告人陆万龙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八、被告人郑敬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九、被告人王仁虎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十、被告人贺思思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十一、被告人刘佳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十二、被告人刘帅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十三、被告人彭波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十四、被告人伍见红波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十五、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银河链

[0:0ms0-2:98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