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金华上海报道
始于2017年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币圈“造富”运动,让多少人期望借发币、炒币以及等非法手段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而伴随着国家金融监管持续的强力整顿,2020年11月26日,由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为还幻想在币圈“混迹”的人敲响了警钟。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当日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陈波、丁赞清等组织、领导活动罪陈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近两万字的庭审记录,为外界揭开了这个在币圈曾经“大名鼎鼎”的PlusToken数字货币项目的诞生与覆灭。其中14名主要团伙成员分别被量刑宣判,被国库收缴的加密数字货币品种则包括比特币31.42万个,比特现金11.75万个,达世币9.60万个,狗狗币110.60亿个,莱特币184.77万个,以太坊917.42万个,柚子币0.51亿个,瑞波币9.28亿个,涉案金额以当下上述币种市值计超过42亿美元。
Bitget金牌分析师“币圈最美”:尽量以投资稳定头部币种为主:金色财经报道,在1月20日举办的《金色百家谈 | 加密货币市场大洗牌 市值前10币种价值分析》的直播节目中,Bitget金牌分析师“币圈最美”表示,排名Top10的主流币排名不变是不可能的,一个好项目的落地,无数双投资者的目光会聚集,大家会根据该币种未来的应用性和潜在价值去投入并期待它未来带来潜在的回报。好的项目也会发展得更快,同时也会有新的竞争对手、新的热点出现。主流币种轮番换交椅,也说明了整个币圈内的投资者未来更青睐于选择核心技术、社区开发的活跃度、矿工参与等因素更好的一个币种。
对投资者来讲,选择正确的主流币种去投资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觉得ETH的潜在投资价值巨大。反之,主流币种如EOS这些老币种确实存在太多的套牢盘,市场内对EOS的信心也日益削弱,不过不排除主力资金会出手干预。所以我们还是需要保持一个相对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主流币的大洗牌,尽量投资稳健的币种。灰度的持仓和看法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我的建议是等待一个好的买入机会买入BTC、LTC和ETH,并长期持有。 好的项目必然会吸引到资金进场和场内资金的流入,但是否能构成长期价值非常难以判定,希望大家尽量以投资稳定头部币种为主,别的币种若存在很好的信用背书也可以投资。[2021/1/20 16:35:55]
“这一起案件应该可以说是自加密数字货币在国内出现并交易以来,涉案金额已经达到并超过某些P2P领域大案要案的数字,而且也是一起以区块链之名行数字货币之实的典型案例。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这一案中,无论是以陈波为首的团队以及亲友等,还是多达269万名的平台注册会员,以及被波及的其它加密资产市场中的投资者,没有人从中受益。”11月28日,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永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
声音 | 经济日报:比特币年内跌80%,“币圈”持续蒙阴:今日经济日报发表题为《比特币年内跌80%,“币圈”还有泡沫吗》的文章,文章里指出币圈的“内战”客观上动摇了部分人对市场的信心,监管的不确定性也给虚拟货币蒙上一层阴影。当前币圈存在操纵、欺诈等诸多问题,比特币价格已经严重偏离其本身价值,出现了巨大的泡沫,一遇风吹草动就容易出现暴涨暴跌。比特币存在泡沫,似乎已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早前,社交媒体上一张图片被广为转发,图中显示比特币的价格曲线和经典的泡沫曲线惊人地吻合。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比特币大跌,对于区块链行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泡沫过后,或许也意味着真正的“产业区块链”时代即将到来,随着市场监管的更加完善,未来真实的区块链技术将具备相当广泛的应用空间。[2018/12/21]
PlusToken“覆灭记”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以两万字的笔墨,将这一新型项目的来龙去脉讲得一清二楚。
该项目发展到覆灭的经过则是2018年初,陈波打着区块链的概念策划了PlusToken开展活动,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APP,并成立了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2018年8月,陆万龙加入PlusToken,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领域活动的主办方、新闻媒介来扩大影响力,PlusToken对外宣称拥有实际并没有的“智能狗搬砖”功能,用户需要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才能开启“智能狗”获得收益,并且会员间形成上下线层级,有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有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收益方式,并以此进行返利;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并继续,在从2018年4月到2019年6月的14个月里,PlusToken注册会员269万个,最大层级达3293层。
声音 | 律师肖飒:狭义“币圈”与“链圈”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文谈“币圈”与“链圈”的区别。文中表示,“狭义的‘币圈’,单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项目方成员及其联盟等。狭义的‘链圈’,单指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落地应用的团队及联盟等。这两个定义里的币圈和链圈,几乎是不重合的,因为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2018/8/30]
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波被我国机关抓获,而陈滔在明知陈波被抓获,相关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与陆姣龙进行合谋,转移、窝藏比特币1378个、达世币112个、狗狗币1224万个、莱特币3334个、比特现金397个、柚子币30万个、以太坊2777个。甚至在此后,仍有数字货币转入PlusToken钱包地址。
“陈波是PlusToken的核心人物,起着发起、策划、操纵作用;丁赞清是二号人物,非法获利人民币615万余元及陆地巡洋舰汽车一辆;彭一轩在组织中承担协调、宣传的作用,积极参与盛世联盟社区,并且发展下线会员69层,共239185个会员账号,非法获利至少292.5万元;谷智江负责盛世联盟社区的日常管理,发展下线会员35层54165个会员账号,合计变现200余万元,其中63万元购买奔驰轿车一辆;袁园协助陈波管理后台员工的后勤保障,此外还有财务工作;陆姣龙是后台工作组组长,协助袁园的工作。在陈波等人被抓后,与刘帅、陈滔等人合谋转移数字货币,工作期间以工资的形式非法获利9.6万元;陆万龙在2018年8月加入后,积极策划、组织PlusToken全球启动大会等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在各大媒体发布新闻公开宣传推广PlusToken,陈波给陆万龙共205万元推广费用,陆万龙从中获利45万元,案发后陆姣龙将450个比特币的钱包地址助记词告诉关押在柬埔寨移民局拘留所的陆万龙;郑敬带领技术团队负责APP和网站的开发和运维,2018年底将工作交接给王仁虎团队后离开PlusToken;王仁虎接替郑敬负责PlusToken平台运维和升级;贺思思负责PlusToken的客服工作,回复会员的咨询、帮助会员修改密码、汇总会员提出的平台故障等问题,非法获利人民币13.8万元;刘佳是拨币组副组长,工作为审核提币申请。2019年3、4月份之后多次使用库神向平台系统钱包地址转币;刘帅先在客服组工作,后来到拨币组工作,负责管理并使用库神向系统钱包地址转币,汇总所在班次使用数字货币情况以及审核会员的提币申请;彭波、伍见红是拨币组员工,2018年11月份到PlusToken,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对于PlusToken14个主要成员的分工,11月2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一一列明。
动态 | 人民网评陈伟星李笑来之争:纷争接近事实时 “币圈”才能去伪存真回归理性:人民网旗下人民创投频道发表文章总结近期陈伟星与李笑来之间的争执,文章中表示:“当面临来自来自圈外的压力时,新老“网红”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也许会结成暂时的联盟。但是这样的关系显然是脆弱的,在利益纠纷面前显得不堪一击。目前李笑来等人依然牢牢把持着“币圈”的话语权,上位之路,难上加难,陈伟星选择了向李笑来直接开炮,借道义的制高点强行上位。”
文章认为,公众在随着这场纷争日益趋近事实的时候,“币圈”才能一步步去伪存真回归理性。这场战争中,陈伟星或许只想破开李笑来的霸主地位,却也摘掉了“币圈”脸上的遮羞布。若真如李笑来录音中所描述的那样,建立在谎言和黑幕之上的区块链繁荣将难以持久,共同的利益或许会让这场纠纷草草收场,但是让“币圈”回归理性和法制之路才刚刚开始。[2018/7/14]
而对于赃款流向,本报记者梳理了解到,截至案发,陈波除以数字货币支付推广费用、工作人员费用外,另外变现1.45亿元,已查明其中1.27亿元赃款部分流向为,转给被告人袁园父母总计1047万元;购买三辆汽车共250万元,给弟弟陈谦买72万元玛莎拉蒂一辆和105万元路虎揽胜一辆,73万元给丁赞清买丰田陆地巡洋舰一辆;1902万元用于购买房产11套。
“币圈一姐”微博揭发农业链(NYC):今天,“币圈一姐”何一发布微博称:“现在的人学乖了,改说计划上了。”配图为农业链(NYC)私募消息。截图内容显示农业链(NYC)私募进行中,2月15号截止,六月份计划上线币安交易所等。同时,何一还为辨别问题项目支招,“如何识别一个项目有问题:1、号称投资虚拟币收现金;2、承诺回报;3、多层分销,层层抽佣;4、冠以某些相关部门或组织的名义。”[2018/1/23]
针对上述的犯罪事实,根据盐城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做出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其后这些被告人分别以量刑过重进行上诉,而此次的终审判决中,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跨国追捕新型案犯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被业界视为币圈第一案的PlusToken项目,在刑事裁定书书中,同样揭开了国家为了打击此类新型案,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袁园、王仁虎由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谷智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7月31日,被告人陆万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滔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陆姣龙、贺思思、伍见红回国投案,上述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刑事裁定书如是表述。
11月29日,上海资深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分析师王恒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如PlusToken项目一般,2018年是一个分水岭,在2018年之前,由于金融监管对于ICO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很多币圈发行项目都是在国内举行,但是随着2017年9月20日央行将ICO定性为非法活动之后,后来新出现的项目全都“跑到”境外去了,尤其像柬埔寨、迪拜、印尼、越南、日韩等等东亚、东南亚、中东等国家,核心人员及服务器等在境外,但是宣传推广团队都在国内。
“对于加密数字资产而言,即使在目前,我们做研究的也很难区分市场上数千种数字资产的投资价值,因此对于像这些山寨的项目也基本不对其进行研究,只将其归为高风险币种。”王恒受访时也坦言。
而对于两百多万会员的会员损失,高永峰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存在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赃物处理情形。没收的应当是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退赔的,也应当上缴国库。
“对于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数字货币虽然有价值,但是毕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钱款,不能直接上缴国库,存在拍卖变现的必要。对于应当退回、退赔的账务,应当退还给受害人。对于新型数字货币要疏堵结合,犯罪分子就是盯住了受害人求变求新求富及贪图小利的弱点,在政策尚不明朗、坊间各种说法杂陈的情况下,借金融创新之名谋不义之财,对此,政策引导及法律规范的跟进都不可少。”11月30日,高永峰受访时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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