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拟币“搬砖套利”为名大肆开展 SUT币女主犯被起诉

7月1日,山东枣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虚拟货币案的起诉书。庞氏局预警平台了解到,福建省罗源县女子王某某伙同他人共谋搭建网络平台,以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为名,大肆开展活动。至案发,该平台发展会员数万人,吸纳虚拟货币200余万个。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9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与林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李某等人经共谋后搭建“sumtoken”网络平台,以进行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以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取得加入资格,设置静态奖、动态奖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动态 | 日本计划在年内制定规则 禁止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信托投资:11月5日消息,日本金融厅计划在2019年年内制定限制规则,禁止以虚拟货币为投资对象的信托投资组成及销售。根据修改方针,在日本不能进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信托的商品化行为。目前日本没有虚拟货币信托投资交易,但金融厅以虚拟货币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善为由,计划在进行商品化之前,将其排除在信托投资的对象之外。(日经新闻)[2019/11/5]

“sumtoken”网络平台规定,参加者下载“sumtoken”网络平台APP,设立账号存入主流虚拟币,开启“智能云”后个人账户内主流虚拟币自动存入平台总钱包,根据存入总钱包内主流虚拟币金额多少可以每日获得存入金额不同比率的静态奖,锁仓则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动态 | 日本一男子以虚拟货币投资为由120万日元:日本每日新闻2月4日消息,日本警视厅搜查二科今日发表声明表示,2月1日,有一无业男子在横滨市谎称是一位90岁多男子的次子,声称通过加密货币赚了钱,但如果不缴纳拖欠的税金,这笔钱就无法到账。因此该名男子被取了120万日元。该名男子及其同伙共计14人已被逮捕将接受下一步的审判。[2019/2/4]

存入金额分价值100至800美元、价值800至4000美元、价值4000至10000美元三档,静态奖分别为2%0、3%0、4%。

岩手银行等五家地区性银行行于31日启动了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核心技术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岩手银行等五家地区性银行行于31日启动了以虚拟货币,区块链为核心技术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岩手银行之外,横滨,青森,秋田,山梨中央的地区银行行也参加了该建设,由日本IBM负责开发新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总共数亿日元的开发成本由五个银行进行分担。其特点是可以使企业用一个认证来享受多家金融机构的服务。岩手银行表示:“随着无纸化和无现金化的进展,区域性银行行的金融服务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希望通过先进技术尽快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2018/1/31]

除了静态奖以外,参加者层层发展下线,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上级会员可以每日赚取下线会员的动态奖,第一代会员收益的100%,第二代至第十代会员收益的10%。发展人数及存入虚拟币数量达到一定要求,晋升为不同等级的合伙人,可以获取更多收益。静态奖与动态奖均以“sumtoken”网络平台自己发行的虚拟币SUT支付。

按照该平台发起人的约定,王某某占有该平台10%的股份。为了筹集启动资金,该平台进行本平台虚拟币SUT代持活动,以较低价格发行SUT币以换取以太坊等主流虚拟币,王某某团队积极进行SUT代持活动为平台筹集启动资金。

2019年1月底,王某某因故脱离该平台,王某某脱离该平台,仅其个人账号下共发展下线2912人。

同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被滕州市局刑事拘留。截止被查处,该平台共发展会员39110人,吸纳比特币(BTC)1235.451519个、以太坊(ETH)388398.9708个、柚子币996386.5823个,获利比特币(BTC)691个、以太坊(ETH)183340个、柚子币606030个。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组织、领导以进行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特征。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银河链

[0:15ms0-1:86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