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大数据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假借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噱头的特大案的起诉书。该起诉书上显示,该团伙通过建立APP、与虚拟货币公司合作,以参加“淘区块”游戏获得虚拟货币增长,夸大盈利前景等形式,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进行活动,从参与人员缴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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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嘉楠路演PPT曝光:李佳轩张楠赓分别持股15.2%和15% 发行区间9到11美元:嘉楠canaan今日再次更新招股书,公布发行区间为9到11美元,发行10,000,000股ADS,预计募集资金规模最高1.1亿美元。在今年前9个月中,公司总营收达9.594亿人民币。IPO前,李佳轩持股为16.2%,张楠赓持股为16%,孔剑平持股为12.1%,孙奇锋持股为5.8%。IPO后,李佳轩持股15.2%,有4.9%投票权;张楠赓持股15%,有72.6%的投票权;孔剑平持股 11.3%,有3.6%投票权;孙奇锋持股5.5%,有1.8%的投票权。嘉楠canaan上市地点为美国纳斯达克,预计会是在下周(此前有消息称上市时间为11月21日)上市。[2019/11/15]
题图:资料图
动态 | 比特大陆Q1财务数据曝光:营收企稳、毛利大幅下降:8月2日,矿机巨头比特大陆的最新财务数据被曝光。2019年Q1,比特大陆总营收为10.82亿美元,毛利为4782万美元,净利润亏损3.1亿美元。其中1月份和2月份分别有3.45亿美元和2.80亿美元亏损,3月份盈利3.15亿美元。根据曝光数据,2019年Q1,比特大陆的毛利率大幅下降仅为4%。与之对比,2018年上半年,比特大陆的毛利率达到36%。在加密货币牛市的2017年,更是达到48%的超高毛利率。比特大陆在Q1推出搭载云端AI芯片BM1684的三款产品,在Q1营收近3200万人民币。这在Q1总营收中占比不足1%。(界面)[2019/8/3]
经查,2018年4月28日,张某、马某以及朱某强在深圳市宝安区注册成立国创元禾区块链有限公司,后朱某强退股。元禾区块链公司注册股东为马某的亲属胡某、程某彬,实际股东为张某占60%的股份,马某、郑某某、骆某某等运营团队共占40%的股份。其中,马某占运营团队股份83%,郑某某等人占运营团队股份17%。
动态 | 新型\"假充值\"攻击手法曝光 降维发布预警:近日,降维安全实验室(johnwick.io)在以太坊合约监控系统中发现了若干笔疑似“假充值”的交易,经过与相关合作交易所的沟通,确认了这几笔交易确实是黑客的真实攻击,此黑客利用了交易所在充值记账过程中的判定缺陷,成功实施了此类新型\"假充值\"攻击,更多攻击细节及技术分析已经通过白细胞安全社区(whitecell.io)预警。[2018/10/26]
经查,元禾区块链公司实际老板是张某,马某是公司的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负责管理运营团队;被告人郑某某任总经理,负责“快收红包”APP的市场推广、运营工作;被告人肖某某为市场经理,负责接待来公司参观了解的客户并推广公司产品;被告人骆某某负责公司的人员培训和产品讲解;被告人武某某为技术总监,负责“快收红包”APP运营、数据维护等工作。
另外,元禾区块链公司与Seal币公司合作,吸引会员购买Seal币虚拟货币后,将购买的Seal币兑换成元禾区块链公司的QC币虚拟货币。会员必须投入最低限额为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seal币才能加入参与游戏,并在系统内停留十日,获得累计5%的收益。
凡投入1000QC币参与游戏者即为V1身份,拥有3个V1市场且有效业绩累计达到3万QC值可升级为V2身份,拥有3个V2市场且有效业绩达到25万QC值升级为V3身份,拥有2个V3市场且有效业绩累计达到100万QC值可升级为V4身份,拥有3个V4市场且有效业绩达到300万QC值可称为全球合伙人。
元禾区块链公司经营的“快收红包”APP以参加“淘区块”游戏获得奖励收益为名,发展会员。加入后,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并形成上下线排列,分别为V1V2V3V4V5等五个级别,以及省节点、市节点、区节点等区域代理。
上线可以获得下线直接分享收益、二级分享收益以及团队收益,具备行为的组织要件和计酬要件。
至案发,该公司发展的会员层级为41层级,会员人数达到14285人,各会员参与投入的Seal币累计总数为164094973.2枚。
2019年8月7日17时许,机关根据线索在深圳市宝安区元禾区块链公司内抓获郑某某、肖某某、骆某某等人。2019年9月18日,武某某在深圳机场向机关自动投案。
2019年11月26日,深圳市局宝安分局以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将上述四名被告人移送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元禾区块链公司经营的“快收红包”APP以参加“淘区块”游戏获得奖励收益为名,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排列,上线可以获得下线直接分享收益、二级分享收益以及团队收益,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
上述四名被告人是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深圳破获涉Seal币(希尔链)特大案四名主犯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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