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杨涛:探索数字货币首先需要明确概念

当前,数字货币成为国际组织、各国央行、业界与学界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此我们需要围绕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念范畴进行梳理,从而尽量避免误读。作为起点,法定货币与非法定货币,是一对值得探讨的专业概念,当加上“数字”之后,二者变得更加复杂。

第一,所谓法定货币,是依靠法律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也是以政府信用支撑的特定“政府债务”,并且由各国央行来发行和维护。在某些国家,除了本国法定货币之外,其他主权国家的强势货币,可能也被允许具备法定货币功能,从而产生某种“本币替代”。在我国,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也是一种信用货币,当然部分贵金属纪念币按照法律规定,也具有法币的功能。信用人民币总体上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其具体边界也在不断变化。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数字货币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去中心化可能无法完全实现: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樊明太表示,目前数字货币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最主要的是数字货币能不能脱离传统货币而存在;同时,由于处于发展初期,一些数字性风险还没有暴露出来,监管方面的法规也还没有完善。此外,在数字交易方面,涉及到总量交易和净量交易的概念,将来究竟采取总量还是净量来结算,也是个问题。而且,当前去中心化可能无法完全实现,最多实现现实中的去中心化,但无法摆脱实现网络去中心化。(北京商报)[2020/11/3 11:28:52]

就法定货币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按照IMF的统计方式和思路,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统计那些执行货币职能的各种金融工具,如通货、存款、外汇、票据、短期债务工具等。通常我们所说的货币供应量M0、M1、M2等,就是基于此思路,而且各国的统计边界都有所不同。二是从货币发行的主体来看,包括央行、存款货币机构、部分非金融机构等,其中央行发行的是基础货币。三是从货币需求方来看,则关注非货币发行企业和居民部门等的货币持有结构。 

声音 | 社科院主任:有关区块链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都占据重要地位:据经济日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发文《2018经济法学家关注的话题》表示,互联网金融仍是本年度研究重点,有关区块链金融监管机制、第三方支付、二维码扫码支付、P2P网贷、智能投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都占据重要地位,同时对影子银行、资管业务、众筹等内容的研究持续深化了金融法理论探究。[2019/1/16]

早期狭义观点,认为只有央行发行的通货(直接债务)才是法定货币;后来慢慢扩展为基础货币(储备货币),包括货币发行(流通现金M0+银行库存现金)+金融性公司存款+非金融机构存款。而银行存款货币则是某种私人债务货币,因为理论上银行会有破产可能性,在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里,其最终信用支撑或许难以过渡到政府信用。再后来流行的观点,是认为法定货币是一个综合体系,央行、存款性金融机构、非金融性公司都可发行,但是不同主体发行法定货币,其货币属性、信用等级有差异。由此出现了更广义的存款货币。 

动态 | 社科院法学所刊文《对“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如何监管》: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赵磊在《经济参考报》发表题为《对“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如何监管》的文章。文章指出,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应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应用场景,分行业进行监管;另一是针对区块链,制定专门的技术标准,以实现区块链技术的规范、统一。而判断某种商业活动或者社会管理活动是否可以应用区块链,至少应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衡量:一方面是区块链技术只能在虚拟空间中应用;另一方面是区块链技术无论在何种场景中应用,必须符合其去中心化、共识机制与分布式记账等技术特征。[2019/1/10]

第二,所谓私人货币,是指私人之间达成共识的一种交易媒介,只需要交易双方认可,但不能通过任何渠道向公众发行。在很多国家,发行私营货币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也有一些国家中,相关的法律规定比较模糊。现代央行制度建立之后,法币虽然获得垄断地位,但私人货币仍然有其存在空间。如政府的法币信用崩溃时,或者特定群体、场景、交易更适合私人货币时,它就会走上历史舞台。如在世界各地出现的支撑老年人互助体系的“时间货币”和企业按照购买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客户发行的“消费积分”等。

社科院专家:区块链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发文表示,区块链解决不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目前市场上存在几个伪应用:区块链溯源,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区块链征信。所以整体来说,区块链只能在一些极其的狭窄的一种特定的场景去使用。[2018/4/12]

第三,明确数字货币的概念逻辑。我们需要从数字货币背后的发展演变,来看看其发展脉络。一则,从信用卡到移动支付的工具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电子钱包的出现,实际上都对应了账户与货币形态的变化,但仍没有跳出央行信用、银行信用的覆盖范畴。二则,伴随电子商务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介入电子支付服务领域,其发行的多用途类电子支付工具,对应账户的货币属性发生异化,需要按流动性进行甄别,由此影响到存款货币的边界。三则,在多元化的网络经济时代,也出现了由某些“网络货币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支持的虚拟货币。如果这些虚拟货币最终用于购买程序开发商所提供的电子产品,则交易中真正发挥媒介作用的是现实中的货币。四则,上世纪80年代开始,基于特定密码学的网络支付体系、匿名密码货币受到关注,直到2009年诞生了比特币,这就是算法信用支撑的、数字场景下的私人货币。 

通常我们谈的数字货币,应该是最后一种加密数字货币,之所以受到各国政府重视,就是因为此前的私人货币相对来说规模和功能有限、影响可控;但数字私人货币却打开了“潘多拉之盒”。 

当然,现实中数字货币被赋予了五花八门的概念,当我们讨论时,指代的内涵可能包括:基于TOKEN的“去中心”加密数字货币,中心化、准中心的加密数字货币。

原标题:探索数字货币首先需明确概念 

 撰文:杨涛,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银河链

莱特币金色趋势丨知史鉴今 BTC这一黄金规律能否再次上演?

上图为BTC 2010-2020年至今的长期走势,通过研究可以发现,以三次产量减半为时间分割点,从之前每一轮熊市的最低点一直延伸至各自周期内的产量减半时间点这一段时间周期,与减半后行情开始震荡向上冲至这一轮牛市的最高点这一时间周期.

[0:15ms0-1:77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