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数字货币的朋友们看过来,LEKY基金有重大动作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LEKY基金的信任与支持,LEKY基金成立于瓦努阿图,同时在瓦努阿图法律法规下成立服务于全球数字货币、数字商品等金融合约交易管理。

LEKY全球首家无现金机制交易平台,以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柚子币等诸多主流数字货币国际指数为合约,以极低的保证金要求形式,以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连续交易,以提供双向买卖合约,以无内盘指数形式的OTC机制平台,真正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化数据的交易市场。

瓦努阿图LEKY数字合约基交易平台,专注于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合约交易,无需法币出入金,零客诉平台,全套区块链技术支持,平台全部以锚定美元的USDT数字货币结算,平台提供USDT兑换与兑现通道,平台提供区块OMNI数字钱包服务,每个用户独立生成OMNI数字钱包与账户绑定,对接全球区块网络,与火币、币安、Fcoin等全球所有区块平台无缝对接,支持和所有平台间的USDT划转;平台目前已上线八种主流加密货币指数合约交易,50倍杠杆365*24永续合约交易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拟重点关注数字货币:《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于2009年首次发布,目前专家学者正在探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新的建设进程中的法制新需求、新对策,并对《条例》提出修订建议,其中数字货币成为本次《条例》修订关注的话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专家李建伟认为数字货币必须是法定货币、必须尽早被纳入法律规范,如果任意拟制所谓的数字货币,必会造成货币和金融领域的失序,造成巨大损失,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数字货币具有经济、便捷等效率价值,其安全性更应得到保障。[2020/12/4 23:05:09]

LEKY所有交易产品标的均以USDT进行报价及结算,所有账户的保证金及结算均不支持任何法币,以维持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形式,所有合作伙伴及经纪人也只提供USDT形式返佣。

汉邦高科:将积极关注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发展:汉邦高科(300449.SZ)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基于数字水印技术之前与清华大学及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在钞券防伪上有合作,公司会积极关注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发展。[2020/4/23]

LEKY用户整体流程如下:

1、下载客户端:

2、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3.1、通过C2C交易购买USDT,1USDT=1美元,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USDT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Tether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很显然,USDT最大的特点是,它与同数量的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使之成为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市场中良好的保值代币,USDT也是目前全球加密货币圈中唯一的硬通货币,详情可百度查阅)

润和软件:密切关注数字货币领域动态:润和软件(300339.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密切关注数字货币领域动态,并进行相关人员技术储备。[2020/4/7]

3.2、通过其它平台C2C交易购买USDT,如:火币、币安、gate等任何数字币交易平台购买USDT,购买好后转至本平台数字钱包内即可

4、数字钱包内拥有USDT后即可进行合约交易(详情参考:

5合约交易细则:

注释需在30个字符之内

0/30

6、LEKY不接受任何法币,仅接受USDT交易,包括LKFY平台与合作商、代理商之间也全部采用USDT返佣结算是为了规避多方面风险问题:1、有资金流向的问题,如果采用任何一个法币交易的话银行里必然会有转账及资金流向的记录,这对于后期取证以及因某一环节或某一代理商出问题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都将是致命的打击。此时无现金交易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也就说哪怕某一家代理出问题了不会牵连到其它代理跟平台方,甚至哪怕平台方出问题也不会牵连到任何一家代理,因为这些互相之间均无任何资金的流向记录,同时数字货币是不记名的。2、不会涉及所谓“集资”“”等一系列法规问题,因为目前数字货币目前不被认可为有效价值的货币,这一块国内有诸多案例的,用户起诉比特币被“”等类似问题,公检法机构都统一回复:数字货币不作为有效价值货币,用户需自行承担损失。3、平台方与代理方,平台方与用户方,用户方与代理方等都却不会产生一分钱法币的流向。

声音 | 李启威:应多关注数字货币的采用和可扩展性解决方案:据Cryptoglobe消息,莱特币创始人李启威(Charlie Lee)表示,数字货币社区应该更多地关注数字货币的采用和可扩展性解决方案,如闪电网络和侧链。[2018/8/28]

7、合作方式:

合作伙伴:先存放20000USDT至保证金数字钱包,平台提供80%打包头寸,T+1结算

代理伙伴:无需存放保证金,平台提供70%打包头寸,T+7结算,此种方式便于前期伙伴与平台间的磨合,互相建立信任

数字货币支付的特点:

1、不受国家网联监管限制,永不被冻结

数字货币转账是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点对点记账体系,并独立于银行支付系统之外,只需要一串数字密码和数字钱包地址即可以完成转账支付,具有区块链技术的隐匿性、去中心化、不受监管限制等特点。因此,数字货币转账不会出现当前三方支付和银行端口因客诉或国家整治被冻结、查封等无法交易的情况。

市场参与者意外:香港反报告甚少关注数字货币相关风险:据iflr消息,香港反报告(AML)甚少关注数字货币交易和贸易融资等市场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这让市场参与者们感到意外。[2018/6/4]

2、使用主流的稳定的结算货币

LEKY不发币,选定了国际主流数字货币USDT作为客户充值入金的指定数字货币。不同于比特币、以太坊每日的剧烈波动,

USDT稳定的币值更适合用于日常支付与交易。

USDT和比特币、以太坊并称为世界三大主流数字货币,是唯一与美元进行等价挂钩的币种,恒定1USDT≈1美元,被广泛用于Bittrex、Poloniex、Hitbtc、币安、Kraken、Crytopia、火币、OKcoin等全球主流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USDT锚定美元,不存在价格剧烈波动,作为外汇平台的计价标准和美元等价物,更便于客户理解和接受。

3、合法合规,隔离客诉风险

交易平台引导客户通过USDT入金,本质上是使用“虚拟商品”进行交易,即使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亏损,也只是“虚拟商品”的损失,在法律上无法被认为是财产损失,即便产生投诉也无法立案。因此,不碰法定货币的交易平台已将风险有效隔离,合法合规,不再担心客诉风险。

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数字货币被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并不属于《刑法》九十二条定义的“财产”。因此由于“罪行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故无法将盗窃、数字货币定性为“盗窃罪或罪”。因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应当是我国刑法第九十二条所规定的财产,而数字货币并不是

在司法实践案例上,2018年初发生的几起ICO项目发行案件中,行为人的确使用了虚假的宣传手段,虚构了投资方等信息,使用欺诈手法取了虚拟货币,如比特币、USDT、以太坊等;投资人报案后,因无法找到虚拟货币是财产的法律依据,以及无法估价无法确定立案金额等原因,最终难以立案。

同时,国内主流的数字货币交易所OKex所开设的数字货币OTC交易,也因只支持数字货币充值提现,至今未被定性为非法期货,依旧正常公开运营。

因此,使用USDT作为代币入金使用,能使接入平台规避绝大多数的政策风险,是脱离政策约束监管的“金融孤岛、世外桃源”,也是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信息加密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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