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第一起涉及加密货币的法律纠纷中,该国的最高法院裁定,虚拟货币交易所Quoine必须对电子做市商B2C2损失支付赔偿金。2017年4月,该平台上有7笔交易被错误撤销,造成了损失。
据《海峡时报》2月24日报道,法院驳回了Quoine的上诉,该交易所在上诉中称自己有权根据错误情况单方面取消订单。
DeFiance Capital与3AC清算人的1.4亿美元纠纷案将在新加坡开庭审理:金色财经报道,DeFiance Capital 和三箭资本资产清算人Teneo之间的1.4亿美元纠纷将在新加坡举行。争议涉及DeFiance Capital管理的资产,该基金独立于 3AC 运营,但属于其公司结构的一部分。根法庭文件显示,清算人声称这些资金应作为 3AC 资产的一部分持有并分配给债权人,而 DeFiance Capital 则声称这些资金应单独处理并返还给自己的投资者。[2023/8/15 21:24:56]
交易所辩称,B2C2的订单以10BTC/ETH的价格出售以太坊以换取比特币,而履行了此订单的交易方认为,他们的订单是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执行的,而不是市场价值的250倍。该交易所还进一步声称,B2C2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错误。
Blockchain Australia CEO:希望联邦政府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向英国、香港和新加坡学习:金色财经报道,Blockchain Australia新任首席执行官Simon Callaghan表示,希望联邦政府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向英国、香港和新加坡学习,绝对不是美国。执法监管相当于有一把锤子,把一切都看成是钉子。我认为这不是澳大利亚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
在他的新职位上,Callaghan旨在引导该国的加密货币规则制定,并避免采取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类似的行动,该委员会正在起诉世界上最大的两家交易所,并将至少68种代币打造成证券。[2023/6/26 22:00:24]
2月24日,在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最高法院的五位法官里有四位驳回了Quoine的申诉,首席大法官SundareshMenon、上诉法官AndrewPhang和JudithPrakash以及国际法官RobertFrench认定在平台上执行的交易合约的条款没有任何错误。而JonathanMance法官是唯一一位对此案件持不同意见的裁决者。
新加坡金管局:积极阻止零售参与加密货币交易:金色财经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高级部长兼主管部长Tharman Shanmugaratnam在8月1日回答议会问题时,该问题涉及授予新加坡数字支付令牌 (DPT) 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证,他解释说:MAS 参与了国际监管讨论,人们越来越一致地认为,为此需要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督。在国内,MAS 也在加强我们的监管框架,并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就拟议措施进行咨询。
此外,Shanmugaratnam强调,他的组织在涉及加密货币时仍保持谨慎,这反映在其反对任何参与此类资产交易的建议中,我们还将继续积极阻止零售参与加密货币交易,MAS 一再警告说这是明显危险的。(finbold)[2022/8/3 2:56:27]
2017年4月,B2C2以3092枚BTC的价格出售了309枚ETH
法院发现B2C2和Quoine同时在运行复杂的自动交易系统,以执行Quoine交易所的大量交易。法院还进一步发现,这些系统试图利用多个交易所之间的加密货币价格价差来盈利。
一旦遇到缺乏足够的市场数据,B2C2的套利机器人将恢复到10BTC/ETH的“低价”。在2017年4月期间,Quoine的一个软件漏洞导致B2C2的低价生效,在2017年4月19日完成7个订单之前,B2C2以3092枚BTC的价格出售了309枚ETH。
此后不久,Quoine从B2C2的账户中扣除了3085枚BTC。
Quoine有责任向B2C2支付损害赔偿金
尽管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在将近12个月前裁定Quoine必须向B2C2支付赔偿金,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不过,SICC没有裁定Quoine必须向做市商返还3085比特币,据法官SimonThorley称,是因为当前比特币的价格“远远高于2017年4月交易执行时的价格”。
此外,在交易被撤销之前,B2C2已经出售了近三分之一的BTC,这些BTC经过自动交易机在9个不同的交易所出售。因此,一名SICC法官认为,下令向B2C2偿还特定金额将“给Quoine造成巨大困难,任何评估损失的潜在困难都无法弥补”。
原文链接:https://cointelegraph.cn.com/news/singapore-appeals-court-rejects-quoine-appeal-in-landmark-crypto-ruling
更多资讯:CointelegraphChina/登录https://cointelegraph.cn.com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