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追缴非法所得权力受限,加密货币初创企业能否从中受益?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一直是加密货币初创企业的噩梦,监管的不确定性使得在美的1C-O项目变得异常困难。今年年初,反复挣扎的Telegram项目最终被迫搁浅,多个被认为具有巨大潜力的1c0项目因被SEC认定为“发行未经注册的证券”而胎死腹中。司法实践中,法院多数肯定了SEC的监管思路,并对其处罚措施持默认态度。然而近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一起判决中,维持了SEC对非法所得的追缴权力,但对非法所得的追缴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制。

美SEC在Ian Balina的起诉书中称所有以太坊都在其管辖范围内:9月20日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对加密货币投资者Ian Balina参与推广2018年未注册加密资产SPRK一案发起诉讼,但加密社区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起诉书中发现,该监管机构认为所有以太坊都在其管辖范围内。

在起诉书第69段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发送给Ian Balina的ETH通过以太坊区块链上的节点网络进行验证,这些节点在美国的集群密度比任何其他国家都高,因此这些交易都发生在美国,意味着该监管机构认为在美国运营的以太坊验证节点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多,因此全球所有以太坊交易都应被视为源自美国,而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以太坊网络上的所有活动拥有管辖权。

肯塔基大学法学教授Brian Fyre表示,这是第一次看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真正阐述其如何理解以太坊生态系统运作,以及他们为什么认为以太坊属于SEC的监管范围。根据Etherscan数据显示,目前45.85%的以太坊节点来自美国,相比之下排名第二的德国只有19%。(decrypt)[2022/9/20 7:07:21]

SEC的非法所得追缴范围应以涉案净利润为限

前美CFTC主席将担任Citadel Securities首席法律官:于3月离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前主席Heath Tarbert将于4月5日加入Citadel Securities担任首席法律官。据悉,Citadel Securities是全球最大的做市商之一。该公司传统上保持低调,但最近因其与股票及加密交易平台Robinhood的关系而受到来自监管机构的压力。此前消息,监管文件显示,交易公司们为股票和期权订单流信息向Robinhood支付了近1亿美元的费用。Citadel Securities等高频交易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向该公司支付了9100万美元的费用,以换取各种类型的订单。(the block)[2021/4/3 19:42:07]

2016年,CharlesLiu和XinWang夫妇以在美国建立一所癌症医疗中心为由,向50名中国同乡筹集了2700万美元的投资款。但资金筹集完毕的18个月后,癌症医疗中心并未动工,且夫妇二人将全部筹集款项转入了其位于中国的企业及个人账户中。鉴于夫妇二人的欺诈行为,SEC对其提起了民事诉讼。联邦地区法官和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同意了SEC的意见,维持8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并要求退还全部2700万美元。

SBI钱包集成Securitize数字证券平台:12月18日消息,SBI Group的数字资产管理部门SBI Digital和Securitize Japan Co.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将Securitize的数字证券发行和管理平台与SBI的投资者钱包和托管解决方案sbiwallet集成在一起。Securitize的日本分支机构表示,该集成将使“双向钱包”的用户能够直接在该应用程序中出售,发行和管理代币化证券。(Ambcrypto)[2020/12/19 15:43:41]

夫妇二人对该判决不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主要分为两点:

其一,对SEC的非法所得追缴权力提出质疑。

尽管国会授权对股票欺诈行为处以罚款,但它并未赋予SEC追缴资金的权力。

其二,对追缴数额提出质疑。

这2700万美元中的大部分都花在了获取财产和批准该中心的工作上,他们从中取得的净利润只有800万美元。

美国联邦高等法院最终以8票对1票裁定支持了SEC的追缴决定,但限制了SEC在不考虑和扣除合法业务费用的情况下追缴非法所得,并裁定追缴范围应不超过违法行为的净利润。

裁定的背后

事实上,追缴非法所得已成为民事案件中常用的手段,在过去对加密货币初创企业的1C0监管中也均采取了相同的处罚措施。但是美国联邦法律以及国会并没有明确赋予SEC非法所得的追缴权力,因此被不少人诟病该项惩罚性措施已成为SEC滥用监管权的工具。

索尼亚-索托马约大法官表示,索要赔偿并不是单纯地剥夺被告的非法所得,主要目的是对受害者给予补偿。可见,法官处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肯定了SEC的非法所得追缴权力。但是,当非法所得已经难以重新分配给受害者时,SEC是否有权将非法所得收入国库,仍值得商榷。

对于此项裁定,一些证券法专家认为这是政府的重挫。

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律师尼克·摩根说:

“这一决定颠覆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数十年来的惯例,并限制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联邦法院追缴非法所得的能力。特别是,SEC将不再能够要求被告直接向美国财政部而不是受害人付款,支付他人收到的利润或支付因违反联邦安全法而获得资金而合法产生的费用。”

应当注意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赋予了法官在公平考量的基础上赋予SEC相应的执法权的权利:

法官可以赋予证券监管委员会行使它们认为符合公平救济原则的执法权,资产追缴是传统意义上被视为公平的举措。

显然,索尼亚-索托马约大法官基于投资者保护的初衷而做出的裁定与法案所秉持的公平原则是一致的。

对加密货币初创企业而言,该项裁定虽然并不能限制SEC要求企业返还通过1C0筹集的资金,但至少可以避免SEC在监管过程中对他们追缴超过利润以外的所得,进而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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