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资产,G20成员国具有的机会和应担负的责任

独立智库观察家研究基金会在最新的一篇文章中表示,G20国家在协调有关Crypto和非公开投资政策上既有“机会”也有责任。它有利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平衡和包容的全球经济架构”。报告提出了一些关键的意见,但是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2018年G20峰会对资产类别的讨论。G20各成员国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表示,“我们将根据FATF标准,规范反的Crypto,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并根据需要考虑其他对策。”

哈萨克斯坦制定首部关于数字采矿和加密货币的行业法案:金色财经报道,在相关立法倡议下,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制定了哈国首部关于数字法领域的行业法案。该法案对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数字采矿进行了法律规范。议员指出,数字采矿的合法化以及对加密货币生产商缺乏进一步监管,直接导致了哈萨克斯坦境内能源消费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失控。议员强调,“灰色”数字矿企在不受监管的情况下对能源的使用,直接导致了国内电力资源的短缺,并严重的影响到了国家能源安全。议员同时指出,合法的加密货币采矿业被认为是哈萨克斯坦的大型投资行业,能够提供稳定的税收并为国内IT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据议员介绍,根据现行立法,哈萨克斯坦禁止流通无担保数字资产,即加密货币。所有涉及加密货币的操作,包括初始项目框架内的采矿和加密交换操作,均仅在国际金融中心进行。[2022/9/29 22:39:52]

话虽如此,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最近发布了修订后的数字资产准则。FATF明确表示,“国家主管部门应对虚拟资产活动、产品和服务进行协调一致的风险评估。”此外,它还就评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相关的风险发表了评论,建议各国为VASP提供许可证或进行登记。让我们把目光放在G20国家对Crypto的采纳上,值得注意的是,沙特阿拉伯央行行长最近说Crypto领域离罪犯太近了。而管理层人员FahadAlMubarak声称,BTC等Crypto无法摧毁银行体系。卡塔尔投资银行QInvest联合首席执行官HussainAbdulla则声称Crypto“尚未符合伊斯兰教法,需要更多的理解。”同时,中国已经明确禁止比特币和其他Crypto活动,但是继续在CBDC方面保持着创新。FATF的指导意见认为CBDC不属于虚拟资产,并且FATF的标准将适用于类似于任何其他形式法定货币的CBDC。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其最近的稳定性报告中指出,全球决策者应优先考虑G20跨境支付战略,以使“跨境支付更快、更便宜、更透明和更包容。”

Coinbase通过GitHub征求公众关于数字资产政策建议的意见:10月16日消息,Coinbase 通过 GitHub 征求公众关于数字资产政策建议的公众意见,称这代表了 Coinbase 对美国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真诚建议,也是其首次使用 GitHub 征求有关政策事项的反馈,并鼓励大家参与讨论数字资产在大家经济中的未来作用。[2021/10/16 20:34:32]

何玺研读周小川关于数字货币讲话:区块链创业者不要踩4条红线:资深媒体评论人,酷科技创始人何玺研读了周小川关于数字货币的讲话,提醒区块链创业者要注意:1.虚拟资产交易、兑换方面要特别注意;2.钻政策空子的区块链技术应用;3.影响金融稳定、与现行金融秩序相冲突的区块链创新;4.容易搞出“事情”的非可控创新。[2018/3/10]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率先建立了多个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桥梁,这是一个批发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生态系统。它们的启动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多货币跨境支付系统。同时,ORFO的报告也指出,“Crypto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受欢迎,包括土耳其、巴西、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等G20经济体。”同时,在全球范围内,Crypto采用率正在飙升,G20国家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框架。例如,印度最早可能在2022年2月为其200万Crypto用户制定法律。同时,韩国也还在优化其现有的政策,为Crypto引入税收和许可证。虽然G20成员国动作频频,但在互联网经济的背景下,独立智库观察家研究基金会指出,“G20集团应充分掌握对Crypto的监管,就技术的性质和监管最佳实践方式向成员国国家监管机构提供指导。”原文来源于ambcrypto,由区块链骑士编译整理,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文转载请联系编译。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银河链

[0:31ms0-2:20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