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晔郑生竹杨丁淼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虚拟货币“挖矿”带来高电耗,同时隐含金融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出台了严监管举措。
严监管之下,各地针对“挖矿”企业的用电清理整顿也不断收紧,并从过去的拉闸断电扩展至查封矿机、排查IP。经过多管齐下,中国比特币挖矿算力断崖式下跌,虚拟货币“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目前,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遇到一些新问题也需引起重视。
严管之下国内算力归零小散“挖矿”仍未绝迹
洪剑是上海一家视频制作公司的后期剪辑师,他的同事朋友绝想不到,这样一位每天按时打卡的年轻人“家里有矿”。
三年来,洪剑指挥一江之隔的江苏老家的父亲启动系统,自己用远程控制软件操作“矿机”挖掘虚拟货币,直到10月中旬因每月用电量3.5万度,远超正常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量,被列为用电异常户而暂停供电。
事实上,洪剑最初远程操控老家的机器,只是为了工作上的“视频渲染”,但看到虚拟货币的疯狂走势,他将老家3层小楼的顶楼改造成“矿场”,陆续添置50余台设备,加入了“挖矿大军”。
经济参考报: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经济参考报刊文“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文章表示,当前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布局区块链技术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已延伸至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区块链可以创新商业模式、协调产业融合、推动绿色发展、打造开放业态、推动共享经济发展,这些技术特征契合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仅有利于拓展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领域和发展前景,而且可助力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推动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块链技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包括: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超前布局区块链技术;第二,严格监管区块链技术以防被非法使用;第三,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2020/4/14]
“比特币需要专业的矿机,普通电脑设备只能挖以太币。2017年初,以太币每个才10美元,到了2018年初已经涨到了每个1000美元。”洪剑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3楼有2间房,其中一间摆满了货架,上面分区域编号排列着显卡、主板和电源,为了散热打通墙壁安装了大型电扇。另一间作为库房,堆满了机器设备。打开操作主机进入“挖矿”程序,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着“开始挖矿”的字眼。
声音 | 经济参考报:商业银行正积极布局区块链:经济参考报发文称,伴随区块链概念持续升温,商业银行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的应用也受到市场关注。最新数据显示,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中共有6家银行备案14项服务,近期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城商行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上均有项目落地,主要集中在跨境贸易、供应链金融、信息识别等领域。相较大行着力于平台搭建,股份制银行区块链项目落地,以及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更为密集。[2019/11/5]
因添置的机器越来越多,普通民用电已无法满足“挖矿”需求,于是洪剑以个体工商户“计算机销售与服务”名目,向当地供电所申请安装250kv变压器。在被列为用电异常户前,平均每个月大概能挖3个以太币。
“每个月电费2万多元,算上设备投入基本上收支平衡,没挣到钱。”洪剑说,他准备趁着显卡价格还不错,把设备变卖收手不干。
虚拟货币“挖矿”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耗极高。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文整治“挖矿”,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声音 | 经济参考报:“双链融合”下的中国物流产业创新:经济参考报发布了题为《双链融合下的中国物流产业创新》的文章,文中指出,“双链融合”是指充分利用区块链两个独特优势弥补供应链的两个短板;利用供应链两个长处解决区块链的两个痛点。区块链两个独特优势是“去信任化”和“去中介化”;供应链两个长处则是具有非中心化的上下游组织差场景及上下游可以封闭的产业链生态。供应链与区块链“双链融合”从根本上解决的是并行的不同产业链间资源交叉融合配置的问题。从投入产出来看,供应链解决的可能是“一本万利”,而双链融合解决的可能是“无本万利”。[2019/1/8]
记者注意到,由于耗电量大,此前规模化、产业化“挖矿”项目布局逐水电、火电而居,主要聚集在内蒙古、新疆、四川、云南等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为消纳富余电力,带动地方税收和经济发展,通过建设数据中心的名义招商引资,让“挖矿”项目大干快上。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强调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这被外界视为国家层面首次对比特币“挖矿”与交易明确提出打击要求。由此,一些“挖矿”项目被火速拉闸断电,直到11部门联合发文,动辄日耗电上百万度的大型“矿场”退出殆尽。
声音 | 经济参考报:部分ICO项目逃避监管以区块链之名行“割韭菜”之实:经济参考报撰文《部分ICO项目套“洋马甲”逃避监管》称,去年9月4日,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叫停ICO(首次代币发行)非法公开融资炒作。一年过去了,记者近期深入行业内调查发现,众多虚拟货币在过去一年里经历了“过山车”行情:冲上历史新高,如今跌入低谷。而新政之后,又有为数不少的项目打着国外基金会的旗号,不但顺利完成了ICO,而且登陆与国内相关的交易平台,以区块链之名行“割韭菜”之实,整个发行过程更为隐匿。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经历了两次以上“腰斩”,损失在九成以上。[2018/9/13]
今年10月,剑桥替代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5月至7月间,中国在全球比特币“挖矿”活动中所需的计算能力所占份额从44%降至0,美国、俄罗斯、柬埔寨成为矿业新中心。而2019年,中国在全球算力中所占份额为四分之三。
“这个统计数据说明,目前中国比特币‘挖矿’算力已经在宏观上‘功能性为零’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刘晓蕾教授说,但不排除还有通过海外代理继续“挖矿”的,或是还有散落在各地,在统计意义上规模较小的矿场。
《经济参考报》:我国将在年内制定新政 包括推动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创新研发:《经济参考报》从多个部门独家获悉,我国将在年内制定和出台旨在进一步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新政。我国将在年内制订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南,深化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创建,持续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推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热点产品及服务创新研发;加快消费电子智能化转型,实施超高清视频产业创新工程,带动超高清视频产业整体升级;拓展电子产品在交通、海洋、医疗等领域的新型示范应用。[2018/5/9]
从各地情况看,虽然机构等规模化“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但不乏一些个人“挖矿”行为在各地依然存在。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今年10月在其官网上发文称,监测发现该省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挖矿”活动主要集中在以太坊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循着这一线索,记者先后前往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等地市调研,未发现大型“挖矿”项目。查实的“挖矿”IP地址多为个人“挖矿”行为,例如徐州查实的“挖矿”IP地址归属于两家网吧。
这类藏身于居民楼和网吧的小散“挖矿”行为在其他一些地方同样存在。例如,今年10月下旬,北京朝阳区一小区居民利用消防楼道摆放电脑“挖矿”被举报查实。同时,江苏、浙江等地监测发现有人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大面整治收效良好对个人“挖矿”监管仍存盲区
关于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今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各地监管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但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由于资源禀赋不同,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同时,由于涉及监管部门较多,存在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尤其对于现阶段出现的非企业“挖矿”行为的管控仍存监管盲区。
“自然人分散式‘挖矿’不是规模化的,也不是企业性质的,发改委、工信部对这类‘挖矿’行为没有办法。”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说,过去监管更多是从禁止虚拟货币炒作角度去整治,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挖矿”,挖到“矿”一般都会交易,都可以从此环节切入监管。但是如果挖了矿没有交易,确实很难查处。
“我们今年10月12日收到上级移交的虚拟货币‘挖矿’第一批监测名单,经过核查,目前反馈的问题IP均为个人行为。”一位地市发改委负责人说,上级部门通知整治对象是“挖矿”项目,要求将其列入淘汰类产业,但对于个人“挖矿”行为尚没有具体要求。
“我们在辖内筛选出的4户也均为居民用户,但只要他们不偷电、不欠电费,除了持续监测,我们对其不能采取限制性措施。”国家电网江苏一家地级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对其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费,综合算下来,电费反而更便宜。
“从网络安全角度来监管,运营商只能监控流量,无法监测能耗,因此很难发现‘挖矿’行为。”一位地市网信办负责人说。
“单纯从用电量也看不出问题,如今‘挖矿’的大多为个人行为,能源消耗少,我们只能通过上级部门的数据反馈,再与通信管理等部门核查。”上述地市发改委负责人称,“挖矿”是一种算力,需要从流量、算力、能耗、资金流向渠道等多方面筛查,才能做到全流程或者全链条监管。
“链”“币”分离促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虚拟货币因其去中心化机制、加密算法等特点,使其具备脱离监管的可能性,在未有效解决此问题之前,对虚拟货币的严禁或高压监管态势不可放松。
“虚拟货币等加密资产具有金融属性,一旦涉及交易必然应该是被强监管的。”刘晓蕾说,纵观加密资产产业链的若干环节,不管是前端的“挖矿”、发行,还是中间的交易环节,在国内均有严格的监管。虚拟货币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不与经济的基本面挂钩,但也需要看到,中国对加密资产监管一以贯之是“链”“币”分离的态度:支持区块链技术发展,防范加密资产交易相关风险。
刘晓蕾认为,中国区块链产业在监管政策的支持下,仍大有可为。“此前我国已明确要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而生产要素的交易一直是个瓶颈,在对大数据管理要求日益规范化的当下,在区块链存证的基础上,打造基于隐私计算的数据流转平台意义重大。”她说。
“区块链技术很好,但应用前提是多方互信,并且愿意共同参与,但绝大多数的应用场景很难实现。”一位在数字经济领域资深从业者说,他们与一些地方政府合作“上链”项目时发现,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普遍。本来区块链技术是去中心化的,但做到最后,往往变成多个单一部门的区块链,让所谓的去中心化,又做成了中心化,这类情况值得研究。
受访专家普遍对“链”“币”分离的监管方式表示支持,认为打击虚拟货币的同时,要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中国具有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未来应用前景广阔,但相关产业如何不走偏,不落入违法金融活动的轨道,如何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完善大数据治理体系,也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毛海军等多位受访专家提出建议:一是对个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合法性进行界定,明确哪些行为应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统一监管目标,明确权责边界,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不同步的问题。同时,开展监管探索与创新,通过电力部门和电信以及部门联合协同,通过对异常用电、异常网络流量实时监控,打击非法“挖矿”。
三是继续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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