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虚拟货币典型案例:不法投融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南方网报道,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其中,韦某等与章某等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入选。

广东省对数字货币重点追查 一季度总罚金达2580万美元:广东省执法部门正在追查一群人员,通过持有数字货币、现金的场外交易人员,这群人员获得了不法收入。

消息人士称数字货币场外交易人员与玩家、电信人员、数字货币局发起者有资金往来,当地也将与数字货币交易相关的4000多个银行账户冻结。

流向场外交易市场的资金正受到中国官方的监控,执法部门能够识别大额交易以及涉及犯罪的账户,这些账户会被打上标签。

在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官方对94起行为进行了惩罚,所罚资金数目达到2580万美元,这一数字是去年总罚金的4倍。(Zycrypto)[2020/6/10]

该案中,XIN币为一种加密虚拟“货币”。2019年7月,韦某等组成A团队、姜某等组成B团队、章某等组成C团队,共同投资XIN币获取收益,其中韦某等四人投入的XIN币是向散户募集所得,委托、募集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外。2020年3月章某将C团队保管的私钥删除,导致三团队投资的XIN币无法取出。韦某等诉请章某等赔偿XIN币丢失的经济损失1190万元。

动态 | 广东省税务局:利用区块链等技术 全面升级为“一次不用跑”:近日,广东省税务局正式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办税费“一次不用跑”,并发布涉及的100项办税费事项清单。在“一次不用跑”试点过程中,广东省税务局鼓励各地税务部门在“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智慧办税格局下,探索智能办税新路径,开展个性化服务创新,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与“全流程无纸化”“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紧密融合,全面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央广网)[2020/2/6]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XIN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合法性,投资者通过境外募集获取XIN币并进行投资获取收益的投资交易行为,危害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故驳回韦某等全部诉讼请求。

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区块链或已经成为广东省金融科技改革开放与创新应用的重要一环:今日,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福建、天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其中在广东的通知中提到:将建设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适时引进港澳及国际投资机构参与交易。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在《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之前,广州与深圳已经是我国区块链产业的重地。同时,上一周佛山市南海区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围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战略部署,推动广东金融高新区“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可见,区块链已经成为广东省金融科技改革开放与创新应用的重要一环。[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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