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数字藏品亟待完善监管

作者:佘颖

来源:经济日报

近几年,被称为“NFT”的数字藏品火遍全球。从实践看,如果把数字藏品仅当作线上交易的文创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监管,那是不够的。作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数字藏品兼具商品属性、货币属性、证券属性等,对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近日,失踪多年的圆明园十二兽首之羊首“现身”拍卖会,落槌价格8141元。这个价格肯定买不到真文物——实际上,消费者高价买到的只是一张虚拟动图,只不过附有全球唯一编码。根据相关计划,十二兽首的虚拟动图都将在拍卖中亮相。

经济日报:虚拟货币“挖矿”监管不能留死角:12月25日,经济日报刊文“虚拟货币‘挖矿’监管不能留死角”。文章表示,对虚拟货币“挖矿”不留监管死角。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加强协调合作,共享监管信息,破解个人“挖矿”难监测、难排查等难题,形成整治合力;另一方面还要善用技术手段,从能耗、算力、资金流向等多方面跟踪侦破,做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让散户“挖矿”无处遁形。总体来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集中整治下,目前无论是规模化“挖矿”还是分散式“挖矿”均得到了有效治理,未来随着监管盲区的一一扫除,相信距离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的实现不会太遥远。[2021/12/25 8:02:43]

近几年,这种被称为“NFT”的数字藏品火遍全球。去年,一幅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在佳士得拍出了6934万美元的天价,而起拍价仅为100美元。在国内,既有互联网平台巨头入局该领域,也有大批创业公司搭建平台,吸引无数个人创作者、艺术家、博物馆、大小品牌纷纷发布数字藏品。

经济日报:原始版“元宇宙”的技术基础已经具备,但离理想“元宇宙”还相距甚远:9月12日消息,经济日报刊文称《“元宇宙”究竟是不是新科技》,2021年的互联网投资圈里,“元宇宙”堪称“最靓的崽”,相关概念股倍受资金追捧,百度、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加入“元宇宙”赛道,虚拟现实、网络游戏、云计算、超高清视频、数字孪生等多个产业链从中受益。这些“刚需”技术,有的进步很快,有的仅见雏形,目前构造一个初级、原始版“元宇宙”的技术基础已经具备,但离构建一个令人沉浸其中的理想“元宇宙”还相距甚远。“元宇宙”何时才能脱离像素游戏的初级阶段,实现真正的平行虚拟世界?这有待于相关技术进步,可能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久。对于老百姓来说,可以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元宇宙”新世界保持美好期待,但一定要谨慎投资。故事越动听、概念越宏大,就越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毕竟,通过讲故事、炒概念来割韭菜,已经是屡见不鲜的老套路了。[2021/9/12 23:18:36]

目前,部分平台采取直购价结合拍卖价的发售方式,但这种价差不一定能捡漏,还可能留下市场无序的漏洞。以圆明园兽首系列为例,十二兽首本期各有10000份,其中9982份可以用29.9元直接购买,且不限量,90天后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转让,真正拿来拍卖的仅有1份。这就很微妙了,因为这1份拍出的数千元高价会成为前面低价“同款”转让时的参考价。而且,会不会继续出下一期呢?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有买家前期大量囤货,然后炒高拍卖价格,以便后期高价“转让”。

声音 | 经济日报:合理探索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运用潜力:《经济日报》今日发表题为“以法治方式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评论文章。文中表示,以法治方式推动建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各国应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享、兼容并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共同应对互联网时代挑战,努力推动形成互联网领域的国际规则,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可信赖的司法体系,合理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司法中的运用潜力,提供智能、普惠、便捷的司法服务;遵循科技伦理和司法伦理,适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和虚拟财产权利,维护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经济秩序。尤其是依据各国国内法及其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在职权范围内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明确企业、组织及用户的行为规范和权利边界,避免信息滥用,为所有用户营造安全的互联网环境。[2019/12/10]

人们追捧艺术品,一是为了美的欣赏价值,二是稀缺性带来的收藏价值。数字藏品是否具有与价格相当的欣赏价值,因人各异,但从高企的转让需求来看,大多数买家主要是想通过转让来赚取收益。然而,数字藏品的生产成本和复制成本低,稀缺性存疑,很可能无法支撑升值预期,让暴富梦碎。

国内消费者还有一层风险:“NFT”在国外实质是代币,一般建立在公链上,作品价值是公认的。而国内机构坚称自己只做数字艺术品,交易平台大多基于联盟链,一些创业公司还建有自己的平台和区块链。这么多平台和联盟链,意味着数字藏品的价格体系不牢固,炒作风险高。有些平台禁止二次转售,但禁令效果不佳,私下交易依然频繁,近日微信已封禁了多个涉嫌违规炒作或二次交易的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仍有部分平台直接放开发行和转售并收取高额佣金,一旦平台关停,高价接盘的消费者恐将损失惨重。

从实践看,如果把数字藏品仅当作线上交易的文创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监管,那是不够的。作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数字藏品兼具商品属性、货币属性、证券属性等,对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对“NFT”展开非法集资调查,美国财政部还警告“NFT”可能成为工具。国内有专家建议引入“监管沙盒”,选取平台与监管机构密切沟通,提前报备运营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措施,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试运行。这也是一种思路。

以区块链、元宇宙、“NFT”等为核心的Web3.0被视为互联网的下一个阶段。比起元宇宙,数字藏品更能打动人,是区块链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以此来打磨和普及新技术,为中国争取率先推开新世界大门的机会,未尝不可。对这种新兴事物,既需要包容审慎,也需要密切关注,找到一把谨慎的钥匙。在监管机制明确之前,建议消费者冷静看待,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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