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司司长孙国峰的区块链观之央行数字货币(二)

本文将介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最新看法。本文为系列第二篇。

核心观点:

1、定义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国家信用支撑,与法定纸币和硬币完全等价、完全法偿的数字货币。

2、时代背景与弗里德曼的预言

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快速发展对法定货币系统带来的冲击,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已逐渐意识到唯有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才能从根本上有效保证法定货币的市场地位。

弗里德曼的猜想正在变成预言——“连接买与卖两种行为的某种东西被称作货币,其千百年来以各种不同的物理形式出现——从石头、羽毛、烟叶、贝壳,到铜、白银、黄金,甚至到现在的纸币和分类账簿中记录的条目。谁知道未来的货币会演化成何种形式?会是计算机字节吗?“《货币的祸害——货币史上不为人知的大事件》,1991年。

印度央行行长:印度央行正在研究最高法院对加密货币的命令:印度央行行长沙克蒂坎塔·达斯:印度央行正在研究最高法院对加密货币的命令。(金十)[2020/3/5]

3、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必然性

数字货币的优势:提高资金的安全性,通过区块链和“冠字号码”实现追踪资金去向。改变第三方中介参与交易的传统方式。在彼此缺乏信任和没有金融中介介入的情况下,实现电子价值的等值交换。为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更好的参考,为监管当局提供及时而真实的信息,便于全面监测和评估金融风险。增加经济活动的透明性,减少、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

4、两种发行模式

第一种,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中国金融》2016年第17期刊登了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项目组及成员有关数字货币研究的一系列文章,文章明确表示倾向于这种发行机制。即在不颠覆现有货币发行流通体系下,在现有货币框架下让法定数字货币逐步取代法币。

动态 | 美国逮捕一名涉嫌通过加密货币的美国居民:金色财经报道,美国官方周二逮捕了一名涉嫌的人,指控其使用加密货币和银行支票来掩盖与交易有关的资金来源。该投诉最初由乔治华盛顿大学的Seamus Hughes指出,指控Pedro Antonio Aquino-Eufracia涉嫌参与贩集团,并利用银行支票和加密货币。[2020/2/21]

第二种,未经测试的“中央银行-公众”模式

如果选择这种模式,则意味着中央银行在必要时可以开启撒钱直升机,直接实行负利率的货币政策。

无论选择哪种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可以确定的是,商业银行躺着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5、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进展

书中介绍了美国、英国、瑞士、荷兰、加拿大、瑞典等央行数字货币进展,其中详细介绍了印度在2016年废钞运动,将其作为一次中央银行完成新货币发行与旧货币回笼操作的准实验案例。

动态 | 日本加密交易所Zaif原运营公司Tech Bureau宣布停止加密货币交易业务: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Zaif原运营公司Tech Bureau宣布停止加密货币交易业务。该公司曾在2018年11月之前运营交易所Zaif业务,但目前该交易所的运营已经移交给了加密货币交易所Fisco,而当时没有将账户转移到Fisco交易所的用户仍然在Tech Bureau上留有账户。对于那些用户,Tech Bureau将从9月2日到11月30日期间进行资产返还。据此前消息,Tech Bureau曾在2018年10月10日宣布,在完成与Fisco交易所签署的Zaif业务转让合同手续后,将取消加密货币交易的注册,并办理解散手续。[2019/8/22]

6、央行数字货币发行的三种模式

央行直接发行模式、数字现金模式和发钞行模式。

动态 | 韩国司法部:自2017年7月以来,加密货币犯罪造成22.8亿美元损失:据当地英文媒体《韩国先驱报》(Korea Herald) 7月21日报道,韩国司法部估计,在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加密货币相关犯罪已造成2.69万亿韩元(约合22.8亿美元)的经济损失。132名与加密货币有关的犯罪分子和犯已被起诉和拘留,另有288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被物理拘留。报告指出,尽管韩国司法部长朴相金(Park Sang-kim)已下令对加密货币犯罪采取严厉措施,但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缺乏明确的监管,导致使用类似匿名或不透明账户的情况有所增加。尽管去年1月禁止使用匿名密码交换账户,但据报道,小型交易所开始使用所谓的“蜂巢账户”来规避监管。[2019/7/22]

央行直接发行模式即央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数字货币的投放、流通和维护服务,由于不需要商业银行的直接参与,所以又称作一元发行模式或单层投放方式。

数字现金模式和发钞行模式都是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投放数字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探索研发的数字货币就是这种模式。中国人民银行将数字货币命名为DCEP(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专注于数字货币在零售支付方面的应用,在考虑安全性和保护隐私的同时,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DCEP既可以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或者是以分布式账本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数字货币,也可以是在现有的电子支付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技术。这种模式下的数字货币既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又满足了对便携和匿名的需求。由于是对M0的替代,所以不应计付利息,也就不会对当前的货币金融体系产生较大的冲击。

图:三种数字货币发行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7、央行数字货币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很多现金所不具备的功能,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当前货币政策的职能,如反、反假币和负利率等。与数字货币本身功能相匹配的非货币职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和适当范围内加载到数字货币中,如反腐败等。然后,与数字货币本身功能不相匹配的非货币职能则不能加载其中。

中国人民银行范一飞副行长曾撰文明确指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同时他还强调“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退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因此,不应对数字货币加载非货币职能有过多不合理的期望和幻想。

我的解读:

1、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必然性。必然性啊,朋友们,必然性。

2、针对央行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拥有多种预案,并推演了各个方案的利弊。并自始至终倾向于更为审慎的方案。

3、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加载智能化合约,给区块链的商业应用留下了很大的探索空间。比如我们正在做的基因币GeneCoin.com项目,是以区块链确权和保护个人健康数据,以及赋能个人信用分发。

4、本章涉及了较多信用货币的概念,包括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关系,因为不是本文的重点,所以大都省略了。感兴趣的朋友,推荐阅读原文,以及孙国峰同志的旧作《第一排》,同样精彩。

5、纸币也是匿名货币,上面没有写任何人的名字。所以很多不法分子会选择囤积大量纸币,以逃避侦查。感觉央行数字货币将着重解决这一点。随着5G技术和IPv6的普及,匿名货币将被终结。

孙国峰同志对于“区块链”和“央行数字货币”的认识非常有价值,但我之所以买《金钉子》这本书,其实主要还是想窥探一下孙司长对监管的看法和态度,毕竟,区块链和央行数字货币谁都可以谈,但监管不是一般人能有发言权的。下一篇,我将介绍《金钉子》中的监管科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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