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研究报告》:防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等前沿技术带来的风险

据中国经济网消息,12月5日,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9年《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研究报告》蓝皮书。蓝皮书指出,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发展,5G时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治理应关注以下几点:第一,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变以往“先发展后治理”的方式,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治理,防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等前沿技术带来的伦理、隐私、安全、信息地缘等风险。第二,要把握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特点,正确处理好创新发展应用与确保安全有序的辩证关系,建立一整套围绕这些新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伦理、规范、政策、制度和法律等治理规则体系。第三,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治理规则上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全球视野,提升中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

《中国检察官》: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应予以保护:金色财经报道,《中国检察官》官方公众号发文称,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财产,符合“财物”特征,应当评价为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对象。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政策,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从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和认定标准与刑法保护“财物”的判断认定标准并无理论关联,涉虚拟货币合同有效与否,并不能作为否定虚拟货币刑法上“财物”属性的依据,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信息等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凸显并得到公众的认同,以数据为载体的虚拟货币应该被刑事立法设定的‘财产’概念所覆盖。

虚拟货币的“虚拟”并不是价值的“虚拟”,而只是相对传统财物的形态差异,在数字化时代,将虚拟货币解释为刑法上的“财物”不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也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是符合当下的妥当解释。[2023/3/22 13:19:02]

动态 | 中国“链湾”大会发布《中国链湾白皮书2.0》:据中国科技网消息,中国“链湾”大会发布了具有指导性意见的《中国链湾白皮书2.0》(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详细阐述了“链湾”发展历程和创新模式,系统地介绍了“链湾”科技生态架构、基础设施和加速培育区块链产业的创新机制,介绍了部分区块链赋能实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分享了先行者和专家们对区块链领域的演进和未来发展趋势的独到见解。同时,白皮书通过列举大量区块链应用和产业实践展现了区块链技术领先落地的重点领域与行业生态,全面梳理了区块链技术发展与应用对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方面带来的创新价值。本次峰会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信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支持,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局和青岛市市北区政府联合主办。[2019/1/12]

《中国新闻周刊》副社长:国内区块链行业人才缺口达50多万人:6月3日,2018链谷大讲堂开幕式在苏州举行。《中国新闻周刊》副社长兼副总编辑王晨波在致辞中表示,“下了高铁,就是链谷”,这场在苏州高铁新城进行的创新思维盛宴为技术创新找到应用场景,继而链动未来提供了可能。目前国内区块链行业人才缺口达50多万人,年轻一代有可能成为将来行业的创新者和引领者,都是风口上的稀缺资源。[2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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