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郝毅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和Libra本质上都是基于Token发行的信用货币,从技术上,都可以使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快速、高效、透明化的信息传递。他认为,Libra与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的差异在于,信用基础不同。Libra主要依赖于Facebook及其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以及抵押的一篮子货币资产。而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一国的国家信用。与此同时,郝毅还指出,双方监管体系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币的一部分,大部分主流经济体都对货币发行、管理有着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而Libra的管理尚无完善的法律支撑,各国对加密货币的属性、态度差异较大。此外,数字人民币和Libra的应用范围也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一国法币的数字化,除了少数国际货币外,其应用范围主要局限在一国以内,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禁止境内交易使用外币结算。Libra从诞生之日起,就是面向全球支付的。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作为货币存在和发展的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中国银行原副行长、深圳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王永利在经济观察报上刊文称,尽管出现多种“数字货币”的概念,但从严格意义上看,真正能作为“货币”存在和发展的,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肯定:在国家主权依然存在,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的情况下,要打造和运行超主权世界货币是不大可能的。其一,比特币等网络内生“数字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其二,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只能是代币;其三,与一揽子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货币”设想很难成功。而且,央行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不可能是法定货币之外另一种新的货币。[2020/8/30]
中国银行原行长:央行数字货币与已普及的二维码支付会平行发展:针对有预测称,支付领域将受到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直接冲击,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将要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与已经普及的二维码支付应该会并行不悖、平行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谁能够做得更好,更加便捷,更加可靠,成本更低,谁就会拥有更大的市场。(财经杂志)[2020/4/26]
声音 |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1月18日,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曹宇撰文《全面推进新时代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出,大力提高金融科技水平。利用金融科技为业务赋能。坚持科技引领战略,整合传统服务资源,联动线上线下优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金融服务的场景化、智能化、个性化、差异化,向信息时代智能银行、普惠银行努力,进一步提高银行业资源配置效率,更灵活、便捷、高效地响应社会需求。[20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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