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李礼辉认为,法定数字货币主要有四方面的优势:首先,法定数字货币具有替代现钞、节省现金流通的成本的好处,可能是第六版的人民币;其次,能强化支付系统的公共属性,推进普惠金融,可以让更多人利用这种支付系统;第三,可以保证金融交易的可靠性;第四,可以精准调节货币供应,加强货币市场流通的供应。同时,发行数字货币也有三个方面的潜在风险。一是会削弱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和盈利能力;第二个问题它更容易触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第三个问题是,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会因为数字货币迅速扩大,大量存款会到中央银行,而中央银行有调控的权利,但是也要承担更加直接的责任。李礼辉认为目前区块链发展还处在一个瓶颈状态,即规模化可靠应用的瓶颈。“我国的区块链技术研发要致力于突破规模化可靠应用瓶颈,包括隐私计算技术、真实性监督机制、智能合约技术、密钥技术、多元化技术平台集成以及应用程序的可靠性。”他表示,这几年中国在区块链专利的申请方面已经做得很好,甚至超过了美国,但在底层这些所有高价值的基础领域,我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我国是数据资源大国 但区块链底层技术仍缺乏自主产权:9月17日,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区块链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演讲中表示,由数字技术引领的链接机制、信任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变革,将是一个重构进程。我们应该积极应对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挑战。他指出,挑战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区块链技术瓶颈有待突破,目前,各个国家均未实现区块链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我国的区块链技术研发致力于突破规模化可靠应用的瓶颈;其次是核心数字技术短板有待补强,我国是数据资源大国和数字化市场大国,但在全球数字技术版图上尚未建立地缘竞争优势,在区块链的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底层技术上,我国目前缺乏自主产权。另外,还应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区块链金融监管、数字资产市场监管、数字货币监管、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等数字金融制度,逐步建立数字信任机制。具体而言,应抓紧完善关于区块链技术、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在法律上,应该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明确智能合约的合同性质及其有效性,明确分布式架构下的责任主体及其行为规范和监管标准。(新浪财经)[2020/9/17]
声音 | 李礼辉: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正在建立一个普惠的信任机制:12月7日消息,由财经杂志主办的主题为“全球格局变化下的应对与抉择”的2019三亚·财经国际论坛在海南三亚召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等新技术或者说数字技术的应用正在建立一个普惠的信任机制。[2019/12/7]
声音 | 互金协会李礼辉:分叉币的发行可能成为新的投机游戏: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表示,稳定币存在信任风险。谈及虚拟货币的发展趋势,李礼辉表示,虚拟货币与法定流通货币交易的数量取决于法定货币的国际地位,有关国家监管的政策、民众的意愿以及市场的环境。分叉币的发行,即IFO,可能成为新的投机游戏。发达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发生转变,有可能影响虚拟货币发展的态势。[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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