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能够成气候的数字货币必须是可信任的,法定数字货币因为法定地位和国家主权背书而可信任,其他任何机构的数字货币要做到“可信任”,必须具备一些品质,包括:具有公众信任机构的信用背书,具有商业价值的客户规模,具有高效可靠的金融交易和支付平台,具有可审计的金融资产支撑,具有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
声音 | 李礼辉:DC/EP推出后央行仍拥有货币调控的绝对权力:11月29日,在ReFinTech金融科技峰会上,中国互金协会区块链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国家主权背书、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构成构成法定数字货币,或称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根据有关信息,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可能称作DC/EP,即数字货币与电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我国央行数字货币采用双层运营投放体系,传承间接发行模式。“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公众”的间接发行模式相较于“中央银行-公众”的直接方式模式有以下几大优点:一是中央银行可以拥有货币市场调控的绝对权力和能力,可以直接吸收公众存款,这将限制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二是可以传承先行的货币市场运营机制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这意味着:不必另起炉灶再造金融基础设施,有利于节省投资。不必除旧布新重构货币发行和管理格局,有利于管控风险。不必瞻前顾后衔结不同特性的货币发行模式,有利于稳定市场。(新浪财经)[2019/11/29]
他提到Facebook的Libra币,今年4月最新版Libra币白皮书发布,目前其能否满足相关法律和所有监管要求、达到全球性数字货币的标准还有待观察。但需要关注的是,超主权货币有可能颠覆和重构全球货币体系及传统金融模式,超越国家主权,僭越中央银行,跨越商业银行。
声音 | 李礼辉?:将‘coin’和‘token’定义为‘虚拟货币’更为贴切:12月20日,在清华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举办的讲座上,原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表示,“有人问过我有没有买比特币,我一个都没有。‘coin’或‘token’不仅在虚拟社区内成为价值标记和支付工具,而且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与法定流通货币进行交易,形成交易价格,也就具备了金融工具的属性。将‘coin’和‘token’定义为‘虚拟货币’更为贴切,虚拟货币没有合格发行责任主体,没有实体资产支撑,没有主权信用背书,因而谈不上是法定数字货币。”[2018/12/20]
对此,他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数字货币将成为金融业数字化变革的基本工具,要立足于数字金融健康发展,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区块链金融监管、数字资产市场监管、数字货币监管、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等数字金融制度。统筹规划,逐步建立数字信任机制。
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 应加强监管防止资金在链上地下的跨国违法活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2017第一财经金融科技峰会”上表示。加强国际监管,和主要国家达成监管共识,采取国际监管一致行动,切实防止资金在链上地下的跨国违法活动。同时李礼辉还强调:“我国法律是禁止非法金融活动的,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是非常必要的。”[2017/12/4]
二是数字货币在未来的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居于核心地位,应有必要抓紧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
三是数字金融势必进一步强化金融的全球化。在数字金融全球制度建设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话语权。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促进达成监管共识,建立数字金融国际监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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