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资产交易及投资活动日见活跃。
近年来,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资产交易及投资活动日见活跃。
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以及大陆出海的第一站,香港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方面也不甘落伍。此前多个政要积极倡导抓住区块链先机,甚至警告:“如果今次香港再失去全球虚拟资产以香港为基地的先机,其造成的后果将比失去阿里更严重。”
不过,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交易等特性,也为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本文将带你一睹香港加密货币的现状,从监管框架到政策动态,从市民持币到买卖交易,从交易所牌照到法定加密货币……
监管态度谨慎开放
近年来,国际标准制定机构一直密切监察并探讨如何应对虚拟资产涉及的风险。各地证券监管机构亦采取了不同对策。从整体趋势看,香港对区块链、加密货币一直持谨慎开放的态度。
涉及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三个: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监管局、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香港证监会负责监管香港证券和期货市场的运作,同时也是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香港的金融政策及银行、货币管理,担当类似中央银行的角色。此外,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等其他机构也会对加密货币进行协同监管。目前,这些监管机构通过沙盒监管的方式,在可控的环境中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进行测试和监管。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会把Web3和虚拟资产的潜力释放出来:金色财经报道,在2023 香港Web3嘉年华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监察委员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Keith Choy)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会把 Web3、虚拟资产的潜力释放出来。DeFi 有对金融稳定性、数据以及投资者保护的担忧,金融稳定性的担忧主要是杠杆、借贷带来的担忧。今年 6 月份开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不管提供证券型代币还是非证券型代币,都要由我们来发布许可证,以保护投资者。根据我们已有的针对 VATP 的制度,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咨询,还会有选择做一些调整和补充,以及建议对散户投资者设置一些额外的准入规则,呼吁市场相关各方与我们积极参与讨论和进行建设性对话。[2023/4/12 13:58:30]
在香港,加密货币被划分为证券型加密货币、功能型加密货币和虚拟商品。针对不同的类型,香港监管机构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政策。
香港监管首先强调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证券型加密货币有比较明确的监管要求和实施细则;对于非证券型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则比较少。但是香港并没有专门针对加密货币及其相关业务进行立法,监管要求主要体现在其他法律所做出的规定,例如反、反欺诈和反恐融资等。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纯教授:香港可以勇当促进第三代互联网发展的试验田:金色财经报道,在香港 Web3.0 协会成立典礼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纯教授发表致辞时表示,香港可以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大胆先行先试,探索数字金融的模式和业务的创新,勇当促进第三代互联网发展的试验田,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的变革,助力我国成为21世纪世界数字经济发展的龙头。相信香港也能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寻找到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并获得更强劲的发展动力。[2023/4/11 13:56:46]
此外,随着加密货币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监管机构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在去年11月举行的香港金融科技周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公布了一个新的政策措施,即监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与2019年底香港证监会在监管沙盒实施自愿性参与的监管试验计划不同,这次建议的发牌制度属强制性,会全面监管证券型及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服务,将要求所有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在阳光下运作,它们需取得证监会发出的牌照,并执行《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的相关措施以及其他保障投资者和防止市场操控的要求。
香港证监会就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展开谘询:金色财经报道,香港证监会就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展开谘询,计划允许散户交易大型加密货币。新闻稿指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就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规定展开谘询。 根据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进行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需获证监会发牌。香港证监会拟在其网站上发布数份名单,向公众列出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况,并将继续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合作,以加强对香港大众的投资者教育工作。[2023/2/20 12:17:18]
目前,新的发牌制度建议正在进行公众咨询。
重点监管政策盘点
随着行业发展和变迁,香港的监管政策也不断清晰明朗。
2017年9月,香港证监会就发布了《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声明旨在阐明,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香港财政司司长:金管局正研究提升其监管沙盒: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除了今年一月已公布的金融科技概念验证测试资助计划,金管局正研究提升其监管沙盒,对有潜力的金融科技方案提供一条龙式的审批及资助,缩短创新金融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2021/2/24 17:47:23]
声明强调:如ICO所涉及的数码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2017年12月,香港证监会发布《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向投资者提供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中介人需要向SFC申领牌照并受到监管。同时,SFC还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18年11月,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针对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投资发布新规。
政策 |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人士批给牌照:香港证监会已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文件显示,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包括适当人选准则)的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2019/11/6]
这份《监管框架》为有能力并愿意依循严格标准与作业手法的平台营运者提供一个合规途径,并将持有牌照与不打算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区分。《监管框架》提供了一条成为持牌平台的路径:首先在初步阶段,香港证监会并不向交易所发放牌照,而是与申请者沟通监管标准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真实运作情况;其次,将部分交易所纳入证监会的监管沙盒,基于这些平台在沙盒中的表现,严谨地判断其是否适宜受证监会的监管,然后再发放牌照;最后,拿到牌照还需进入沙盒下一阶段,平台需要更频繁地作出汇报、受到监察和审查,以便它们在证监会的密切监督下,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12个月后才可申请退出沙盒。
2019年3月,香港证监会再次希望提醒投资者注意与虚拟资产有关的风险,发布了《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提醒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公司或个人有关适用的法例及监管规定。
声明强调,在证券型代币属于"证券"的情况下,任何人如要推广及分销证券型代币,除非获得适用的豁免,否则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就第1类受规管活动获发牌或注册。任何人在未获发牌的情况下从事受规管活动,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属刑事罪行。
2019年10月,香港证监会出台了《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从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角度,提出了公司资质、风险管理、合规审计、打击和反恐的具体要求。
2019年11月,香港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以及《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阐明关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文中强调,于2019年11月6日起,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有意在其平台上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领第1及7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一经获发牌,将会被置于证监会监管沙盒内。这一般意味将需更频密地进行汇报、监察及检视。通过严密监管,证监会将能够重点指出营运者在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方面应予改善的范畴。
2020年11月,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对加强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业界预计将成为香港证监会目前颁发10种金融牌照以外的第11号牌。根据咨询文件,规管涵盖的活动包括虚拟资产交易、转移、托管及管理,以及为发行虚拟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等。而根据特别组织定义,虚拟资产为“以数码形式表达价值的资产,而有关资产可以数码形式买卖或转让,或用作支付或投资用途”。
金融科技蓬勃发展
虽然监管不断加强,但是金融科技行业在香港备受重视。
“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近年本地金融科技业发展蓬勃,具备良好的条件在较高的起步点上探索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去年11月23日出席团结香港基金团结卓尔论坛时表示。
早在2017年,金融管理局曾就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一项研究,结果认为由于香港已具备高效率的零售支付系统和服务,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在批发及跨境支付层面将较具潜力。
“香港一直留意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的发展。金融发展局筹组了一个工作小组,研究香港如何把握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机遇。”陈茂波表示,倘若数字人民币能应用于跨境支付,将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
“政府跟金管局已做好准备,将积极和人民银行共同探讨各种可行的方案,完善及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的渠道。”
事实上,除央行数字货币以外,香港一直与内地相关部门紧密沟通,积极推动两地在金融科技方面的跨境合作。特别是在跨境支付领域,目前金管局正在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的技术测试,并作相应的技术准备。
目前香港有超过600家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和公司,全球知名的创新实验室和加速器计划,例如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中心,埃森哲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和德勤亚太区区块链实验室,均已落户香港。
根据安永全球金融科技应用指数,去年香港消费者金融科技应用比率达67%,位列全球领先位置,排名比美国及日本更前。由特区政府推动的多个金融科技项目及措施亦已相继落实,包括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贸易融资平台“贸易联动”、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公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发牌框架等。
从2020年中国区块链产业整体融资表现看,香港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创新环境良好,且对于区块链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多的扶持政策,区块链公司/项目也获得了较多资本的青睐。
根据零壹区块链不完全统计,2020年,中国区块链产业共发生81笔融资事件,公开披露的具体融资总额为11.12亿元。从融资数量看,香港以17笔稳居全国榜首。从融资金额看,香港以5.92亿元遥遥领先,全国占比超50%。
作者|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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