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挖矿 法律后果如何?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中,对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给出了明确要求,鉴于此,比特币挖矿及其他加密代币的挖矿行为,在我国将确定退出历史,相关企业和供应商切勿抱有幻想。

一、规制“挖矿”早就有迹可循

诚然,我国区块链技术和数字币发轫较早,历经94公告,币圈交易所出海,ICO转会新加坡,各国尝试豪威测试和监管沙箱,始终华人都是挖矿界的扛把子。同时,华人参与投机比特币等加密数字代币的人数较多,当然隔壁的韩国参与者也不少。

炒币者集中,挖矿者集中,让这几年的币圈重新兴旺起来。比特币价格疯涨,对各国金融安全造成了威胁。早在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出台了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引导辖区挖矿企业,有序退出。地方上,鄂尔多斯《关于引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要求“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的"创新"。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于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支持。据此,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退出,鼓励转型到国家支持类的云计算。”本月18日,三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强调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直接或间接开展虚拟币相关业务。

印尼央行继续实施数字货币发行计划:7月6日消息,印尼央行继续实施数字货币发行计划。(金十)[2022/7/6 1:54:17]

同时,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虚拟货币挖矿归入应当淘汰的类别,但当年发布的正式版本中,将挖币从淘汰名单中删除。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二、继续挖矿,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前几日还有校友来询问有无矿机可以调度,飒姐一介在野法曹确实对彼时紧俏资源难以筹措。但从中,挖矿的火爆与参与人员的热情,可见一斑。有需求,就有供给。可以预判,买了矿机的人不可能轻易丢弃,继续转入“地下”挖矿者应该不少。

卡尔达诺继续进军非洲市场以简化重要服务:据beincrypto消息,东非国家坦桑尼亚将与卡尔达诺(Cardano)的母公司IOG合作,以促进该国农村社区的移动互联网连接,数字身份和财务支持。IOG的Atala PRISM解决方案是一个用户控制的身份平台,通过与埃塞俄比亚教育部合作,Atala PRISM目前正在为500万用户部署。学生证将与埃塞俄比亚教育部的学习管理系统中的数据配对。链接后,这些学生ID将推动个性化教学,推动数据驱动的教育政策。 IOG也为非洲的农业交易提供服务并实施供应链基础设施。之前消息,卡尔达诺(ADA)的母公司Input Output已与World Mobile Group合作,为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提供重要的服务。[2021/5/1 21:15:21]

最紧要的法律风险是: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美国SEC要求法院驳回Ripple的要求,并将继续与外国监管机构合作:美国SEC已经提交了一封信函,要求法院驳回Ripple的两项要求,即要求监管机构停止使用外国监管机构的资料,并上交所有已经收集到的材料。SEC表示,Ripple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美国SEC在给Netburn法官的信中说:“要求披露与外国监管机构的沟通,可能会对SEC在政府行动中产生不利影响,在这些政府行动中,SEC会寻求跨境合作以保护美国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美国SEC指出,与外国监管机构的援助请求不会因诉讼而终止。(Ambcrypto)[2021/4/24 20:54:11]

具体而言,要判断如下几个要件:

分析 | HT震荡调整后 有望继续上行:火币全球站数据显示,HT现报3.489美元,日内下跌4.38%。针对当前走势,分析师K神表示,日线级别,HT已突破前期8月初见顶回落的下降通道,昨日火币公布了第三季度HT的销毁数据,今年已累计销毁流通总量13.96%的HT,供需方面利好HT的长期走势,短期不足以对盘面形成决定性影响,公布后利好兑现,短线快速下砸至3.5美元再回升至3.7美元,然后夜间在BTC大盘回调的影响下,HT再度向下调整,当前价格已回落至5日均线附近,形态上刚好触及通道上沿支撑线附近,目前看回调量能并未放大,日线MACD快慢线水下金叉,逐步向上贴近0轴,整体仍处于多头趋势,价格若能站稳不破,将有机会再度重回强势状态,上方压力为弧形底颈线3.75美元,下方支撑30日均线3.44美元。[2019/10/16]

挖币是不是经营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挖币是增加虚拟币供给的行为,即生产token的行为,大概率被认定为经营行为。

是否违背前置法?

正如网贷行业的教训,币圈其实也有前置法,只是被绝大多数从业者有意无意无视了。《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都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时至今日,代币票券的解释射程包括数字代币等。

落入刑法第225条第4项

“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挖矿行为客观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倘若在个案中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构成犯罪,最高刑期为15年;若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可按照行政违法,处罚20万元以下罚款。

三、合约、期货交易

马斯克一番话影响了币价,倘若在合法的二级交易市场,他的言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然而,就是因为数字币无国界,各国监管态度不一,导致韭菜不断被割。

从币圈人士流传出来的一些图片和留言,我们发现配资搞合约、期货交易的玩家损失惨重,甚至有一家差一点点就彻底爆仓。飒姐也是金融老兵,对金融还是充满敬畏的,但很多玩家不认为自己在玩金融衍生品,还以为是过家家,玩心跳,那种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痛苦,希望你不要轻易尝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刑法第225条第三项明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从飒姐亲手办理的案件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出具“非法期货业务”的函件是从不吝啬的。因此,币圈一些企业做期货业务,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期货而进入第三项的规制范围内。

有法律基础的读者可能会说,“罪刑法定”,合约没有规定在法律条文里就不构成犯罪。实务里可能会这样处理,要么把合约也解释为期货的一种,要么用第四项兜底条款来处理,但是,飒姐认为有辩护空间。

写在最后

还有读者在纠结原因,为啥矿圈就没了,其实,从马斯克揪住比特币耗能开始,就意识到倘若有一天BTC被各国集体围剿,那基本以保护环境为号。

其实,从根上说,2008年比特币出生自带哈耶克思想,与现有国家为单位的世界格局不符,而各国法律也是国家管理的延伸,所以,比特币等代币流行与现行法律的抵牾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继续加密代币的挖矿就会继续与法律对立,不仅是在我国,各国对于数字代币的谨慎态度会反映在各个方面,随着虚拟币对法币和金融安全的侵蚀,各国法律和执法只会趋严。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法律都在那里,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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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链

Polygon美国财政部要求达1万美元的加密转账向国税局报告

美国财政部宣布,要求超过1万美元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向美国国税局报告,财政部在一份税收执法建议报告中表示,作为现金转账,那些接受加密资产作为支付方式的公司,转账交易加密资产的公平市价若超过1万美元,也应当向IRS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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