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讯,7月16日,香港证监会今日在官网发布“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平台的警告声明”,声明称,“证监会留意到币安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股票代币的交易服务,并关注到这些服务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资者。证监会需明确指出,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
HashKey Group获香港证监会批准,可开展虚拟资产场外交易业务(OTC):2月24日消息,数字资产金融服务提供商? HashKey Group(“HashKey”)宣布,其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批准,旗下? Hash Blockchain Limited (“HBL”) 可开展虚拟资产平台外场外交易业务(OTC)。
该批准允许 HashKey 进行交易平台以外的虚拟资产交易业务。当出现有关交易所未上架代币的交易需求时,HBL 作为中介可以撮合双方交易。该批准表明 HashKey持续致力于为其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而证监会将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运营的公司遵守透明度、安全性和完整性的高标准。
据悉,HashKey Group 此前已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可通过其子公司 HBL 根据 1 类(证券交易)牌照和 7 类(提供自动交易服务)牌照为专业投资者运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公司将持续致力于可持续增长,努力成为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声誉并且完全合规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2023/2/24 12:27:22]
香港证监会称,股票代币在香港相当可能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证券”;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职权范围。若股票代币属“证券”,则推广或分销有关代币──无论是在香港进行还是以香港投资者作为目标──均构成“受规管活动”,及须向证监会领取牌照,除非属于适用的豁免范围。任何人如未取得证监会认可或注册而向香港公众发售有关代币,亦可能属违法。凡违反相关条文者均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须受刑事制裁。
政策 | 香港证监会: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在投资者保障方面引起了严重关注。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主要的发牌条件包括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此外,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2019/11/6]
动态 | 消息人士:中国香港证监会拟发布虚拟资产交易所申请细节:金色财经报道,有消息人士表示,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拟发布虚拟资产交易所申请细节将于90分钟后公布,此前,该监管机构曾在2017年9月发布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2019年3月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旨在明确加密货币监管举措。[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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