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奈雪发“奈雪币”是否合法?

经常在元宇宙中遨游的同学,对奈雪一定不陌生。这位奶茶界的扛把子,在数字藏品刚火出圈的时候,就曾趁势推出了自己的NFT数字权益艺术品,并推出了虚拟人NAYUKI作为自己的形象大使。6月30日,奈雪在其上市一周年之际,再次推出了“奈雪币”和“虚拟股票”玩法。

“发币、股票”,很多同学在听到这两个词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奈雪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

加密律师:中亚某国将很快宣布将BTC作为国库资产持有:金色财经报道,加密货币律师Irina Heaver表示,中亚某国将很快宣布将 BTC 作为国库资产持有。该国家以“stan”一词结尾,也是最大的石油储备持有人之一。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这七个中亚国家均以stan结尾。其中,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2023/6/5 21:17:12]

一、奈雪发币是否合法

元宇宙的很多同学都是从区块链行业过来的,听到发币,第一时间都会想到2017年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94公告》)或2021年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等文件。

破产律师和顾问2月份向FTX收取3000万美元费用:金色财经报道,根据提交给破产法庭的最新赔偿报告,在 2 月份律师和顾问从FTX 那里收取了超过 3000 万美元的费用,其中包含约 2970 万美元赔偿金和另外 407,000 美元的报销费用。 该交易所聘请了Sullivan & Cromwell和Landis Rath & Cobb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AlixPartners、金融服务公司Perella Weinberg Partners、咨询公司Alvarez & Marsal North America以及FTX首席执行官John Ray III的Owl Hill Advisory。

据披露,这六家公司2月份的总工作时间超过3.54万小时。FTX 2月份的3,000万美元略低于1月份。法庭文件显示,今年1月,律师和顾问向这家加密交易所收取了3800万美元。[2023/4/11 13:55:20]

但不论是《94公告》还是《924通知》,其侧重点都是“非法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并非单纯的发币行为。截至目前,也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说“发币”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SBF已同意被引渡到美国,其律师团队正制定引渡计划:12月20日消息,据外媒报道,前FTX首席执行官Sam Bankman-Fried(SBF)已同意被引渡到美国,当天的庭审结束后,他的律师团队正在制定引渡计划。SBF的律师希望最早在周二就此事举行新的听证会。

SBF的巴哈马刑事辩护律师Jerone Roberts与SBF及其美国律师Mark Cohen召开电话会议后,同意起草必要的文件。但他们警告说,SBF的法律计划仍在不断变化,可能会改变。(华尔街日报)[2022/12/20 21:55:31]

要搞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懂什么是虚拟货币,关于虚拟货币、法币、数字货币、Q币的区别,郭律师之前发过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往前翻一翻。总的来说,Q币也属于虚拟货币,很明显再发一个Q币也是合法的。关于发币不违法的内容,郭律师去年的时候发过一篇文章《国内并未绝对禁止新发虚拟货币,是给元宇宙留的口?》进行过简要的论证。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往前翻阅一下。

声音 | 律师肖飒:上链数据保护目前存在法律盲区:据Odaily消息,5月28日,以“技术创新与融合”为主题的区块链技术发展论坛(GBF)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办。 在“共识——数据上链的标准及挑战“圆桌对话中,关于上链数据的价值,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数据上链存在一些问题,数据上链之后权利归谁?怎么保护,怎么区分?中国目前的法律尚存在一些盲点。[2019/5/28]

回到“奈雪币”。从奈雪发币的方案来看,奈雪币的获得途径目前只有通过消费获得,而奈雪币也未开通交易或转赠等涉及二级市场的功能。同时,奈雪币也不可兑换人民币或其他虚拟货币,而是仅可兑换奈雪店内的消费券或部分实物商品。这一行为其实和“京豆”等积分并无本质区别。

因此,奈雪此次虽然有发币行为,但并没有以此进行“融资”或虚构事实进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奈雪币的法律红线在哪

奈雪币的发行虽然并不必然违法, 但如果奈雪利用奈雪币实施了以下行为,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1.非法集资。如果奈雪利用奈雪币进行增发增派、操纵价格等行为,变相地进行非法集资则涉嫌违法犯罪。变相集资从一个点上就可以大致判断,那就是客户获得奈雪币的目的,到底是为了喝完奶茶顺带获得一些消费积分,还是为了奈雪币所获得的收益而大量的购买奶茶。

2.提供奈雪币的交易场所。包括可开放奈雪币的二级市场交易、兑换法币或其他虚拟币等功能都属于提供交易场所。虚拟货币的发行本身是不违法的,但为虚拟货币兑换法币或兑换其他虚拟货币提供场所的行为则是违法的。

3.利用奈雪币从事非法金融活动。金融圈有句话,一只脚踏入金融圈,另一只脚就已经迈入了监狱。虚拟货币之所以被国家打压,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因为它的金融属性过重。一旦将虚拟货币用于金融活动,都需要谨慎从事。而奈雪在发布奈雪币的同时,还推出了虚拟股票的玩法、甚至还开了杠杆,这一点表面看起来没有太大的风险,但如果运用不当,则有可能涉嫌开设等刑事风险。

总结

早在几年前,郭律师就曾提到过虚拟币和积分经济是一脉相承的,虚拟币可以是积分的升级版,也可以带来更多的商业创新和市场活力。但就像虚拟币一样,积分本身也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总而言之,互联网发展的速度太快,信息大爆炸的年代,法律的滞后性就变得尤为明显了。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区块链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命题人、中国法学会成员、大学客座教授、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等。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上市企业的商业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等国家级期刊采访,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财经杂志、财经链新、时代财经、界面新闻、天目新闻、凤凰新闻、金色财经、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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