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官网发文称,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研究局原局长:数字人民币仅作为现金替代、只用在消费领域,结果太不理想:金色财经报道,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人民银行研究局原局长谢平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办的“数字金融前沿学术会议”上表示,“数字人民币仅仅作为现金替代、只用在消费领域这件事要改变,因为结果太不理想。”此外,第三方支付、银行卡与互联网公司、商业银行的业务及利润创造均有协同效应;如果数字人民币长期不能高频使用,会面临较严峻挑战。
据悉,人民银行数研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31日,15个省(市)的试点地区累计交易笔数3.6亿笔、金额1000.4亿元。人民银行二季度支付系统报告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量(第三方支付),每天的交易笔数2000多亿笔,每天1.31万亿元。[2022/12/30 22:16:17]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银行间区块链福费廷交易平台移交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日前与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正式签署区块链福费廷交易平台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将借鉴三家商业银行前期区块链福费廷交易平台建设实践经验,完善人民银行国内电子信用证系统资产交易功能。(中国证券报)[2020/8/5]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长::配合人民银行管控比特币交易风险:据经济日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长白京华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称,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对网络“微盘”“白拿”、一元购、比特币交易等金融活动研究提出意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对各类新型金融活动的监管。配合人民银行管控比特币交易风险,配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代帀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配合人民银行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现场督查工作,派员参加督查组等。[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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