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

据澎湃新闻消息,在“第二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刑事实务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针对如何解决以“虚拟货币”为直接侵害对象、投资对象、结算方式、手段的犯罪,以及从事涉“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和首次代币发行行为在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问题提出三点:第一,虚拟财产无疑具有财产属性,但是否属于财物,前置法尚未明确。第二,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民法界争议很大,应当坚守刑法的二次法属性,尽量秉持谦抑立场。只要民法等前置法率先明确了虚拟财产的财物性质,刑法上适用财产犯罪就没有任何问题。第三,没有使用技术手段而是直接敲诈勒索、抢劫虚拟货币的,也可以考虑通过手段行为予以评价;在极个别法益侵害程度高、社会危害大,手段行为确实难以罚当其罪的情况下,作为例外,可以考虑将行为对象解释为财产性利益,尝试适用财产犯罪定罪处罚。

声音 |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周强:加强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应用 建设智慧法院:据最高法网站报道,11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9年上半年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中国移动微法院推进工作报告》《智慧法院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全面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总体思路》《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以及14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会议还研究了《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需求概述》。[2019/11/9]

声音 | 最高人民检察院谢鹏程:区块链技术有利于提升追溯犯罪的能力:2月26日上午,“智御未来·2019天朗计划年度大会”在北京正式举行,该大会由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表示,目前警务系统尚未实现线上证据的互联互通,而区块链等技术有助于提升追溯犯罪的能力。[2019/2/26]

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23日下午,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发言称: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几千万到几十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从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极易形成跨区域大案。[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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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币BCH侧链smartBCH正式上线

据链闻报道,BCH侧链smartBCH正式上线,BTC.com、ViaBTC和Matrixport三个节点成为创世验证者。目前smartBCH正处于第一个投票期,将由矿工选举出更多验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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