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刊登新闻稿,再次提醒投资者,当与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及对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coinofferings,简称ICO)作出投资时,应防范当中的潜在风险。
新闻稿称,从去年9月5日发出有关ICO的声明之后,香港证监会先后致函七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警告它们不应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属于“证券”的加密货币。如果不采取纠正措施,证监会在适当的情况下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香港证监会:绝大部分提供虚拟资产回报的平台均不受监管,包括存款、质押等:金色财经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昨日发布《有关声称向投资者提供回报的虚拟资产安排的声明》。声明称,证监会观察到,尽管先前已发出投资者警示,且近期虚拟资产业发生多宗事件,但虚拟资产平台向香港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存款”、“储蓄”、“收益”或“质押”服务(虚拟资产安排)的情况仍续见盛行,故证监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与虚拟资产安排相关的风险,并藉此机会提醒业界在向香港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安排时,务须注意潜在的法律规定。(sc.sfc.hk)[2022/12/14 21:43:13]
这些加密货币交易所大部分已确认并无就有关加密货币提供交易服务,或已即时采取纠正措施。
香港证监会向首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12月16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宣布已向一个在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出了首个牌照。在证监会的严密监管下,该平台只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须受与适用于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特设规定所约束。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表示:“本会对虚拟资产的规管方针旨在保障投资者,并同时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稳健和有序发展。当选择受规管的交易平台获发牌后,香港的投资者将可轻易地区分受到妥善规管与不受规管的平台。”[2020/12/16 15:25:12]
香港证监会还先后致函七个ICO发行人,他们大多已确认有遵从监管制度,或已即时停止向香港投资者发售代币。
香港证监会叫停Black Cell的ICO项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停止Black Cell Technology Limited在香港的ICO,证监会担心其存在潜在的未经授权的推广活动和未经许可的受规管活动。 Black Cell已同意向香港投资者退回代币投资。[2018/3/22]
“证监会将会继续密切监察ICO活动,且不会姑息任何违反香港证券法例的行为。”新闻稿称。
去年9月5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了首个有关ICO筹款模式的声明,界定了ICO中发售的代币可能是变相“融资”的几种形式,包括股份、债权及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在香港均被视为“证券”。
为这类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意见,推广及投资的基金,均被列为“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在上述新闻稿中称:“我们会继续监察市场,并会在必要时采取执法行动。不过,我们亦促请市场专业人士妥善执行把关工作,以防止欺诈或可疑集资活动,并协助本会确保法例获得遵守。”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在同一份新闻稿中表示:“投资者若未能全面了解加密货币及ICO的风险,或未有为可能蒙受重大损失作好心理准备,便不应作出投资。”
虽然交易所的名称没有披露,以每日成交量计算,有多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均名列全球首20位。香港排名靠前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有:Bitfinex,币赢国际站,LBank,乐币园,Exx,OKCoin国际站,eBTCbank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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