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近日,韩国法院就去年11月Bithumb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账户损失对交易所提出诉讼案件进行判决。该用户账户被黑客盗取价值4.78亿韩元的虚拟货币,对Bithumb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法院称,虚拟货币一般不能用于购买商品等,价值波动幅度也很大,依照《电子金融交易法》有失妥当,判决交易所没有赔偿责任。Bithumb是韩国最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根据8月9日Bithumb官网公布的2018上半年财务报告,其净利润达到了390.34亿韩元。交易所被盗事件频发、维权事件屡屡发生,用户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目前在我国ICO等交易行为是非法的、被禁止的。2017年9月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在我国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进行融资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受相关政策影响,各公司纷纷选择出海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由于各个国家对于ICO的监管态度不一,监管手段和程度各异,投资者也会因此面对各种不确定的风险。我们看到,国内没有虚拟货币交易所,但像火币、币安、OKEx等交易所虽然服务器不在国内,用户却大多是中国人,投资者权益受损害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样的受害者在国内该不该保护?能不能保护?Odaily星球日报咨询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铭律师了解到,如果受害者选择在我国寻求法律援助,那么,该交易行为在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受害者因该投资行为所实际支出的财产应当会被判决返还,但因无效交易行为产生的获利部分不会被法院支持。但是,如果交易行为适用行为发生地国家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由境外法院管辖的话,那么不确定的风险就会增大。实际上,根据现行法规政策,通过发行数字货币进行融资在我国都被视为扰乱金融秩序,是不被法律保护的交易行为。所交易的数字货币也不视为合法财产。本文法律支持来自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铭律师。我是Odaily星球日报记者遂心,加好友烦请备注姓名、单位、职务和事由。
韩国金融委员会命令该国五大加密交易所下架具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资产:2月1日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向该国五大加密交易所(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和Gopax)有关负责人下达了将交易中的“代币型证券”分类后取消上市资格的指示。报道称,该国金融委员会之所以做出上述指示,可能是因为具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资产,无论以何种形式发行,都是“代币型证券”,而非“证券型代币”。如果该方针得以实现,在现有虚拟资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代币中,相当一部分代币很有可能会被取消上市加密交易所资格,或可能会转移到证券公司。DAXA未来计划通过交易支持小组委员会收集各家公司的意见。预计将在2月9日之前收集第一批意见和质疑,并将其提交给金融服务委员会。[2023/2/1 11:40:40]
数据:交易所比特币地址余额为44.4万枚创三年新低:金色财经报道,据欧科云链OKLink数据,3月11日交易所比特币地址余额为44.4万枚,创2018年11月以来新低。[2022/3/13 13:53:16]
声音 | 李小加:交易所会全面改革 首提构想数据交易所:据香港经济日报消息,港交所明年启动新3年战略计划,行政总裁李小加出席论坛时表示,港交所很希望创新,未来会着手投资和全面改革,不单在监管规则,也会在交易所业务创新,包括考虑研究将程序自动化、试验区块链技术,也首次提出考虑成立世界首见的数据交易所。[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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