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肖飒lawyer,作者:肖飒,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最近,我们关注了不少币圈的事件,也接待了不少来自海内外的咨询,似乎大家对于近期币圈刑事案件增多有些不解。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最新常用罪名,今天飒姐跟大家梳理一下原因,一家之言仅供参考。01近期,全国范围正进行关于银行卡反的集中治理。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很多犯罪案件采用比特币作为结算工具。获取比特币或以太币等,在各大交易所售卖,最终可能一些持币人的BTC前手涉嫌犯罪,如果持币人将币变现,有可能会发现银行卡冻结。遇到这样情况的持币人,不要慌张,解决办法:静等三天,自动解封的情况占半数以上;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询问冻结的办案机关具体信息;问到办案机关后,拨打办案机关所在地110,记得加区号,询问办案人员联系方式;根据要求,撰写书面解释呈交办案民警或携带相关证据到办案地据理力争。02币圈骚操作较多,积累的问题从量变到质变。受到金融科技监管趋严大环境影响,币圈金融操作也被关注,甚至被当做监管机关的研究热点。关于比特币、以太坊方面的学术研讨和业务研讨增多,逐渐形成共识,对于涉币金融行为的看法,从“违法行为”升级为“犯罪行为”。同时,广大基层民警也在学习相应知识,飒姐就接到过一位经侦朋友的来电,称自家单位购买了飒姐写的《ICO黑洞》供大家学习。03由边缘案件引发,顺藤摸瓜。近期币圈案件还呈现一个特点:多为其他案件牵涉出来,而非直接发案。2014年至2019年的涉币刑案,以直接发案为主,多为虚拟币归零、代投大哥私吞币为发案点,罪名以“刑法第266条罪”、“第192条集资罪”为主,后期,散见一些“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但如今的罪名,多是关联人、上下游出现问题,被或检方侦查,后来顺腾摸瓜,先将相关人员定位为证人,到办案单位配合调查。在配合调查的过程中,挖掘信息,发现其他犯罪线索,从开始的证人询问,过渡到对犯罪嫌疑人讯问。04币圈人士的影响力和身家,也是动力之一。多次尝试,为保证本文顺利发出,不展开赘述。写在最后
肖飒: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金融监管规定、司法实践均认可比特币是合法的“虚拟商品”,但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关于对比特币的买卖、炒币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在法律实践中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个人偶发行为,是合法的;二是以交换比特币为业,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此外,肖飒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审理的国内首例比特币矿机买卖纠纷案,也确认了买卖比特币矿机合同的合法性。(证券日报)[2021/3/29 19:24:37]
今年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币圈老友切勿依仗自己有海外国籍或绿卡就枉顾中国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刑法管辖权还是很给力的,行为地、结果地、被害人所在地,甚至经营地、网络经过地都是管辖权的连接点。侥幸,意义不大。建议还是了解清楚自家的具体情况,针对法律瑕疵亡羊补牢,然后就是蛰伏,切勿高调。
声音 | 肖飒:以太坊、EOS若在国内建立节点 需在网信办备案:在上周,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记者发现不少海外公链、联盟链以及运营团队在中国,但基金会设在海外的公链项目对备案仍持观望态度。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称,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国内节点,或者让国内开发者加入的话,也需要进行备案。若拒不备案,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2019/2/22]
大成律所合伙人肖飒:“空气币”、海外发币国内销售或触犯刑法:据Bianews,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发文称,当前如果出现“空气币”等行为,行为人可能面临刑法第266条罪的追究,因此,项目真实性是核心。此外,肖飒还指出,在海外进行发币,又到国内宣售的,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55条非法经营罪。[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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