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应用的持续推进,各种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层出不穷,而相关信息也在网络传播中丢失了真相。
近日,一则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说是有人被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轻松转出了几十万。移动支付网就这个事情在网络上搜索,但是出现了多个版本的说法,而消息源头是一张数字人民币开通和兑出的短信截图。
版本一:10月25日,勒流街道一事主遭遇冒充公检法,对方以事主涉嫌洗黑钱为由,要求事主填写个人信息、录制自拍视频(分子用于人脸识别)、提供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让对方进行远程操作。
随后,分子利用事主信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并分15次将事主的资金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后,将“数字人民币”转出到目标账户。事主在收到多条兑换短信后才意识到是,最终被约43万元。
亚马逊副总裁:更关注开发影响现实世界的技术,而不是所谓的元宇宙:金色财经报道,在《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举办的“万物未来节”(Future of Everything Festival)会议上,亚马逊高级副总裁David Limp表示,亚马逊当前致力于拓展旗下各种设备的能力,比如家用机器人和环境计算,亚马逊公司更多地关注开发能影响现实世界的技术,而不是所谓的元宇宙。David Limp 解释说:“我确实发自内心地认为,我们希望改善当下的现实体验,我觉得这也是亚马逊公司为之投入大量时间的方面。我想试着开发出能让人们不再沉迷数字设备的技术,让人们享受现实世界。”[2022/5/21 3:32:21]
(该消息由“佛山市顺德区局信息发布、警民互动平台”发出)
版本二:10月28日,炉霍县王某接到一陌生电话称:其在一网贷平台上有一笔高利息贷款,需要清除,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王某因自身确实借有网贷,所以放松了戒备,让子有了可乘之机。
声音 | 肖飒: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风险可能会更高:据中国经营报消息,中国银行法学会研究理事肖飒强调:“不是只有ICO才会违法,虚拟币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会有风险,同时只是其中的一种风险而已。其他例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风险,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也会存在,而且某种意义上可能会更高,因为小型其要盈利,冒的风险也更大。”肖飒曾撰文指出,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无疑考验着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管理能力。虚拟货币及与之相关的配套平台和发行方式,有刑法规制的必要性。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原罪,可能包括: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如有内外勾结内幕交易行为多涉嫌此罪)、罪、盗窃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2019/11/23]
对方要求王某查询该平台上的信用额度并将该额度转至自己银行卡内。王某按照要求将“有钱花”贷款平台上的10万余元转到自己银行卡内。随后,对方要求王某下载“数字人民币”App,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将卡内资金转入指定的数字账户内,王某在收到多条兑换短信后才意识到是,最终,王某被10万余元。
声音 | 火星人许子敬:所谓的大佬其实就是大韭菜:火星人许子敬在刚刚微博上表示,所谓的大佬,其实就是大韭菜,被坑,被,被站台,被维权……我所认识的李笑来 一直是个强大的思维机器,对技术发展趋势非常敏锐,对朋友也很讲义气,对被投企业也很宽容。只是江湖凶险,人心难测,政策波动,韭菜汹涌。不管其他人怎么认为,但以一己之力完成两次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家,值得尊重。[2019/6/19]
(该消息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局公众号“平安甘孜”发出)
以上,是两个不同的消息源传播的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很讽刺的是,短信提示里表示“任何索要验证码的都是子,千万别给!”),如果消息属实那么到底哪一个是真的呢?这个暂且不做讨论,就以上两个不同的信息我们来看看这其中的疑问点!
疑问一:如何被43万?
声音 | 李笑来:在更多情况下所谓的“韭菜”是被自己割的:据华尔街见闻消息,李笑来在《韭菜的自我修养》中写道,所谓的“韭菜”,指的是在交易市场中没赚到钱甚至赔钱的势单力薄的散户。“韭菜”严重缺乏基本的阅读能力,他们是那种买一辈子东西都不读产品说明书的人,他们是那种无论拿到什么,都要问别人怎么用的人。“韭菜”不缺耐心缺的是实力。在交易市场里,实力指的是长期稳定的低成本现金流,以及控制仓位。喜欢冒险的最终都是“韭菜”。所谓的“韭菜”其实常常并不是被别人割,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是被自己割的。[2018/9/13]
假设版本一中所有要求都满足(录制自拍视频用于人脸识别、提供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但是一个晚上时间如何被43万?
数字人民币钱包可以根据不同的实名强度分成不同的类别,分别是一类(强实名)、二类(较强实名)、三类(弱实名)、四类(非实名)。
中证网:“蹭热点”剩“一地鸡毛” 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所谓的区块链业务没有实质进展:6月6日消息,中证网今日刊文称,今年以来,市场出现多个概念炒作,如“区块链”“芯片”“独角兽”等,但“蹭热点”的结果往往是股价上涨“昙花一现”。以年初异常火爆的“区块链概念股”为例,不少公司主动发公告称投资区块链项目,但在沪深交易所问询下,不得不将实际情况披露给投资者。事实上,其中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所谓的区块链业务仍处于前期阶段,没有实质进展。[2018/6/6]
其中,一类钱包具有无余额上限、无单笔支付限额、无日累计支付限额及无年累计支付限额等属性,但是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绑定本人银行账户并在柜面渠道面签才能实现开通。
二类数字钱包具有50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5万元限额、日累计支付10万元限额等属性,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及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在柜面、手机App(央行数字人民币App、手机银行和现金钱包App)等多种渠道办理。
三类数字钱包具有2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5000元限额、日累计支付1万元限额等属性,客户可在柜面、手机等渠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无需绑定银行账户。
四类数字钱包具有1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2000元限额、日累计支付5000元限额等属性,客户仅需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即可自助开通钱包。
一个用户只能开通一个一类、二类或三类钱包,未经过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同一手机号只能开通一个四类钱包。
(5类钱包主要针对境外用户,目前较少提及)
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额度限制,我们可以看出,不需要绑定本人银行账户的三、四类钱包显然无法满足大额的转账要求;而要绑定本人银行账户首先需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多项验证,而且升级后的二类钱包日累计也仅有10万元。
要想被43万元,那得分至少5天时间来完成!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该案例描述中,被人将自己的人脸信息、验证码甚至“屏幕共享”合盘托出,做到这个地步之后分子无异于直接在你的口袋里拿钱了,是不是数字人民币显然已经不重要,难道分子是想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账到“非实名钱包”中来逃避监管?
疑问二:到底是如何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账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能否绑定非本人银行账户?
对于版本一,43万的金额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看起来版本二中被10万元似乎比较合情合理。
但是疑问点仍然在于,被人在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之后,是否绑卡进行了钱包升级?如何将银行卡内的钱兑换到数字人民币账户中,又分为多少笔将其转出到了人账户中?
如果没有绑定银行账户进行升级,那么就只能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唤醒手机银行App的形式来进行兑换,账户余额不能超过2万元,且单笔转账/消费不超过5000元。
如果绑定银行账户进行升级,那么肯定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从“截图”来看,被人单笔从银行账户中兑出了5万元存入数字人民币钱包(注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不计入单笔限额中),钱包显然是经过升级之后的二类钱包。那么人的收款钱包又是几类呢?如果是二类,人可以分为最多3笔就能把10余万的资金全部转走;如果是三类或四类,人需要最少转账6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进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的转账,用户是不会收到短信通知的。仅仅在将银行账户资金兑出到数字人民币账户时才会有短信提示。
所以这里面又出现了不合理甚至前后矛盾的地方。至于数字人民币钱包能否绑定非本人银行账户,答案肯定是不行的。
疑问三:非试点城市是如何那么轻易就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
版本一的事发地在佛山顺德勒流,版本二的事发地在四川甘孜炉霍,两地均不是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城市。那么人是如何指导其快速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
在各地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推进,各运营机构疯狂拉新的同时,是否需要对新用户的开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提示和监管。
(数字人民币App钱包转账时的“安全提示”)
总之,以上如果消息属实,一方面反应了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阶段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安全防护仍然需要持续完善,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轻易相信任何所谓的“安全账户”,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自己的人脸信息和手机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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