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近期数据显示,虽然2013年全球能用加密货币支付的店铺仅有60家,但是时至今日,截止2021年6月,至少有23000家实体店接受加密货币支付渠道。用户数也屡创新高。日本持牌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中,2021年3月达到432万个,这个数量已经超过了2011年场外外汇税改时的外汇交易账户数量,加密资产在渗透率方面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当年与外汇相当的水平。
Cryptact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也显示,目前至少16家日本上市公司持币。而个人交易量也随着市场的稳定稳步增长。按照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对其28家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的交易总额就有6万亿日元,其中现物交易2.4万亿,保证金交易3.6万亿日元左右。这个数据从2021年初就一直呈上扬趋势。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巴克特控股公司涨超70%:10月25日消息,行情显示,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巴克特控股公司(BKKT.N)飙升,涨超70%,报15.79美元,此前与万事达(MA.N)就提供加密相关服务达成合作。[2021/10/26 6:12:34]
漏报、瞒报等“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链得得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梳理了目前日本加密资产运营的各种法律相关规定,尤其是国税厅对于加密资产收益的规定。
日本目前的法律规定,加密资产投资收益被划归为杂项所得,按照累计征税法则,阶梯型征税比例。比如年收益如果高于4000万日元,需要缴纳45%的杂项所得税,195万日元以下只需要缴纳5%的税。
中泰证券:央行到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发行产业链相对机会较大:中泰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央行数字货币大规模商用目前还看不清。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与现有数字钱包的差异总体不大;支付链条更多基于目前的支付体系,只是运用区块链某些技术;技术创新集中于某些定向细分场景,商用还需要看到更大技术突破。从产业链的角度,央行到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发行这个链条,由于央行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的研究与测试,相对机会较大;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或个人推广数字货币,想象空间大,但商业模式难度大,同时央行真正推广预计时间还比较长。(第一财经)[2020/4/27]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币币交换,也要折算成时价金额缴纳税款。而且,在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购物行为时,也需要计入税金缴纳范围。因此,在计算时,非常复杂且很容易产生灰色地带。
动态 | 深圳市福田区将打造国内首个数字货币大厦:据凤凰网消息,10月8日,以“创新福田“为主题的“福田发布”第五期节目成功举办。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局长朱江表示,福田区将依托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大金融科技系统基础机构,加快建成国内首个数字货币大厦、国内首个征信大厦。打造以法定数字货币研发、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上下游围绕,全产业链的全国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未来,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的双区战略驱动下,福田将全力建成“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东方“曼哈顿+硅谷”。[2019/10/10]
在日本东京,更是有税务管理公司公然打着“合理避税”的广告吸引客户。虽然很多网上有税率计算器,但是因为计算的繁琐,再加上日本是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申报制度,更让依法缴税难上加难。
动态 | 同花顺已上线数字货币概念板块 共有7只股票:同花顺软件于9月18日悄然上线数字货币概念板块,今日该板块领涨两市。目前板块内共7只个股,分别为:中国长城(000066.SZ)、奥马电器(002668.SZ)、广电运通(002152.SZ)、四方精创(300468.SZ)、飞天诚信(300386.SZ)、信息发展(300469.SZ)、中青宝(300052.SZ)。[2019/9/23]
根据近期日本国税厅的数据显示,仅在日本关东地区,至少就有数十人没有正确、合法申报,至少有14亿日元的加密资产交易所得没有申报。
尤其是2021年8月在日本上市的Ada币,在日本通过上币申请以后,相继在日本各大交易所上市,就在上市期间名声大臊,上述调查重点币种,至少有6.7亿日元的应缴的额外税款没有申报。
日本税制受到诟病
上文也提到过,目前日本是作为金融资产和支付手段,巩固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根据日本国税厅《关于加密货币的税务问题QA》规定,原则性所有加密资产相关收入均属于杂项所得,最大税率设置为45%(加居民税则为55%),不需要分离申报,年末申报市,如果经控除调整后收益低于20万日元的无需缴税。
而挖矿所得,计价总额是在挖到当时的时价。
日本现行税制遭到很多反对。首先是高达一半的税率让大家叫苦不迭。近日,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JVCEA)和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JCBA)联名提交了税制改正请愿书。请愿书包含的要点包括:对于交易加密资产获得的利润,征收20%的申报税,并要求从未来三年衍生交易相关收入中扣除损失;引入每年20万日元以内的小额免税制度等。
让征税更难的不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国际化,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各国税制的混乱加剧了难度。
各国目前加密资产征税现状
美国作为资产,需要缴纳资产收益税,如果长期持有,则需要缴纳最高20%的水,未满1年的,需要按照累进制缴税;而挖矿所得,也是挖矿获得时的时价计算,即使是企业型挖矿,也需要按照“自营业”税率进行税务申报缴纳。具体请参看链得得之前文章:美日审税季结束,但是虚拟货币税制依旧混乱。
英国则是规定加密资产为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只要被确定为可识别的并有价的加密资产,则需要缴纳“应税资产”缴纳资本利得税。如果纳税人为“较高附加税率纳税人”的,需要另外缴税,成为转让其他应税资产适用20%的固定税率纳税对象。
德国也是按照无形资产计算税率,但是保有超过1年以上的则无需缴纳,挖矿收益也是分为企业型和长期加密资产交易者等细分进行征税。
法国则更加明朗,个人投资者按照30%的固定税率胶南,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也是按照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而且法国的挖矿收益,并不是在开采时的时价计算,而是按照交易时的时价进行计算。
但是,政策总在变化,对加密货币的合法性未得到全球统一之前,税制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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