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判决加密挖矿合同案: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且不利于碳中和,财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据中新网报道,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有关虚拟货币挖矿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与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因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按撤诉处理,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全天候”“不下线”“非接触式”智慧云庭审体系:8月13日消息,近日工信部等10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快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不管身在何处,都可通过手机、电脑参与庭审。这种跨越时空的开庭方式,正是得益于区块链等新技术协同打造的“全天候”“不下线”“非接触式”智慧云庭审体系。(人民日报海外版)[2021/8/13 1:52:25]

法院通报称,2021年5月,原告某天公司与被告某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由某马公司为某天公司提供P盘服务。该案服务过程中,某天公司以某马公司未按时足额完成P盘服务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和保证金合计29.5万元。

声音 | 广州联瑞:区块链可以推动专利数据库的透明化:据红商网消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广州联瑞专家表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价值表现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区块链可以推动专利数据库的透明化;2)将智能合约运用于专利审查领域,可极大提升效率。[2019/1/7]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起案件属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国相关部门已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且本案涉及的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因此,双方签订的挖矿合同因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有违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政策 | 广州开发区禁止承办数字货币推介活动: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广州开发区金融局近日联合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通知,禁止区内承办数字币推介活动。[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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