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风暴》全集遭泄露,技术手段能否杜绝侵权?
日前,热播连续剧《扫黑风暴》送审样片全集版本被曝光网络并在极短时间内广泛传播。版权方无奈发出声明,称盗版《扫黑风暴》的出现严重扰乱了该片的正常播放秩序,呼吁观众不观看、不转发、不传播盗版内容,并及时举报,共同打击盗版行为。
网页截图
这已不是第一次热播电视剧、电影遭遇盗版泄露。文学作品被擅自扫描、音乐作品随意下载、影视剧内部资源流出……进入互联网信息时代,版权保护不断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在数字化制作和传播力呈几何暴增的背景下,遏制盗版成为内容创作者、出品方最为棘手的问题。
TON原生Launchpad平台Tonstarter完成15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金色财经报道,TON原生Launchpad平台Tonstarter完成15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KingswayCapital、Gate.io、DWFLabs参投。
据悉,Tonstarter是一个使项目能够筹集资金和建立社区的平台,由TON生态系统中的风险投资机构First Stage Labs孵化。[2023/3/7 12:47:05]
版权保护复杂性日益凸显
就在《扫黑风暴》盗版泄露的几天前,独播平台腾讯视频还因抖音上持续存在大量未经授权,搬运剪切《扫黑风暴》的侵权视频而状告抖音并要求索赔。抖音方面表示,已处理腾讯的投诉视频超8000条,但也表示,许多粉丝以支持为由的自发宣传视频无法判定是否为侵权。由此可见,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的复杂性日益凸显。
加密友好型数字银行NuBank宣布将上架MATIC和UNI:金色财经报道,巴西加密友好型数字银行 NuBank 宣布将在其应用程序上架 Polygon(MATIC)和 Uniswap(UNI)。 据悉,NuBank 的股东包括沃伦·巴菲特,该行于 2022 年中开始提供加密货币支持并宣布使用其资产负债表购买 BTC,目前拥有超过 6500 万用户。[2023/1/17 11:15:10]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9.89亿。其中,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9.27亿,占网民整体的93.7%;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73亿,占网民整体的88.3%。网络已成为人们接触文化产品的主要载体,短视频、直播态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迅猛。
福州在京东APP发放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券:11月2日消息,福州市商务局在京东平台发放“惠聚榕城 福见商旅”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发放活动将持续一个月,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超20万份,累计发放2000万元。本次数字人民币消费券面向福州市消费者进行发放,即领取消费券时的实时地理位置定位需为福州市。2022年11月1日上午10:00活动正式启动,至2022年11月30日23:59截止。消费券每日10:00限量发放,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的当日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本次数字人民币消费券为京东自营指定商品支付券,分为4个券面:分别为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60元、满2000元减200元和满4000元减400元。单笔订单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2022/11/2 12:09:20]
科技创新保护版权是大势所趋
BNB Chain:已暂停网络运行,正在调查潜在漏洞:10月7日消息,BNB Chain发推表示,由于活动异常,目前正在维护中,暂时暂停所有通过BNB链的存取款,直到有进一步的更新。“我们在确定潜在漏洞后暂停了BNB Chain,所有系统现在都被控制住了,我们正在调查潜在的漏洞,我们知道共同体将协助并帮助冻结任何转账”。
BNB Chain在另一推文表示,被提取资金约7000万至8000万美元,已冻结700万美元。
据悉,本次黑客攻击导致包含200万枚BNB在内的约价值7.18亿美元资产被盗取。[2022/10/7 18:41:37]
版权的主要载体从平面转向移动终端。随着新业态的出现、新技术的发展,侵权的方式和种类也不断翻新,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倚重技术手段保护版权已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刘玥介绍,目前,针对内容保护的加密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院线,简单说来就是给影视资源上“锁”,使未经授权解密的设备无法播放和拷贝;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生成的指纹技术,在传播环节,能够高效识别网络中流传的盗版版本,哪怕这个版本经过剪辑、拼接等后期处理。
加密技术和指纹技术使影视资源拷贝、挪用的门槛大大提高,降低了实施盗版的概率,却无法杜绝有人偷偷携带设备潜入影院偷拍。“将标识信息嵌入载体的水印技术则主要针对偷拍行为,只要是翻拍,水印都会被保留下来,便于日后的追查。不过翻拍清晰度不高,以及后期裁剪、截屏都有可能使水印技术效果大打折扣。”刘玥说。
还有学者认为,基于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伪造篡改、分布式加密储存等特性,区块链技术为网络版权的存证、交易、维权提供了新的途径。从诸多媒体报道可见,国内外许多内容巨头已开始布局运用区块链破解盗版顽疾。
刘玥表示,互联网上从内容生成到播出要经过传输、存储、输出等许多环节,其中任一环节都有被盗版分子乘虚而入的可能,针对互联网资源的版权保护技术是一个嵌入各个环节的系统性工程。目前来看,没有任何一种技术是万能的。
版权保护有技术赋能还需法律加持
从每年破获的盗版侵权案可见,无论技术发展到哪一步,似乎总会被破解。版权保护方和盗版分子利用技术展开的拉锯战自互联网诞生以来长期存在。正如《扫黑风暴》版权方呼吁观众及时举报,人们将更多的期待最终指向法律。
图片来源:扫黑风暴官微
记者发现,《扫黑风暴》版权方发出声明后,曾经流出的资源链接已不见踪影,但全网各个平台仍有不少关于未播剧集的剧透内容。观看过盗版素材的网民中有一些开始进行二次传播。
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博洋认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带来了新挑战。对于“送审样片流出”“院线版”等情况下进行“剧透”的影视评析类短视频,也会影响观众观看原作品的意愿从而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这种做法很可能被认定为非合理使用、著作权侵权。
“短视频‘二次创作’方常常以‘合理使用’主张其并非侵权。事实上,‘合理使用’并非没有边界。”王博洋说,根据新修正的《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需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在表明作者身份和作品名称、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互联网时代新兴业态发展较快,立法可能具有一定滞后性,亦产生较多司法认定上的难题,不过法律总在日益完善。例如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兜底性条款,也为将来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中适用“合理使用”预留了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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